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3 21:38
海原县,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介于东经105°09′-106°10′、北纬36°06′-37°04′之间,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南部,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东与固原市原州区相连,南与西吉县接壤,西临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会宁县,北濒中卫市沙坡头区、同心县。南北长95公里,东西宽80公里,县面积4989.6平方公里。下辖17个乡镇、1个甘盐池种羊场、1个街道办事处、1个自然保护区,政府驻地海城镇。截至2023年末,海原县户籍人口13.29万户45.61万人,常住人口9.8万户33.99万人。
明朝,为楚王(朱桢)、黔宁王(沐英)牧地,海喇都堡又称海城,属固原州。成化年间设西安、镇戎、平虏守御千户所。
清朝,初属平凉府,顺治三年(1646年)隶平凉府盐茶同知;乾隆十二年(1747年),原驻固原城的盐茶同知移驻海喇都堡,起建厅署,遂为盐茶厅城。同治十三年(1874)裁厅设海城县。
民国三年(1914)改称海原县,属甘肃省平凉专区。民国十七年(1928年)将海原县划为5个自治区实行自治。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改为区,次年撤销区,实行乡镇、联保、保、甲制,组建了海都镇1镇和5乡,镇乡共辖22联保、91保、923甲。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将海都镇撤销,改置为万梅乡;同年,撤乡设区,以原乡改置为区,以数字序号为名。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中国工农红军西征部队解放了海原县东北部(高崖、李旺、关桥一带),将此处与同心县的一部分组建为中国第一个县级民族自治政府——豫海回族自治县(后红军转移,豫海县消亡)。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将6个区调整为4个区。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实行新县制,撤销区和联保,改为乡镇辖保甲制,分为7镇和6乡。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甘肃省新建西吉县,将海原县所辖3个乡及部分保甲划归西吉县。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杨郎镇划归固原县;固原县李俊乡划归海原县管辖。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大营地地区划归通渭县管辖。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08月,海原解放,属甘肃省定西专区。海原县组建为6个区,下辖46个乡,202村。
1950年06月,海原县划归平凉专区。
1953年12月,改属甘肃省西海固回族自治区辖。
1958年10月,划归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地区。
1970年01月,固原专区改为固原地区,海原仍属其管辖。
2003年12月,国务院批准将固原市的海原县划归中卫市管辖。
2004年02月,海原县整建制划入新成立的中卫市管辖。
2020年3月,海原县退出贫困县序列。
1950年03月,李俊区增置杨堡、红圈、罗川、上川4乡。
1951年05月,兴仁区增置浪水乡。
1952年08月,增置郑旗、红羊2个区;原6个区的辖地有所调整,并增置了23个乡。
1953年04月,增置关桥、曹洼2个区;撤销八斗、马湾2个乡,新置武塬、后堡2乡;再次调整各区辖乡。
1953年09月,靖远县盐池乡划归海原县西安区。
1954年04月,李俊区增置新庄乡。
1981年05月,增置九彩公社。
1984年01月,公社体制改革,所有公社改为乡;6月,撤销杨坊乡,增置了史店、双河、罗山3个乡。
1985年12月,设立高台、曹洼2乡;城关乡改置为海城镇。
2008年0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批复同意将海原县兴仁镇、蒿川乡划归中卫市沙坡头区管辖,将固原市原州区黑城镇(地域面积220.6平方千米)划归海原县管辖(2月18日正式移交)。
2008年04月,将海原县的徐套乡划归中宁县管辖(9月11日正式移交),将兴隆乡划归同心县管辖,将固原市原州区七营镇、甘城乡划归海原县管辖。
2008年0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将海原县政府驻地由海城镇迁至黑城镇。分析黑城镇地名历史和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群众、市县更名意见的基础上,自治区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确定,海原县新址驻地黑城镇更名为三河镇。(注:海原县实行一县两城,县政府仍驻海城镇)
2008年09月,海原县徐套乡正式移交中宁县管辖。
2009年06月,海原县实行一县两城,县政府仍驻地海城镇。
2015年01月,固原市实施“一核五极,组团发展”的空间策略,以固原市原州区为核心,以西吉县、彭阳县、隆德县、泾源县为四个发展极,整合三营镇、海兴开发区,形成新的发展组团。
截至2017年,海原县辖5个镇、12个乡,165个行政村,辖区包括:海城镇、李旺镇、西安镇、三河镇、七营镇、史店乡、树台乡、关桥乡、高崖乡、郑旗乡、贾塘乡、曹洼乡、九彩乡、李俊乡、红羊乡、关庄乡、甘城乡。还有种羊场、涵养林总场、老城管理办公室、海兴开发区(注:三河镇由海兴开发区代管)。县人民政府驻海城镇。
海原县,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属新设立的中卫市管辖,位于东经105°09′~106°10′,北纬36°06′~37°04′之间,南北长95公里,东西宽80公里。东与固原市原州区相连,南与西吉县接壤,西临甘肃省靖远县、会宁县,北濒中卫市、同心县。全县国土面积6463平方公里。
海原县地处黄土高原西北部,属黄河中游黄土丘陵沟壑区。境内丘陵起伏,沟壑纵横,六盘山余脉(南华山、西华山、月亮山等)由南向北深入境内,形成西南高、东北低的特殊地形,南部以南华山主峰马万山为最高,海拔2955米,是宁夏南部最高峰。这一地区地势高寒,雨量较多,有少量天然次生林零星分布。东部以清水河防地兴隆乡李家湾最低,海拔1366米,地形平坦、土层深厚、土质较好。中部为梁峁残塬地带,其间丘陵起伏,沟壑纵横交错,植被稀疏,水土流失严重。总土地面积中,黄土丘陵占66%,土石山区占1.6%,塬地占4.4%,河谷川地占20.9%,山地占7.1%;天然林地4.36万亩,天然草地260万亩。
海原县深居内陆,大陆性季风气候明显,特点是春暖迟、夏热短、秋凉早、冬寒长。年均气温7℃,一月均温-6.7℃,七月均温19.7℃,≥10℃积温2398℃,无霜期149~171天。年降水量,多年平均286毫米,最多706毫米,最少325毫米。年草面蒸发量878毫米。年干燥度2.17。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5642兆焦耳/平方米,年日照时数2710小时。年平均降水量360毫米,大多集中在秋季,年均蒸发量2200毫米,素有“十年九旱”之称,宁夏最干旱的县之一。
海原县土壤主要有黑垆土、灰钙土及黄绵土、灰褐土(山地)等。
海原县天然草场388万亩,主要为干草原(分布在县境南部)和荒漠草原(分布在县境北部),南华山、西华山、月亮山分布草甸草原和山地草原。林地面积20.3万亩。森林覆盖率3.5%。
海原县境内探明矿产资源石膏、白去岩、陶土、金、铜、硫铁、砖瓦粘土、砂砾石、池盐等18个矿种,矿点六十几处。其中石膏占绝对优势,地质储量达二十四亿吨,主要分布于县境内兴隆、兴仁、西安、李俊、李旺等乡镇。品种齐全,有纤维石、雪花石、青石膏等,硫酸钙含量均在80%以上,石膏矿大都是露天矿,矿带规模大。冶镁白云岩地质储量达5900万吨,氧化镁品位21%以上。主要分布在兴仁油井山、曹洼乱堆子、史店油坊院、海城镇野狐坡。
海原县除兴仁平原属黄河右岸诸沟外,其余地区皆属黄河一级支流清水河水系。清水河沿东北部县界过境。麻春河、苋麻河、中河自西而东注入清水河。麻春河上的石峡口水库是宁夏南部最大中型水库。西华山北麓有盐池。李俊南分布地震滑坡堰塞湖。
海原县为回族主要聚居区,此外还有东乡族、蒙古族、苗族、藏族、锡伯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
截至2023年末,海原县户籍人口13.29万户45.6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03万人,乡村人口36.58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为19.8%。全年全县人口出生率11.77‰,人口死亡率5.26‰,人口自然增长率6.51‰。
截至2023年末,海原县常住人口9.8万户33.99万人,年平均人口33.97万人。城镇人口12.60万人,乡村人口21.39万人,城镇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37.07%。回族25万人,占总人口的73.54%;汉族8.91万人,占总人口的26.21%;其他少数民族0.08万人,占总人口的0.25%。男性17.91万人,女性16.08万人,平均家庭人口数3.47人/户。出生人口0.46万人,出生率13.54‰;死亡人口0.22万人,死亡率6.48‰;自然增长人口0.24万人,自然增长率7.06‰。
参考资料:
2021年,海原县地区生产总值88.9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增长8.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51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19.80亿元,增长15.9%;第三产业增加值53.66亿元,增长7.0%。从三次产业看,三次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为17.4%、22.2%和60.4%。
2021年,海原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1.6%。其中,食品烟酒、居住、交通和通信、医疗保健分别上升2.5%、1.7%、4.3%、1.4%;衣着、其他用品和服务分别下降4.1%、1.4%;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和娱乐较上年基本持平。
2023年,海原县地区生产总值105.5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0.04亿元,同比增长10.0%;第二产业增加值22.20亿元,同比下降4.8%;第三产业增加值63.32亿元,同比增长8.8%。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9.0:21.0:60.0。从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看:第一产业贡献率32.8%,拉动经济增长2.0个百分点;第二产业贡献率-17.1%,下拉经济1.0个百分点;第三产业贡献率84.3%,拉动经济增长5.1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1074元,同比增长5.7%。
2023年,海原县CPI累计下降0.1%。其中,居住、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分别上涨1.2%、1.5%、0.1%、3.4%;食品烟酒、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分别下降0.5%、1.3%、0.4%、2.1%。
人民生活
2021年,海原县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71元,增长9.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478元,增长7.2%。其中:工资性收入25478元,增长6.7%,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86.4%;经营净收入1704元,增长14.7%,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5.8%;财产净收入518元,增长12.3%,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8%;转移净收入1778元,增长7.5%,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6.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239元,增长13.1%。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42元,增长10.3%。其中:工资性收入5479元,增长12.9%,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46.7%;经营净收入4031元,增长7.3%,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34.3%;转移净收入2124元,增长9.9%,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8.1%;财产净收入108元,增长11.6%,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0.9%。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765元,增长16.6%。
2023年,海原县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31元,同比增长8.3%。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530元,同比增长5.0%。其中,工资性收入28086元,同比增长4.9%,占比为86.3%;经营净收入1899元,同比增长6.8%,占比为5.8%;财产净收入569元,同比增长5.0%,占比为1.7%;转移净收入1976元,同比增长5.2%,占比为6.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31元,同比增长8.5%。其中,工资性收入6456元,同比增长8.5%,占比为46.7%;经营净收入4776元,同比增长8.4%,占比为34.5%;财产净收入84元,同比增长2.6%,占比为0.6%;转移净收入2515元,同比增长8.9%,占比为18.2%。
2023年,海原县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369元,同比增长6.6%。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810元,同比增长4.9%。其中,食品烟酒类消费支出5317元,同比增长4.9%,占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重31.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370元,同比增长6.6%。其中,食品烟酒类消费支出3335元,同比增长6.7%,占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重32.2%。
固定资产投资
2021年,海原县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26.3%。其中,县属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0%,区属投资增长106.6%。分投资主体看,国有投资下降24.1%,民间投资增长178.6%。
在县属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区属和农户)中,第一产业投资下降32.8%;第二产业投资下降14.2%;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3.6%。基础设施投资下降11.0%。工业投资下降14.2%。新能源投资下降12.1%。生产性投资下降9.6%。
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11.6亿元,增长52.6%。其中,住宅投资8.18亿元,增长94.7%;商业营业用房投资2.4亿元,下降13.2%。住宅待售面积18.65万平方米。
2023年,海原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下降7.0%。 其中,县属投资同比增长14.1%,区属投资同比下降24.6%。在县属项目投资中,分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7%;第二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3.0%,其中,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3.0%,新能源投资同比下降70.5%,高耗能投资同比增长11.2%,生产性投资同比增长14.1%;第三产业投资同比增长30.0%,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19.7%;分投资主体看:国有投资同比增长5.7%,民间投资同比下降20.2%。
2023年,海原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投资7.01亿元,同比下降1.8%。其中,住宅投资6.21亿元,同比增长22.2%;商业营业用房投资0.43亿元,同比下降71.6%。年末全县住宅待售面积24.90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5.66万平方米。
财政
2021年,海原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8亿元,增长11.0%。其中:税收收入1.37亿元,增长16.5%;非税收入1.01亿元,增长4.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81亿元,下降2.4%。八项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亿元,下降3.5%;公共安全支出1.39亿元,下降4.8%;教育支出10.47亿元,下降4.5%;科学技术支出0.07亿元,下降6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3亿元,增长33.5%;卫生健康支出3.72亿元,下降40.8%;节能环保支出1.68亿元,增长31.8%;城乡社区支出3.22亿元,增长6.2%。
2023年,海原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6.2%,同比增长6.2%。其中,税收收入1.3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1.5%,同比增长10.1%;非税收入1.2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11.7%,同比增长2.4%。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6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7%,同比增长2.4%。
2021年,海原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1.64亿元,增长3.7%。其中,农业产值18.19亿元,下降5.9%;林业产值0.59亿元,增长382.2%;牧业产值11.80亿元,增长27.2%;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05亿元,增长4.2%。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6.19亿元,增长3.8%。
2021年,海原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09.83万亩,增长0.1%,粮食总产量20.67万吨,下降11.1%。其中,小麦播种面积5.53万亩,下降37.4%,总产量0.68万吨,下降38.2%;玉米播种面积35.50万亩,增长10.9%,总产量11.47万吨,下降1.3%;其他谷物32.90万亩,增长0.3%,总产量2.10万吨,下降34.23%;豆类播种面积2.00万亩,下降35.5%,总产量0.15万吨,下降37.9%;薯类播种面积33.90万亩,增长2.7%,总产量6.27万吨(鲜薯31.36万吨),下降11.6%。油料播种面积8.02万亩,下降21.4%,总产量0.68万吨,下降43.4%。中草药材播种面积3.20万亩,下降55.1%,总产量0.51万吨,下降50.3%。瓜果类播种面积4.05万亩,下降26.3%,总产量7.80万吨,下降18.6%。蔬菜及食用菌播种面积8.82万亩,增长1.4%,总产量17.69万吨,下降6.5%。
2021年,海原县生猪存栏2.3万头,下降15.8%,出栏3.2万头,增长70.5%。肉牛存栏12.7万头,增长33.0%,出栏5.7万头,增长6.6%。肉羊存栏48.8万只,增长0.5%,出栏45.7万只,增长7.9%。蛋禽存栏21.5万只,下降15.1%,出栏25.8万只,增长25.2%,蛋产量2773吨,下降27.3%。
2023年,海原县完成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0.82亿元,同比增长9.8%;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0.48亿元,同比增长9.9%。其中,农业产值21.32亿元,同比增长3.9%;林业产值0.55亿元,同比下降14.2%;牧业产值17.41亿元,同比增长19.7%;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20亿元,同比增长3.8%。
2023年,海原县粮食总产量23.44万吨,比上年增加0.22万吨,同比增长0.9%。其中,夏粮产量1.187万吨,同比增长10.3%;秋粮产量22.256万吨,同比增长0.5%。
2023年,海原县生猪存栏2.18万头,同比下降0.4%,出栏2.81万头,同比下降0.9%;牛存栏14.98万头,同比增长2.3%,出栏7.33万头,同比增长19.7%;羊存栏50.94万只,同比下降17.3%,出栏64.64万只,同比增长29.5%;家禽存栏18.35万只,同比下降10.4%,出栏21.04万只,同比下降8.4%。
2023年,海原县猪牛羊禽肉产量2.55万吨,同比增长20.0%。其中,猪肉产量0.22万吨,同比增长0.4%;牛肉产量1.18万吨,同比增长19.9%;羊肉产量1.10万吨,同比增长26.7%;禽肉产量0.04万吨,同比下降8.8%。牛奶产量4.48万吨,同比增长26.7%。禽蛋产量0.32万吨,同比增长16.3%。
工业
2023年,海原县实现工业增加值13.02亿元,同比增长10.8%,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12.3%。其中,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2%。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7.1倍,占规上工业增加值18.6%;重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3.9%,占规上工业增加值81.4%。分门类看:电力生产与供应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8%,占规上工业增加值58.1%;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2.4%,占规上工业增加值41.9%。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4%;股份制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3%;非公有制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9.2%。
2023年,海原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9.83亿元,同比增长9.5%。分门类看: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0.02亿元,同比下降55.0%;电力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总额9.81亿元,同比增长9.9%。全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成本64.1元,比上年减少1.22元;每百元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53.1元,比上年减少3.1元;年末规上工业企业资产利润率15.3%,比上年末提高0.8个百分点。
2023年,海原县发电装机容量251.79万千瓦,同比增长19.1%。并网风电装机容量136.30万千瓦,同比增长0.7%;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15.49万千瓦,同比增长51.9%。
建筑业
2021年,海原县建筑业总产值2.31亿元,下降36.3%。二级资质等级及以上的建筑企业5家。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8.42万平方米,其中房屋新开工面积1.85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3.79万平方米,竣工价值0.63亿元。
2023年,海原县建筑业实现增加值9.22亿元,同比下降18.6%。全县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13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40亿元,同比下降32.0%;完成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74万平方米,其中,房屋新开工面积1.29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1.06万平方米,竣工价值0.32亿元。
服务业
2021年,海原县服务业增加值53.66亿元,增长7.0%,占地区生产总值60.4%,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53.5%。其中,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0.68亿元,增长3.6%;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7.97亿元,增长16.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8.74亿元,增长13.2%;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1.16亿元,增长16.4%;金融业增加值3.44亿元,下降0.1%;房地产增加值3.44亿元,增长6.5%;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5.31亿元,增长9.9%;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22.90亿元,增长2.2%。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0.74亿元,增长11.0%;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完成销售额1.27亿元,下降9.3%;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个体完成销售额0.31亿元,增长101.8%,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营业额0.23亿元,增长9.9%。
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销售额29.62亿元,增长3.1%。分地域看:城镇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6.55亿元,增长4.9%;乡村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3.07亿元,增长0.8%。分行业看:批发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9.48亿元,增长6.1%;零售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7.09亿元,增长0.7%;住宿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0.16亿元,增长4.3%;餐饮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89亿元,增长8.1%。按登记注册类型看:国有经济社会消费品零售额0.29亿元,增长33.3%;集体经济社会消费品零售额0.02亿元,增长0.8%;私营经济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13亿元,下降1.5%;个体经济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1.69亿元,增长1.0%;股份制经济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26亿元,增长17.3%,其中国有控股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13亿元,增长18.0%;其他各种经济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23亿元,增长0.8%。按消费形态看:餐饮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04亿元,增长7.9%;商品零售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6.58亿元,增长2.5%。
2023年,海原县实现服务业增加值63.32亿元,同比增长8.8%。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实现增加值9.40亿元,同比增长11.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10.75亿元,同比增长11.4%;住宿和餐饮业实现增加值1.32亿元,同比增长14.5%;金融业实现增加值4.18亿元,同比增长7.5%;房地产业实现增加值3.91亿元,同比增长4.9%;营利性服务业实现增加值9.11亿元,同比增长39.2%;非营利性服务业实现增加值23.83亿元,同比下降0.9%。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33亿元,同比增长29.7%。
国内贸易
2023年,海原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94亿元,同比增长1.6%。分地区看:城镇地区零售额17.78亿元,同比增长1.2%;乡村地区零售额12.16亿元,同比增长2.3%。分行业看:批发业零售额9.26亿元,同比下降2.6%;零售业零售额17.20亿元,同比增长1.7%;住宿业零售额0.14亿元,同比增长7.4%;餐饮业零售额3.33亿元,同比增长14.9%。分消费形态看:餐饮收入3.48亿元,同比增长14.6%,商品零售26.46亿元,同比增长0.2%。
邮电
2021年,海原县邮政支所18处,邮政行业业务收入3142万元,增长17.7%,邮政业务总量2629万元,增长28.9%。快递业务总量77.86万件,增长39.8%;国内普通包裹0.63万件,下降25.0%;函件0.45万件,增长45.2%;报刊累计229.71万份,下降12.6%;杂志累计7.11万份,下降23.9%。
截至2023年末,海原县共有邮政支所(邮政普遍服务场所)20处。全县邮政行业业务收入4328.16万元,同比增长29.3%。快递业务量130.67万件,同比增长53.4%;包裹业务量0.34万件,同比下降37.0%;函件业务量0.24万件,同比增长4.3%;报纸业务量288.79万份,同比增长0.6%;杂志业务量7.57万份,同比下降3.8%。
截至2023年末,海原县固定电话用户数1.57万户,移动电话用户数36.26万户,其中5G移动电话用户23.49万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13.83万户,比上年增加0.61万户。
金融
2021年,海原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92.01亿元,增长4.7%。其中,住户存款52.78亿元,增长15.11%;非金融企业存款5.74亿元,增长5.14%;机关团体存款33.49亿元,下降8.45%。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69.07亿元,增长14.79%。其中,住户贷款56.07亿元,增长36.28%;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13.00亿元,下降31.69%。
截至2023年末,海原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01.38亿元,同比增长1.3%。其中,住户存款余额69.65亿元,同比增长7.2%;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8.35亿元,同比下降15.6%;机关团体存款余额23.36亿元,同比下降7.1%。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99.91亿元,同比增长14.5%。其中,住户贷款余额88.46亿元,同比增长18.4%;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11.45亿元,同比下降8.8%。
海原县内有中宝铁路、中郝高速公路、银武高速公路、109国道及银平公路、中静公路等过境。
2021年,海原县公路通车里程3528.8公里,公路密度55.33公里/百平方公里。按行政等级分国道265.7公里,省道480.0公里,乡道605.3公里,村道2073.8公里,专用公路104.0公里;按技术等级分高速公路181.0公里,一级公路15.3公里,二级公路284.9公里,三级公路472.1公里,四级公路2575.5公里。
客运企业7家,客运车辆共625辆,营运线路111条。其中,跨省班线客车2辆,营运线路2条;跨市班线车辆45辆,营运线路21条;跨县班线车辆13辆,营运线路7条;县内农村客运车辆146辆,营运线路65条,其中农村班线车辆101辆,农村公交45辆;城市公交62辆,营运线路16条;出租车辆357辆。普通货物运输企业82家,其中规模以上货运企业9家(50辆车以上),在册货运车8914辆,其中不含挂6007辆。
截至2023年末,海原县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3710.629公里,公路密度达到58.18公里/百平方公里。按行政等级分:国道里程260.497公里(包含普通国道186.385公里和国家高速74.112公里);省道里程515.543公里(包含省级高速142.397公里和普通省道373.146公里);乡道里程602.011公里;专用公路153.024公里;村道2179.554公里。按技术等级分:高速公路216.509公里,一级公路13.367公里,二级公路335.991公里,三级公路410.917公里,四级公路2733.845公里。
截至2023年末,海原县共有客运企业8家,运营线路113条,客运车辆604辆。全县现有货运企业97家,货运车辆9628辆(不包括4.5吨以下货运车辆)。其中,县内注册6006辆,外地注册3622辆。现有B2及以上货运驾驶员21456人。
2020-2021学年,海原县共有学校276所。其中,小学193所(县城小学10所,乡镇中心小学13所,村级小学77所,教学点93所);中学19所(高级中学2所,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1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职业技术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62所(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所)。
海原县共有教学班2340个。其中,学前429个(幼儿园258个),小学1240个,初中402个,普通高中189个,职业高中74个,特教学校6个。
有教职工4738人(在编教师4628人、特岗教师110人)。其中,女教职工2562人,专任教师4728人。按学校类别分:幼儿园教职工91人,小学教职工2355人,初中教职工1267人,高中学校教职工742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13人,职业中学教职工159人,局机关等职工111人。
共有在校学生86144人。其中,女生42209人,占49.0%;少数民族75154人,占87.2%。学前幼儿13125人(女生6364人,少数民族10983人)。小学阶段39859人(女生19165人,少数民族35412人)。初中阶段19378人(女生9452人,少数民族17110人)。普通高中10232人(女生5564人、少数民族8668人)。中等职业3492人(女生1639人,少数民族2934人)。特殊教育学校58人(女生25人,少数民族47人)。
共有寄宿制学校30所(小学10所,一贯制学校5所,初级中学11所,高级中学2所,完全中学1所,职业技术学校1所)。共有住校生29116人(小学2447人,初中14859人,高中8318人,职中3492人)。
共有4一6周岁幼儿15174人。其中,在园幼儿13125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6.50%。共有7一12周岁适龄儿童49713人。其中,缓免入学11人,应入学49702人,实际入学49702人,入学率100%。共有13一15周岁初中适龄人口22651人。其中,缓免入学11人,应入学22640人,实际入学22405人,入学率98.96%。共有15一17周岁高中适龄人口22009人。其中,在高中阶段学校就读20718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4.13%。
2023-2024学年,海原县现有学校262所。其中,小学180所(县城小学11所,乡镇中心小学12所,村级小学75所,教学点82个);中学18所(高级中学3所,初级中学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职业技术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62所。
2023年,海原县现有教职工4795人(在编4689人、特岗106人)。其中,幼儿园教职工88人,小学教职工2139人,初中教职工1440人,高中教职工859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19人,职业中学教职工142人,工勤岗6人,管理岗2人。
2023年,海原县有教学班2294个,在校学生80443人。学前幼儿10147人。其中,小学学前班2284人;在园幼儿7863人。小学阶段37454人。初中阶段18911人。普通高中11753人。职业中学2128人。特殊教育学校50人。学前三年毛入学率93.1%,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8.7%,高中三年毛入学率95.3%,小学六年巩固率100%,初中三年巩固率100%。资助困难学生87555人次。
国家二级图书馆:海原县图书馆。
2021年,海原县共有各级各类卫生健康机构217家(不含宁南医院)。其中,综合医院1家,中医医院1家,乡镇卫生院1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6家,民营医院1家,标准化村卫生室157家,诊所(卫生所、医务室)30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家,卫生行政部门1家。实有床位数1253张。卫生技术人员1490人(不含宁南医院)。在册执业(助理)医师总数635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74%,婴儿死亡率2.58%,产妇住院分娩比例100%。
2023年,海原县共有卫生行政部门1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29家(包括宁南医院)。其中,区级医疗分支机构1家,县级公立医院2家,妇幼保健机构1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家,乡镇卫生院19家,社区卫生服务站6家,民营医院1家,标准化村卫生室157家,个体诊所41家。全县医疗机构核定编制床位数1478张(含宁南医院床位330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456人(含宁南医院371人),全县在册执业(助理)医师总数793人(含宁南医院127人)。
2021年,海原县城镇新增就业1148人,增加25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9%,下降0.21个百分点。劳务输出10.08万人,增长1.95万人。
2021年,海原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8.57万人。其中,城镇企业职工参保人数2.18万人,参保率100%;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1.28万人,参保率10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5.11万人,参保率10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0.99万人,参保率10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33万人,参保单位422个,参保项目122个,参保率135.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9.12万人,下降0.8%。其中,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数1.99万人,增长7.6%;参加城乡居民统筹医疗保险人数37.13万人,下降1.2%。参加失业保险人数0.99万人,增长2.1%。
截至2023年末,海原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6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5万人。其中,城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参保人数3.7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2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9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3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7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3万人。全年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7.4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39亿元;实发养老保险待遇9.9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43亿元。
截至2023年末,海原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9.3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01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数2.1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0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统筹医疗保险人数37.1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1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5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8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0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44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6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58亿元。
2023年,海原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3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284人/亿元。
2023年,海原县有脱贫人口25584户99888人,新识别纳入监测对象278户1157人,有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830户3498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27户588人,边缘易致贫户151户649人,突发严重困难户552户2261人。全年全县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16480元,同比增长16.4%;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达14319元,同比增长14.2%。
2023年,海原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小学六年和初中三年巩固率均为100%;雨露计划共资助学生6916名1258.1万元;救治大病患者1629人次,重病160人次;完成危房改造222户、抗震宜居房改造133户;新增及改造自来水入户573户。
2023年,海原县累计培育肉牛饲养户2.8万户,规模牛场和肉牛养殖合作社287家,肉牛示范村57个,全县牛存栏14.98万头,良种率达94.0%。全年全县转移就业10.84万人,创收19.85亿元。安置各类公益性岗位7372人,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全年全县创业培训累计1730人(其中脱贫劳动力855人),发放创业贷款1.16亿元,培育创业实体531个,创业带动就业2715人。
2008年,海原县“花儿剪纸”民间艺术获得文化部命名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海原花儿俗称“干花儿”、“山花儿”和“土花儿”。从区域分布上看,海原作为宁夏花儿的主要流传区和发源地,其厚重的历史文化和别具一格的地域风光为花儿注入了独特的人文内涵和鲜明的艺术特色,使海原干花儿成为花儿元素中一束瑰丽的“艺术奇葩”。
海原县回族刺绣剪纸,千百年来,作为古老的民族艺术,在回族日常生活中得到了保护和传承。现还有女儿出嫁时要做刺绣嫁妆的风俗。
十一月初七的祭奠
每年十一月初七时,是海原地震纪念日。每年这一天,村民们都要上坟祭奠。在海原县县城西南角,有一个占地近200亩的“万人坟”,安葬的就是地震遇难者。每年的十一月初七前后,陕西、甘肃、青海以及宁夏其他地方的人都到海原县县城外的“万人坟”和其他地方祭奠。回族人称之为“纪难日”,汉族人则叫“劫难日”。
炒豆子
每年的十一月初七前后,海原当地民众还有一项风俗习惯是炒豆子,将扁豆、黄豆等原粮炒熟吃。这一风俗习惯是为了纪念地震时期人们经受的苦难。地震时,很多人被压在房子下面,就是靠着吃原粮活下来的。
房门后的铁锹
地震过后,很多人家认识到了窑洞的危险,盖了新房子,但也有一部分群众盖不起房子,仍然住在土窑里。无论是住土窑还是住房子的人,他们都习惯性地在门背后放一把铁锹。据说,这是为了防止灾难来临时,有自救的工具。经历过大灾的人们开始有了强烈的防灾意识。
遗址属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距今约4800年~3900年左右,是古人类生息繁衍、生产劳动的场所和墓葬地。菜园遗址的古人类在交流变迁过程中,积极汲取包括北方草原文化在内的诸多周边区域文化先进因素,形成了具有本地土著特色的“菜园文化”。他们过着农业定居为主,畜牧养殖为辅,间或进行捕捞的生活,氏族群体纺织业相对比较发达,有着相对稳定的经济生活状态。
凤凰城址
凤凰城址,修筑于宋,原有内、外城之分,现仅存外城西、北部分城墙。史志载:“西夏境域,东距黄河,西至玉门,南临萧关,北控大漠”。即指今萧关城址。
灵光寺
灵光寺,位于海原南华山西麓,距县城二十公里,公元1042年,西夏王李元昊携爱妃没移氏栖居之地,行宫依山而建,亭水相映,飞檐斗拱,绵延数里。境内五泉竟洌,华山叠翠,自然景观奇丽壮观。公元1081年被宋将李宪烧毁,遗址尚存。
天都山石窟
天都山,始名于夏,宋咸平五年(1002)的当年或次年,海原被西夏夺取后泛称“天都”,称西华山为“天都山”。
石窟位于天都山东麓腰部,共6窟。宋庆历二年,夏天授礼法延扎五年(1042)前后,夏主李元昊在天都山削壁筑台凿窑(今祖师洞)为游猎避暑宫,即石窟之始。宋夏后期,石窟逐渐演变为佛、道信徒朝拜、上香寺庙。石窟在明万历年间、清和民国年间曾重修。因自然侵蚀和人为破坏,窟内原塑及窟外建筑均毁,尚存清至民国修缮洞窟碑记六通。
山上建有很多庙祠佛像,有祖师洞、玉皇洞、三宫殿、土地洞、法王阁、观音洞等6窟,西夏时期李元昊曾与妃没移氏相居。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压砂地种植硒砂瓜在海原县已有100多年的历史,悠久的种植历史和栽培经验,加之当地优越的地理位置及气候条件,生产的硒砂瓜果大、甘甜、味纯、质优。
压砂地硒砂瓜种植区主要涉及兴仁、高崖、关桥、徐套、蒿川等乡镇,2006年种植面积达到13万亩,预计总产量达1.6亿公斤。特别是硒砂瓜主产区兴仁、高崖、关桥三个乡镇,年种植面积占海原县的85%以上。
2006年海原县葱韭蒜种植面积3.5万亩,其中红葱3万亩,大蒜0.1万亩,韭菜0.4万亩。总产量预计达4926万公斤。葱蒜种植已由以户为单位的零星种植发展到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村种植,如:史店乡苍湾行政村,海城镇山门村。葱蒜种植面积由90年的0.5万亩发展到2006年的2万亩,总产量预计达2.6万吨。
李成玉,原河南省委副书记、政府省长
刘强,现任中共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济南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党工委书记。
2020年12月11日,入选第二批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名单。
2021年6月21日,海原县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
2021年8月27日,被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乡村振兴局确定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2021年9月,海原县入选“2021中国最美县域榜单”。
2021年12月,海原县入选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