更新时间:2022-04-05 11:10
福建省盐业公司三明分公司沙县支公司负责辖区内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隶属于南明盐业公司。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1、监督检查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的盐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受理盐业违法行为举报,制止和纠正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维护好全县盐业市场秩序;
3、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受理用盐单位提报的用盐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盐业市场的有序供应;
5、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盐资源,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保障全市盐产品供需基本平衡。
6、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办公室、财务股、盐政股、稽查队等。
潘隆华:沙县盐务局局长、沙县盐业支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