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0 21:41
淄博市档案馆,为淄博市委办公厅领导的事业单位,挂市档案局的牌子,授权行使有关行政管理职能。现有编制32人。内设办公室、法规和经济科技业务科、档案馆(室)业务科、保管利用科、培训教育科、编辑研究科、声像档案征集科和信息技术科等八个科室。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定我市档案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对全市档案事业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对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协调市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区县档案工作。
二、集中统一管理全市重要档案资料。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及市直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和淄博市重要历史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组织、指导全市档案学理论、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及档案保护和档案宣传工作,运用现代化科学技术解决档案的保护、复制、缩微、存储和检索等问题,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做好档案编研出版和开发利用工作,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四、制定全市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档案工作的表彰活动。
五、组织领导全市档案信息交流及档案工作外事活动。
六、收集具有行政职能、公益服务职能的市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省驻淄单位制发的法规、制度、办事程序或其他现行政策性文件,并向社会提供有效利用;对我市电子公文进行远程备份,保障电子公文的信息安全,通过文档信息网络平台,向社会提供文档信息。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负责局(馆)综合协调工作:协助局(馆)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局(馆)的接待工作;负责局(馆)文秘、档案、保密、保卫、信访、财务、基建、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局(馆)的组织、人事、劳资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馆)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党支部工作挂靠办公室)。
法规和经济科技业务科
组织实施国家档案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负责档案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档案法规的行为和案件。制定企业,科技事业单位和农业、农村档案业务建设规范、规划和标准;负责企业、科技事业单位和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组织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成果奖的审查、推荐;负责重点工程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承办企业、科技事业单位设置专门档案馆、部门档案馆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档案事业统工作。
档案馆(室)业务科
负责制定全市综合档案馆、机关档案室、城市社区档案业务建设规范、规划和标准;负责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城市社区和区县综合档案馆及有关专业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承办党政机关、群众团体设置专门档案馆、部门档案馆的审核工作;承担局(馆)综合性文稿的起草。
档案管理科
(挂市文档信息服务中心牌子) 负责档案资料的接收、保管和咨询服务;负责档案库房和各种仪器设备的管理;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查档接待和网络在线服务;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开放、鉴定、销毁工作;负责档案库房的安全保卫工作;收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公益服务职能的市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省驻淄单位制发的法规、制度、办事程序或其他现行政策性文件,并向社会提供利用;负责向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提供档案整理、保管、寄存、鉴定、编目和利用等服务;承担淄博电视台《淄博新闻》 DVD刻录工作。
培训教育科
(挂市档案学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市档案干部教育及专业培训:负责档案工作人员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开展学术研讨活动:承担淄博市档案学会的日常工作。
编辑研究科
负责编写档案参考资料,出版档案史料,进行历史研究;参加有关史志的编修工作;负责档案中介公司资工作。
声像档案征集科
负责全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声像、文字材料的拍摄、收集和整理工作;负责社会历史档案资料的征集、收集工作和档案宣传工作。
信息技术科
负责全市档案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和监督指导工作;承担档案数据库、电子公文传输应急备份工作站和数字化档案馆的建设、维护工作;负责全市档案科学技术研究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档案缩微、保护技术应用、档案馆库房建设与改造的技术指导、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本馆档案的技术保护和破损档系的修复工作。
1959年3月,中共淄博市委决定建立淄博市档案馆,馆址设在博山四十亩地市委院内,建馆初期有工作人员4名,孙璞任馆长。1960年8月,孙兆敬任淄博市档案馆副馆长。1961年9月,市档案馆随同市委机关迁至张店区人民西路市委办公楼内。1962年1月,建立淄博市档案管理局,既是党的机构,又是政府机构,局馆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编制9人,孙璞任淄博市档案管理局副局长兼淄博市档案馆馆长,孙兆敬任市档案馆副馆长。
文革期间局、馆撤销,档案工作归属淄博市革命委员会办公室。1966年10月,市档案馆迁至张店中心路原市人委院内。1971 11月,革委决定在市革委院内新建800平方米档案馆楼,1972年9建成交付使用。1976市委办公室建立档案科,设正、副科长各一人。
1980年6月,恢复淄博市档案局和淄博市档案馆,刘书峰任局长、馆长,张广兴任副局长、副馆长,下设业务指导科、档案管理科,编制15人。同年在市委院内西侧新建档案馆舍1788平方米,1982年10月迁入, 1981年增设办公室,1984年1月增设编辑研究科。局馆编制25人,其中行政l0人,事业15人。1984年5月,周忠信任市档案局副局长、市档案馆副馆长。1985年5月周忠信任局长、馆长,7月房爱珍任市档案局副局长。同年,市档案局列政府序列,局馆仍合署办公。1886年增设保护技术科,增加事业编制3人。1989年5月,李敬坦任市档案馆副馆长。
1996年6月,市级机构改革,市档案局与市档案馆由局馆合一改为以馆为主体,挂档案局牌子,市政府授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由市委办公厅领导。内设办公室、业务指导科、档案管理科、编辑研究科、保护技术科5个科室。1997年1月,机关机构改革,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法规管理科,业务指导科 3个行政科室和档案管理室、培训教育室、编辑研究室、保护技术室4个事业业务科室。总编制32人,其中档案局机关编制12人,档案馆事业编制20人。
2002机构改革中,淄博市档案馆调整为市委办公厅领导的事业单位,挂市档案局的牌子,授权行使有关行政管理职能。编制31人。配备馆(局)长1人,副馆(局)长3人。仍设六科一室。
2006年11月,增设声像档案征集科,负责全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声像、文字材料的拍摄、收集和整理工作;负责社会历史档案资料的征集、收集工作和档案宣传工作。
2007年4月,档案管理科更名为保管利用科,保护技术科更名为信息技术科,职能不变。
2007年12月,经市委批准,建立中共淄博市档案局党组。2008年10月,闫佳敏同志任党组书记,沈凤英、毕研一同志为党组成员。
2022年11月7日,入选山东省淄博市“拟推荐复查合格的省级文明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