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1 00:05
注册入学(Registration)是指考生根据院校提出的报考条件和录取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向1-2所试点院校提交注册申请。
注册入学院校范围
江苏省内经省政府批准和教育部备案的民办高职专科院校和少量公办高职专科院校自愿申请,经批准后,均可参加注册入学试点。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试点范围将会逐步扩大。
对于报名参加高考的学生,首先在文科类、理科类专业中进行试点;同时,试点院校中部分与中职可衔接的专业,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后,可面向中职学生进行注册入学的试点。
2012年,江苏省共有37所院校参加注册入学试点,面向高中学生注册入学试点的院校,民办23所,公办14所;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试点的院校,民办21所,公办5所,详细高校名单可登录江苏招生考试网“江苏省注册入学信息平台”查询。
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考生,均可申请注册入学。院校可在此基础上,对申请注册该校的考生提出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
江苏省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报名和县级以上正规医院的体检,也可以申请注册入学。
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注册入学试点院校要依据教育部和江苏省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不得擅自更改。
注册入学招生计划
凡经批准实行注册入学的试点院校,由院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情况,自主、科学、合理地确定招生规模,并经江苏省教育厅核定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按院校汇总分专业招生计划后统一对社会公布。院校只能在核准公布的计划范围内招生。其中,面向中职生的注册入学计划须按照单独编班培养的原则,单独制定。
考生及家长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高校招生章程及招生计划。
注册入学均须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入学共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
(一)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同时可向2所院校提出注册申请。
(二)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考生。
(三)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院校预录的考生,须选择确认最终拟被录取的院校。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信息一律无效。
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每轮注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院校每轮在不超过本轮招生计划数的110%范围内确定该校预录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已完成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