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22 10:14
著名评论家冯牧称海默是“具有炽烈的革命热情、旺盛的创作潜力、敏捷的艺术才思”的作家。
海默(Hai Mo) 1923年5月生于山东黄县(今龙口市)江格庄一个贫民家庭。丧母,随父去北京,先后在五斗斋小学、北师大附属平民小学、北京育英中学等校学习,接受过抗日的爱国思想教育。
1935年“一二·九”运动爆发,海默和同学一起上街游行示威,用石块还击镇压学生的保安队,积极参加学生运动。
1941年到晋察冀解放区参加抗日斗争。同年6月在华北联大学习。
1942年毕业于华北联合大学文艺学院。
1944年入延安鲁艺学习。曾任冀中区军火线剧团演员,并担任过教导二旅政治宣传科干事。不久随部队去延安,转为鲁艺文工团团员。此间,他和洛丁合作发表处女作——《粮食》(剧本),开始了他的创作生涯。后任冀察热辽联合大学教员、天津市文工团创作部主任。
1945年10月,海默调冀察热辽文工团创作室。
在解放战争期间参加了武装斗争。他白天行军,夜晚挑灯写作,时常写到深夜。他和安波创作的歌剧《兵》受到部队嘉奖,立了甲等功。他自己创作了歌剧《十五的月亮》。同时又参加了《白毛女》、《粮食》、《王三保翻身》、《欢迎八路军》等歌剧、话剧的演出。
1950年后任中南文工团工作任创作部主任,文化部电影局电影剧本创作所编剧。
1951年到抗美援朝战场慰问,负伤后回国。
195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56年调北京电影制片厂任编剧,
1967年,海默被打成“黑帮分子”、“黑编剧”。他凛然抗争,他曾拿着一本30年代出版的刊载着江青照片的画报说:“让这个人夺了党的权,会把我们党带到那里去,反正我铁了心,就是打死我,我也不会给他们低头。”
1968年6月14日,海默被“四人帮残害致死,时年45岁。
1978年北影制片厂为他彻底平反昭雪。
导演凌子风要他赶写一个电影剧本,他立即写起来,一昼夜间完成了电影剧本《深山里的菊花》。
创作改编电影剧本《草原上的人们》、《母亲》、《红旗谱》(与人合编)、《洞箫横吹》、《春城无处不飞花》、《早霞》、《深山里的菊花》、《粮食》、《春风吹到诺敏河》、《染血的哈达》等。
《突破临津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