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更新时间:2022-09-13 20:58

福建省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是福建省唯一依法从事盐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专业性公司,为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前身为福建省盐业公司,2012年初整体改制为福建省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闽盐简介

公司以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为已任,组织、落实食盐专营政策,建立起规范的食盐生产、流通秩序,建立起覆盖全省的食盐销售网络;坚持“以盐为主、多种经营、全面发展”方针,兴办各类实体,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

目前公司注册资金3亿,以盐业生产、经营、科研、质检、进出口贸易业务为主导,同时依托盐业开发盐产品包装物、酒店、房地产业等,在全省9个市设立了46个盐业分(支)公司,拥有员工1179人,拥有进出口经营权。

为全面落实食盐加碘为主消除碘缺乏病的主导措施,国家实施食盐加碘项目。全省5个国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形成年产25万吨小包装盐生产能力,主要食盐产品有:日晒盐、自然盐等。盐产品除满足省内食用外,每年还调销上海、江西、广东等6省1(市),并出口香港地区及菲律宾、韩国、日本等东南亚国家。闽盐以其洁白、颗粒均匀、氯化钠含纯高、杂质少而享誉国内外市场。

2010年度,公司销售盐产品60.54万吨(其中省内小包装食盐13.88万吨、省内大包装食盐30.48万吨、省内工业盐10.2万吨、省外盐5万吨、出口盐0.98万吨);总量比上年同期增加1.87万吨,增幅3.19%,完成全年预算58.24万吨的103.95%;实现销售收入5亿多元,其中实现非盐收入148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885万元,同比增加1994万元。

荣誉资质

福建省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晶华”牌商标(商标注册号:第698150号、商标为文字和图形)。公司以优质、高效、信誉好荣获福建省工商银行

公司连续两届(1997-1998年、1999年-2000年)获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荣获福建省第八届(2000-200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盐业体制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2009〕2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90号),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为福建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

福建省盐务局受省经贸委委托负责食盐准运证的开证和运输计划报送工作;负责确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批发企业、食盐零售单位的合理库存量;受福建省经贸委委托,省盐务局负责食盐政府储备、平衡盐储备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的盐政执法工作,对全省盐业实行垂直管理。与福建省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责分开、合署办公。

组织机构

职能部门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对外同时行使党委办公室、人事劳工处、老干科等职能)、规划发展部、财务部、专营盐政部(对外同时行使福建省盐业质量检测中心、福建省制盐工业研究所的职能)、监察审计部、运行部、商网部、信息中心、工会。

直属分公司

福州盐业公司莆田盐业公司泉州盐业公司厦门盐业公司漳州盐业公司三明盐业公司南平盐业公司龙岩盐业公司宁德盐业公司(盐务局)。

直属企业

福建省盐业进出口公司、福建晶港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福建省晶浦轻化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晶秀轻化有限公司、福建省晶惠精制碘盐厂、福建省晶华盐业物流有限公司、福建省银都投资有限公司、武夷山晶辉山庄、中盐福建盐业有限公司(参股)。

直属盐场

漳浦盐场山腰盐场莆田盐场平潭盐场

管理团队

郑元奇: 福建省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福建省盐务局局长,主持局司行政全面工作,分管信息中心工作。

陈荣: 福建省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盐务局党委书记,主持局司党委全面工作,分管人力资源部工作。

翁瑞添: 福建省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盐务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主持党委日常工作,分管监察审计部、工会工作。

谢钦铭: 福建省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盐务局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发展规划部工作。

毛胤维: 福建省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分管财务部、运行部工作,并履行总会计师职责。

庄灿阳: 福建省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盐务局副局长兼厦门盐业公司经理,分管专营盐政部、商网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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