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图书馆

更新时间:2024-09-23 13:44

济宁市图书馆始建于1958年10月,历经一天门馆、红星路馆、常青路馆,到文化中心馆,面积由最初的307平方米,发展扩大到40856平方米。2019年5月1日,济宁市图书馆文化中心馆正式开馆运行。

发展历史

1958年,济宁市图书馆始建于一天门。

1982年,迁至红星中路 ,馆舍面积1540余平方米;

1997年,迁至常青路,馆舍面积9670余平方米;

2019年2月1日,迁至太白湖新区济宁市文化中心内;

2019年5月1日,济宁市图书馆文化中心馆正式开馆运行。

馆藏资源

济宁市图书馆新馆设计藏书量约100万册,现有文献70余万册,报刊900余种,阅览坐席1300余个,逐步形成了以煤炭、化工、轻工、地方志为特色的综合性藏书体系。同时还与任城区图书馆、高新区图书馆及嘉祥县图书馆实现了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通借通还,为市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场馆布局

济宁市图书馆现位于运河路138号太白湖区市文化中心内,2019年2月1日开馆试运行,2019年5月1日正式开放。馆舍由中国工程院院士何镜堂设计,以“学宫辟雍”为设计理念,打造以杏坛为中心,自下而上形成由动到静,逐渐打开的十字对称中庭;并结合高台明堂、环形水系和园林再现辟雍形式,整个馆舍大气端庄,全面彰显孔孟之乡济宁的文化地位和作为知识圣地的图书馆文化职能。

图书馆按功能共分为文献采访加工区、图书借阅区、报刊阅览区、咨询服务区、公共活动与辅助服务区、查询研究区、数字阅览区、电子资源下载区和密集库房区,同时新增了许多现代化智能板块,例如“新装备”朗读亭、超星AI图书馆机器人、自动分拣系统、智能书架、歌德电子书借阅机、瀑布流电子借阅屏、超星少儿学习一体机等等,给读者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阅读服务,最大限度发挥图书馆的功能,真正成为了济宁人民的“城市大书房”。

服务指南

入馆须知

济宁市图书馆系对社会公众开放的公共文化场所,为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读者应遵守社会公德、遵从文明守则,维护公共秩序、为建设文明有序的阅读环境共同努力。

(一)为保障安全,读者入馆请自觉接受安检、严禁携带违禁品、管制类物品入馆。

(二)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全馆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携带火种入馆。

(三)图书馆为公共文化场所,请着装整洁、端庄入馆,着装不文明者请勿入内。

(四)请勿携带食品类和有色、含糖类饮料入内。

(五)馆内各电源插座不允许插接大于300W的用电设备,违者处罚,所造成损失原价赔偿。

(六)请保持馆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高声接打电话和播放影响他人的音乐、影视剧等。

(七)请保持公共卫生,勿在馆内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果壳等垃圾。

(八)儿童须在监护人带领下入馆。

(九)入馆后,请妥善保管好您的个人物品,如有遗失,馆方不承担责任。

(十)请爱护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和公共设施,请勿在桌椅面、墙面、地面乱刻、乱画、乱贴、乱涂,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

(十一)非对外开放区域,未经许可请勿入内。

(十二)离馆时如遇监测器报警,应主动接受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的言行。

(十三)请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馆内装有监控,请规范您的行为举止。

免费指南

(一)免费借阅服务

文史借阅区、社科借阅区、自科借阅区、少儿借阅区、报纸阅览区、期刊阅览区、残障阅览区、数字资源阅览区免费查询、阅览。

(二)免费外借服务

文史借阅区、社科借阅区、自科借阅区、少儿借阅区免费查询、外借、阅览。

(三)免费基本文化服务

普通文献资源借阅、信息检索与咨询、馆内举办的各类培训、公益讲座、国学讲堂、展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视频资源展播等公益性读者活动及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全部免费。

(四)免费辅助性服务

为保证基本服务职能实现的辅助性服务全部免费,如读者证办理工本费免费、验证免费、存包免费,并可免费取阅《读者服务手册》等。

开放时间

夏季8:30——18:00;

冬季8:30——17:30。

注:除每周一闭馆,全年对外开放。

公交路线

济宁市火车站、汽车站乘7路、16路公交车至济宁市文化中心(西)站下车,市内乘坐20路至济宁市文化中心(西)站下车。

地理位置

太白湖新区市文化中心内(运河路138号)

所获荣誉

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心和支持下,多年来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办馆宗旨,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先后被省文化厅、国家文化部评为全省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图书馆、全国读者喜爱的图书馆、国家一级图书馆等荣誉称号,并荣获市级文明单位、济宁市十佳文明窗口等称号。

2018年5月14日,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结果公布,济宁市图书馆连续五次被评为一级图书馆。

2023年12月18日,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并被评为“一级图书馆”。

读者证指南

为培养广大读者良好的阅读习惯,更好地利用图书馆资源,鼓励读者积极参加图书馆举办的各项活动,促进全民阅读的开展,济宁市图书馆制定读者证积分管理办法。

一、原始积分:

读者证原始积分100分。

二、积分增加:

1.每借1册(件)文献可增加读者积分1分。每天每证增加借阅积分最高限度为6分;

2.参加图书馆组织的读者活动及其它相关公益活动视情况加分。

三、积分扣除:

1.逾期归还文献资源按1册(件)1天扣除积分1分。

2.一般污损文献,按照相关制度缴纳相应的赔偿金,并按每册(件)扣积分20分;严重损坏或者遗失文献,按照相关制度缴纳相应的赔偿金,并按每册(件)扣积分50分。

3.报名参与读者活动,但实际没有参加,扣积分10分。在特殊情况下,按照读者活动具体规定酌情增减。

四、读者证冻结与解冻:

1.积分小于零时,冻结读者证文献借阅功能。

2.读者证解冻办法:

读者证冻结后,在归还全部超期图书的情况下:

(1)每超期1本图书,读者证冻结3天,以此累计,到期自动解冻;

(2)参加本馆服务知识学习活动,合格完成问卷,进行即时解冻读者证;

(3)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达到2小时以上,解冻读者证。

五、读者证积分查询:

读者证的积分情况可通过登陆济宁市图书馆网站或“济宁市图书馆”进入微服务大厅等方式自行查询。

六、读者证积分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七、最终解释权归济宁市图书馆。

现任领导

主持图书馆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事、财务等方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

负责党建工作,分管特藏部;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馆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财务工作,分管技术部;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馆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组织人事工作,分管办公室、少儿部;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馆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图书流通部;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馆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纪检工作,分管期刊阅览部;协助副书记负责党建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馆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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