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17 21:00
泰州市盐务管理局是市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处级建制,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隶属于江苏省盐务管理局。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是泰州市唯一依法从事盐业经营管理的专业性公司,对全市盐品产购销和人财物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隶属于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局司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系根据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组建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的通知》(苏盐司发[2008]9号)要求,在原江苏省盐业集团泰州盐业有限公司基础之上,接受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的吸收合并而成。
自地级泰州市组建以来,苏盐连锁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严格按照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盐业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职能、强化盐业市场监管、加大盐政执法力度、规范区域行业用盐,确保食盐市场供应和全市人民吃上放心加碘盐。2008年销售收入突破1亿元,利润750多万元。
局司先后获得“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泰州市推行厂务公开公开先进单位”;江苏省食盐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工会先进集体”;“十佳基层工会”;“工资协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市盐业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本地区盐业发展规划。
(三)负责全市盐业计划综合管理。
(四)履行盐业行政执法权,查处全市盐业违法案件,打击盐业违法犯罪行为,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办理行政复议。
(五)负责对全市碘盐定点生产厂生产许可证审核、报批与管理;对盐业专营批发企业批发许可证的管理;对碘盐零售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对承运盐产品准运许可证的管理。
(六)对全市盐行业的产品质实施监督,实施全民食用碘盐工程,确保碘盐合格率与市场占有率,做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
(七)负责全市盐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人员培训工作。
(八)完成省盐务管理局、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司办公室、盐政处、营销处、计财处、纪检监察室等。
下辖靖江市盐务管理局、泰兴市盐务管理局、姜堰市盐务管理局、兴化市盐务管理局(盐业分公司)、泰州市盐务管理局城区分局(城区分公司,暨市场营销部),银丰公司。
罗海宏:局长、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主持市盐务管理局、泰州分公司全面工作,负责改革改制、财务管理、基层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分管老干工作、信访工作、财务工作。
杨连春: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公司党委全面工作,负责非盐经济、劳动工资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基层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分管党委、行政办公室、银丰公司工作。
周侓刚:党委委员、副局长、副总经理,负责盐业市场行政管理、食盐专营、工业盐营销、盐业市场拓展、食盐流通现代化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分管盐政工作、营销工作。
仇学锋: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主持公司纪委工作、工会工作,负责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作风建设,协助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班子建设、信访工作。分管基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