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山东省人民政府报经中共中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撤销滕县专区和湖西专区,将原滕县专区和湖西专区大部县市合并组建济宁专区,属于山东省,专署驻地从滕县移驻济宁市。
时辖济宁市、济宁县、凫山、金乡、梁山、滕县、薛城(原山东省临城县)、汶上、嘉祥、滋阳、峄县、曲阜、微山、邹县、鱼台14县。1958年12月,菏泽专区撤消,其所辖县并入。1959年7月,恢复菏泽专区,将划入县复归原属,梁山县仍归济宁专区领导。1967年2月改设为济宁地区。专署驻济宁市,属于山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