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盐业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04-07 17:47

洛阳市盐业管理局原系洛阳市人民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是洛阳市盐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的主管单位,全系统1420名职工,对全市盐业实行垂直管理,现归口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与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地方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食盐专营和系统内工业用盐的计划管理,保障区域内食盐、工业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广。

3、负责盐款结算及资金的正常运转,依法进行盐政执法,打击涉盐违法行为。

4、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全市食盐、工业盐调拨、运输、储备、购销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市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碘盐质量监督检测和包装、防伪标志的供应管理。

7、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8、负责国家战略储备盐的管理工作,参与盐价以及盐业政策法规的调研。

9、参与对县(市)区盐业管理部门领导班子考核和调整任免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盐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机构

内设办公室 、财务和计划科 、销售业务科 、盐政法制科、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等。下辖洛阳市盐业管理局西城分局(分公司)、洛阳市盐业管理局新区分局(分公司)、洛阳市盐业管理局东城分局(分公司)、洛阳市盐业管理局工业盐分局(分公司)。

吉利区盐业管理局、偃师市盐业管理局、孟津县盐业管理局汝阳县盐业管理局伊川县盐业管理局洛宁县盐业管理局嵩县盐业管理局宜阳县盐业管理局、新安县盐业管理局、栾川县盐业管理局(盐业公司)。

市局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承办机要文秘、政务信息、督促查办、会议组织、建议和处理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国有资产和基建管理等工作。

财务和计划科:负责局(司)财务管理和计划统计工作,指导行业财务、统计业务工作;负责盐款结算及企业资金调配,确保各项资金安全有序运转。

销售业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下达的盐品调拨计划,衔接食盐的供应分配,均衡组织盐产品的调运;负责全市碘盐质量检测和食盐包装、防伪标志的供应管理工作。

盐政法制科:研究制定全市盐业法规政策草案;指导全市盐业市场管理和盐政执法,处理盐业违规案件,配合处理违法案件;承办行政复议工作;负责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审批及零售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盐价管理。

人事教育科:负责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宣传教育、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纪检监察室按有关规定设置。

东城、西城和新区分局(分公司):分别管理辖区内各合格食(碘)盐供应,依法进行盐政市场管理检查,查处涉盐违规案件,配合查处违法案件;负责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办理、换发工作。

工业盐分局(分公司):负责全市工业盐调拨供应及工业盐市场检查、涉盐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实施工业盐计划管理。

现任领导

程鲁建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洛阳市民营经济服务局)党组成员、洛阳市盐业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洛阳市盐业总公司经理,负责全面工作。

王嘉惠(女):洛阳市盐业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委员、洛阳市盐业总公司副经理。分管财务和计划科、人事教育科、离退办及工会工作;分管业务销售及机关行政工作。

刘德申:洛阳市盐业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洛阳市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盐政、物业及信访工作。

张和尚:洛阳市盐业管理局副县级调研员。分管纪检监察室、保卫科工作。

贺汝生:洛阳市盐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洛阳市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协助王嘉惠副局长分管机关行政、市区及九县(市)、吉利区的食盐销售工作。

赵 兵:洛阳市盐业管理局盐政法制科长,洛阳市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协助刘德申副局长分管盐政、物业及信访工作。

王 雷:洛阳市盐业管理局工业盐分局局长,洛阳市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协助王嘉惠副局长分管业务工作。

承诺事项

限时办结服务承诺

1、全市合格碘盐供应率100%,碘盐市场占有率98%以上。

2、营业实行无周休制度,全市盐品销售一律实行市区24小时,远郊48小时送货上门。

3、在对外营业场所公开盐价和服务公约。

4、删减办事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凡持有洛阳市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遵纪守法的经营者,申请从事食盐零售业务办理许可证的,在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后,免费办结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对顾客的特殊情况,特殊诉求上门免费办理。

5、申请办理审批项目实行书面受理回执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一次性讲清政策标准,一次性发放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注意事项。

6、公开食盐零售许可审批程序。完善首问负责、过错追究制度,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快捷便利的服务。

7、对未按要求办结承诺事项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公开向企业和群众致歉。

8、消费投诉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

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承诺

1、严格遵守《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制度要求。

2、严格规范公务活动、社交活动和个人活动,做到廉洁自律、以身作则。

3、不利用职权收受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物和有价证券。

4、正确对待个人的名利得失,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5、切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利用自己的职务谋取非法利益。

6、坚持对党忠诚,决不对党组织隐瞒应该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

7、不参与任何封建迷信、色情、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

8、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9、坚持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继承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树立勤廉兼优的公仆形象。

10、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组织的调查处理。

全面履责措施及承诺

1、实行首问负责制,机关工作人员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将办理程序、内容和要求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并积极主动办理,直至办结;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负责将服务对象引导给有关科室或具体办事人员。对未按要求办结承诺事项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公开向企业和群众致歉。

2、公开《食盐零售许可证》审批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凡持有洛阳市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遵纪守法的经营者,申请从事食盐零售业务办理许可证的,在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后,办结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申请办理审批项目实行一次性告知和受理回执制度,以书面形式一次性讲清政策标准,一次性发放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注意事项。

3、严格盐业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市场监管,全面清查整顿市场,严防工业盐、工业废渣、废液盐流入洛阳食盐市场,确保百姓用盐安全。

4、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盐品结构调整力度,在确保500克普通碘盐正常供应的前提下,积极引进高端食盐品种,逐步丰富市场食盐品种,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健康生活需求。

5、把优质服务、广泛宣传作为重点,全面开展电话预约、送货上门、定期走访、入户宣传等项服务,稳步提高群众对洛阳盐业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6、认真执行国家食盐价格政策,维护食盐专营政策法纪的严肃性。

7、勤勉为民,在办理公务、接听电话、接待来访时,文明礼貌,言行规范,态度热情,耐心周到,积极主动为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群众服务好。

8、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职守,清正廉洁。坚决做到“十个不准”:不准推诿扯皮,延误上级交办或企业、服务对象和群众请办的事项;不准对服务管理对象态度冷硬,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不准违法违规实施处罚、检查、审批、收费和采取强制措施;不准违反上下班工作纪律;不准工作日午间饮酒(外事活动除外);不准收受礼金和代币券;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用公款旅游;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参与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

9、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盐业系统发展稳定的大局,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集中排查化解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实现盐业系统大局和谐稳定。

行政许可项目

食盐零售许可证。依据《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

办事流程

服务流程

1、电话预约:客户电话报货→审核食盐零售证→登记台帐→业务员配货安排车辆→送货到店。

2、上门自提:审核食盐零售许可证→登记要货台帐→开具购物发票→凭提货单仓库提货。

办证指南

1、食盐零售许可证办理程序:受理备案、勘验场所、检查食盐仓储条件、承办科室审核、领导审批、登记发证。

2、办证地点: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地址:洛阳市洛南新区市政府西侧开元大道232号;

3、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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