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质调查院

更新时间:2023-04-28 20:01

浙江省地质调查院成立于1999年10月,是根据国办发[1999]37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经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浙编[1999]37号),以原浙江省区域地质调查大队 为基础组建而成,省编委浙编[2003]159号文确定该院的单位性质为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直属的社会公益类纯公益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单位简介

全院现有在职职工273人(事业编制193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41人,博士(含在读)7人,硕士32人,其中高级及以上职称48人,中级职称59人。拥有计算机设备、野外数字采集(数字填图)设备、野外通信和定位设备,以及CG-5高精度重力仪、GDP-32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仪、浅层地震仪、WCZ-2与PMG高精度磁力仪、综合数字测井系统 、高密度电法测量系统、工程瞬变电磁系统、多功能直流电法(激电)仪等多种物化探设备。

建院以来,在省国土资源厅党组的领导和支持下,通过十多年的努力,该院地质技术装备日趋完善,地质工作服务领域得到全面的拓展,地质工作能力和综合研究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历年获得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调局以及浙江省政府颁发的各类省部级奖项达18项、省级以上各类行业奖30余项;全院有4人入选“国土资源部青年科技骨干”、 1人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院科技创新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为建立高素质的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主要职能

浙江省地质调查院的宗旨是为国家建设提供专业地质调查服务,主要承担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区域性、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战略性矿产资源远景评价任务,并为省国土资源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业务范围包括地下水资源调查、区域工程地质调查、环境工程地质调查、地矿资源检测、专业地质技术研究开发、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与监理、建筑基桩工程施工。

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是省级矿业权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其主要职责是:建立对社会公开的省级矿业权交易平台,组织办理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发证的矿业权、国土资源部登记发证并委托我省出让的矿业权的出让等事务,办理全省矿业权转让交易业务,进行矿业权交易信息的公告、公示,提供矿业权交易技术服务与咨询,对各市矿业权交易工作提供业务指导;承办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浙江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是受省财政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委托,承担全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省地质勘查基金投资项目的立项、监管、评审验收和成果处置;监督、管理省级财政或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股权;申请登记省地质勘查基金独资项目的矿业权;研究实施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制度,承担省财政厅和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项资质

2011年,该院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获第三方认证通过。

目前该院拥有区域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地球物理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液体矿产勘查乙级资质;地球化学勘查丙级资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乙级资质、测绘乙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矿山地质测量、土地勘测等多项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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