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4 07:40
河南省司法厅是主管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省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省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的、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审查报送省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向省政府报告审查、修改意见。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四)承担省政府规章向国务院和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担设区的市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承担省辖市、直管具(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省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省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指导全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省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六)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省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改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省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七)承担省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省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负责对以省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全省法律顾问工作。
(八)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省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省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九)负责拟订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省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省律师、法律授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省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省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全省监狱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省监狱刑罚执行、罪犯改造、监狱布局调整、重要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管理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十二)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高戒毒场所和戒毒康复场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十三)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管省辖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五)管理河南省监狱管理局。
(十六)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委员兼办公室副主任,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贺振华
省司法厅副厅长:李长治
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党委委员:杨军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胡奎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一级巡视员:倪玮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艳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涂世强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时志强
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鲁建学
(更新于2024年10月)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厅指挥中心的日常管理,协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法治调研督察处
开展全面依法治省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制定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省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指导、督促依法治省决策部署落实。负责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省有关重要文件、文稿。负责司法行政重大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依法行政指导处
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统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指导监督省辖市、直管县(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省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负责指导行政调解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承担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经济生态立法处
负责经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政府立法工作。负责相应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建议。负责省政府提请的相应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的组织起草、审查、修改、协调工作。承办省政府相关规章的解释工作。办理相关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的具体事项。承办相关规章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指导设区的市政府相关地方立法工作。
社会文化立法处
负责政治、社会和文化建设方面的政府立法工作。负责省政府提请的相应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的组织起草、审查、修改、协调工作。承办省政府相关规章的解释工作。办理相关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的胚体事项。承办相关规章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指导设区的市政府相关地方立法工作。负责编纂省政府规章正式版本。
法制审核处
负责省政府涉法重大决策、“放管服”改革措施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省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对以省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签发前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复议应诉工作。承担省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日常工作。
规范性文件管理处
负责指导全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担省辖市、直管县(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担省政府规章向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对省辖市、直管县(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违法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督促整改,或提出撤销建议。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
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处
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考核评议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度。负责全省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关制度。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负责全省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省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负责省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和省辖市、直管县(市)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工作。协调解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负责拟订全省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全省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及全省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省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队伍选任管理工作。
律师工作处
负责全省律师事务所设立和律师执业审批及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省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基层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省内机构的初审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港澳台律师担任省内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备案工作,负责省律师事务所在国(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管理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处
指导监督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承担省级法律援助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省社会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出行政处罚建议。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规划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
司法鉴定管理局
主管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编制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名册并公告。负责省级司法鉴定机构遴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全省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评估、司法鉴定质量评估以及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相关工作。
公证仲裁管理处
负责全省公证机构审批和执业区域核定工作。负责全省公证员任命及免职的申报和公证员执业颁发工作。监督管理全省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负责全省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负责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指导全省申请授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入职前培训工作。
基层工作指导处
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全省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社区矫正管理局
负责指导监督全省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教育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戒毒管理局
拟订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设置、布局和规划意见。指导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教育矫治、医疗康复、生产劳动和生活卫生防疫等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的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计财装备处
指导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中央和省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专项业务经费的使用。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信息化工作处
制定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机关信息化业务协调和应用对接工作。
政治部
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助省辖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保留警务督察总队牌子。
宣传处
直属机关党委
老干部处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1年5月,河南省司法厅驻民权县王桥镇麻花庄村工作队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2022年7月,河南省司法厅基层工作指导处入选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表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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