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总工会

更新时间:2024-04-25 19:40

深圳市总工会(简称市总工会)是市委领导下的由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主要职能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 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 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深圳市总工会是深圳市各区(新区)总工会和市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市总工会受深圳市委、广东省总工会领导。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不断增强 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 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及市委、省总工会的指示、决定,确定本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贯彻执行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 组织和引导广大职工参与和支持改革;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参与创业创新创优;发动职工群众共建生态文明

(三)组织引导职工积极投身应急和公益行动,参与重大 劳资纠纷的预防排查化解、应急处置、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进 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妥善处置因劳资纠纷引发的职工群体性事件;建立工会法律顾问制度,指导 工会系统开展法律工作,做好工会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工作; 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四)负责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 究,向市委、市政府及省总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及要求, 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研究制定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基层 工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基层工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做好 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民主制度;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 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平等协商、集 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六)负责职工劳动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的调查 研究,发挥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调查研究有关职工就业、 工资、保险、福利等情况,推进职工社会保障和集体福利事业 的发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市人大代表中的职工代表、工会工作者代表和 市政协工会界别委员的联络工作;根据党委、政府委托,与有 关部门做好全国、省、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负责 “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等工作;利用基层组 织网络和阵地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八)积极建立完善职工服务体系,为职工提供生活救助、 医疗互助等服务;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组织实施送温暖工 程等工作。

(九)负责工会经费收管用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负责对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支持工会组织创办的公益类社会组织发展壮大。

(十)负责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发展同各国城市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做好与港澳台地区工会的联络交流工作。

(十一)协助各区(新区)党委和市直有关部门党组管理同级工会领导干部;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 指导工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 训规划,负责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办公室

组织部(挂机关党委办公室牌子)

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

基层组织建设和经济工作部

权益保障和女职工工作部

职工服务部

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

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产业工会

深圳市工交工会

深圳市建设工会

深圳市财贸金融工会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会

现任领导

主席:高圣元

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李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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