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4 21:15
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英文名称:ShenZhen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英文缩写SZECA)是由深圳市从事电子商务领域业务经营的部分企业提出申请,经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民间社团组织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的民间社团组织,其业务活动受深圳市民政局的指导和深圳市民间社团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协会于2006年8月向深圳市民间社团管理局提出申请,于二00八年四月正式通过申请筹备。二00八年八月正式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面向深圳市从事电子商务有关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应为非盈利性社团组织,以下为发起成立原协会的多家电子商务企业负责人向隽、王继春等,与协会秘书长苏永彪共同拟定的原协会宗旨、章程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面向深圳市从事电子商务有关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非盈利性社团组织。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努力为政府服务,为社会和会员服务;按照“公正、团结、服务”的原则开展工作;在政府管理部门和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事业单位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以现代市场化的运作推动并引领深圳乃至全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
协助政府部门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进行与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调查和研究,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参考建议;开展电子商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推广国际、国内电子商务技术及应用成果,举办国际、国内技术交流活动及项目洽谈会;开发信息资源,编辑出版电子商务书刊及声像资料;为会员提供相关法律与法规指导;开展信息化人才及电子商务培训;组织专家在电子商务及其相关领域开展咨询服务;完成业务主管单位和政府部门授权委托及会员单位委托的工作事项。
协会热忱欢迎各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加盟,共同为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发展电子商务事业做出贡献。
1.在深圳地区开展电子商务领域相关业务的单位;
2.在以往的经营中无不良记录,无重大投诉、未接受过各种行政处罚的企事业单位;
1.填写并递交会员申请表:单位或个人向协会秘书处提交入会书面申请(会员申请表),填写会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后寄回,同时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非企业单位提交非企业单位有效登记注册证明);
2.协会秘书处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审查;
3.审批通过为会员后(将以书面形式通知),须由单位法人**表书面指定联系人,在按规定缴纳第一年的会费。
4.收到会费后,由秘书处财务开具会费****,并由会员部安排时间来颁发牌证。
(一)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万元;
(二)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三)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四)普通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注:会员须在收到入会通知书之日后10日内交纳当年会费。会费有效期为一年,会员须在会员证到期前交纳第二年的会费,否则视为自动退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 英文名称:ShengZheng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英文缩写:SZECA。
第二条协会性质;本协会是由深圳市从事电子商务领域有关业务的单位志愿参加的行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到道德风尚;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为政府服务,为会员服务,为社会服务;按照“公正、团结、服务”的原则开展工作,在政府和从事电子商务企业单位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以市场化的运作手段推动并引领深圳乃至全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深圳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协会的活动地域为广东省深圳市。
第六条深圳电子商务协会设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28号南山软件园西塔楼1906、1907室。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协会坚持事实求是、注重实效和民主协商的原则开展以下业务:
一、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有关发展电子商务的政策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制(修)定有关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地方法规及地方行业标准,并推动其贯彻执行;
二、 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要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对不正当竞争,反对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促进“行业行约”的建立和完善;
三、 向政府有关部门及会员提供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市场发展趋势,经济预测等信息,帮助会员解决开展电子商务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信息咨询服务和政策、技术、产业、市场导向工作;
四、 广泛开展电子商务学术交流;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知识的普及教育;总结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介绍先进典型;
五、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深圳是内外电子商务新产品、新技术展览、展销,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服务;
六、 建立深圳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积极推广电子商务认证培训、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电子商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研究推广适合中国国情的电子商务新技术;
七、 帮助会员企业提高产品、服务质量,积极参加有关电子商务产品,认证及质量监督活动;
八、 开发信息资源,编辑出版电子商务专业培训教程及书刊,声像资料;
九、 完成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委托协会办理的其他事项。
十、 为协会会员提供服务。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协会的会员为本行业的经济组织。
第九条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 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 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合法证件。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由深圳电子商务协会秘书处办理具体入会手续;
(四) 新会员入会由协会会长办公例会批准通过,并由驻会副会长代表颁发会员证、牌。
第十一条会员享受以下权利:
(一) 出席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二)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协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监督权;
(五) 介绍和推荐新会员
(六) 对提供给协会有关信息和服务者,根据产生的效益情况,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的报酬和奖励
(七)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 遵守本协会章程;
(二) 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三) 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 维护本协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五) 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六) 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会员缴纳会费标准:
(一) 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元、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元;
(二) 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元;
(三) 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元
(四) 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元;
第十四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1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会员如不遵守协会章程,将由本协会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本协会由会员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会员数在100以上的,可由会长办公例会或理事会推荐、提名会员代表名额,经会员大会通过生效)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以下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依次改为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 决定协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二) 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
(三) 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监事)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 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五) 对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六) 改变或者撤消理事会不适应的决定;
(七) 制定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八) 决定终止事宜;
(九)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会员代表大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九条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会员代表大会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决议应当由会员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会员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
第二十条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为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筹备和召集会员代表大会;
(二)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三) 决定协会具体的工作业务
(四) 制定协会年度财务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五) 制定协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
(六) ;决定协会各内部机构设置,并领导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 决定对会员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八) 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九) 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理事公告。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开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秘书长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情况特殊的,也可以用通讯、邮件、传真等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本会设有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在闭会期间,经理事会授权可以行使本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权,另行使以下权职:
(一)选聘本会秘书处秘书长;
(二)决定协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聘任协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三) 常务理事会至少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讯、邮件、传真等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常务理事通过。
(四) 常务理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会议记录。
第二十四条本协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规则、程序:
(一) 由本协会秘书处提出设立分支机构的具体方案;
(二) 将具体方案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三) 将通过后的具体方案提交理事会审议批准。
(四) 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设立监事两名,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 在本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三)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任何刑事处罚;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本会的秘书长和会长不能在同一企业中生产。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享有对其的选举或者罢免权。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协会的法定代表人在会长及副会长中产生,本行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会长办公会议由全体副会长单位参加的会议,会长办公会至少二个月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讯、邮件、传真等形式召开。
第二十九条本会会长、副会长、聘任制秘书长每届任期二年,不得连任。聘任制秘书长任期可有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第三十条本会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
(二) 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一条本会副会长、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秘书长为专职,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
(三)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五) 提名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报会长批准;
(六)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七) 秘书长出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设监事2名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一)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工作表。
(二)监督会员表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协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咨询和建议。
(五)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须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接受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的经济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和变相摊派。
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有权向协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对与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的查询,协会应及时如实答复。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财务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秘书长以及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协会财产的应当退还,并在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检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本协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协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实,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条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合适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进行年度报告、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本协会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规定,于每年3月底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活动报告、财务报告和年度活动安排。
本协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协会召开大型学术报告会、研讨会、展览会,举办对外交流,与境外民间组织交往,开展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接受境外及社会捐款等,在活动前向政府相关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立劳动合同。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四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义。
第四十五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六条本协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注销动议:
(一) 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 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 协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 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工作;
第四十七条本会终止动义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第四十八条本会终止前,须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协会应在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四十九条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五十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经2011年1月9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协会内部消息: 2010年12月8日,协会在罗湖互联网产业园主持召开了2010年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副会长联谊会,应邀而来的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秘书长齐力然、深圳市电子商会常务副会长张国一等与我会领导单位一起共聚一堂。大家自我介绍、相互了解,气氛十分融洽,稍后又共同见证了由天助网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人才网”的上线仪式,并围坐于天助吧,共同探讨协会未来工作,还全票通过了对聘任苏永彪作为协会秘书长的提议。傍晚时分,在欢声笑语的晚宴中,联谊会接近尾声。此次副会长联谊会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回忆,纷纷提议这样的活动应该经常举办,能在紧张的工作压力中找到了一丝放松的机会,又仿佛回到了校园时代,唱歌、跳舞、玩游戏,大家像小孩子一般毫无顾忌,大家也深信在这样一群虽与电子商务无关但有活力的返老还童领导队伍的带领下协会的工作会做得越来越好。
论坛圆满结束之后的两天时间内,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70多岁老会长夏德明、执行会长向隽及秘书长苏永彪副秘书长徐国锋、张耀增陪同前来参与论坛的领导和专家走访了一批会员企业。这些领导和专家分别是:原国家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名誉会长高潮,中国电子学会电子商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科技大学经管学院教授梅绍祖,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移动商务专家咨询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汝林,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法律政策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首席专家陈曙光等。走访的企业包括:深圳市网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大中华威斯达集团、腾帮集团、中农网等。走访中,领导和专家们对这些电子商务企业的努力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对深圳发展电子商务的前景表示一致看好。
从10月中旬到11月初,协会就着手全力准备“2010中国电子商务建设与发展高峰论坛”。11月15日,本次高峰论坛在深圳大学多功能报告厅如期举行。“论坛”邀请了国家发改委、国家商务部、原国家科协、原国务院经济研究中心、原国家机械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领导及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科工贸信委、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领导、各区科技局领导、业界专家学者、部分行业协会会长及秘书长、企业总裁、总经理、知名媒体、中外优秀电子商务机构代表600余人参加。此次论坛的成功举办,得到了深圳市科工贸信委、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科技局的大力支持,同时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深圳分公司、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大中华集团、中农网等集团企业也鼎力相助,并吸引了各界商务人士踊跃参会。深圳商报在关于此次论坛的报道中称“本次论坛作为高交会的内容之一,将拓宽高交会在电子商务投融资领域中品牌影响,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速度,探讨制定适用国家开展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产业政策、标准法规及扶持机制,全方位拓展和提升深圳电子商务在新兴产业格局中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为了推进我市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9月21日,由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举办的深圳市电子商务诚信联盟倡议大会,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大厅隆重举行。本次大会之前,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下,由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倡导,我市开展网络经济活动的广大电子商务企业本着诚信为本,“合作、公平、发展、自律”的精神,自愿结成深圳市电子商务诚信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联盟的宗旨是引导联盟成员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为基本准则,建立实施电子商务信用监督、失信惩戒制度,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我市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为形成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发挥作用。联盟首批成员包括:工商银行深圳分行、A8电媒音乐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迅雷网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农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走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邦国际票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迪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波特商业立体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播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中华威斯达等24家优秀电子商务领军企业组成,包括B2B、B2C、C2C、服务提供商、信息咨询、增值服务、支付系统、移动电子商务等几大类的企业,涵盖了电子商务各行业、多环节、一站式电子商务的龙头企业。在深的腾讯拍拍、迅雷网路、芒果网等24家企业(其中腾邦国际、商机网、 一达通、网通、大中华威斯达、年年卡网络等六家企业经协会推荐被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授予3A级诚信牌匾)。会上,上述24家企业共同签订了深圳市电子商务诚信公约,共同倡导构建我市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承诺将以信用为原则开展网络经营活动,积极参与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共同推进我市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0年8月10日,协会人力资源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深圳市市民中心多功能大厅隆重召开。大会由协会秘书长高圣涵、徐国锋主持,夏德明会长致开幕词。协会执行会长郝建强介绍了人力资源工作委员会各执委单位的情况。协会名誉会长郑良玉先生、会长夏德明先生为协会人力资源八家单位颁牌,中国中小企业协会齐力然副秘书长、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李安愈博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国琦处长见证。同时在会上,还举行了广东省电子商务市场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深圳研发服务中心落成仪式以及思道博士团落成揭牌仪式,由广东省电子商务应用技术重点试验室主任李征坤博士为协会颁发广东省电子商务应用技术重点试验室深圳研发服务中心牌匾,由思道博士团团长何绍华博士为协会颁发思道博士创新团深圳分站的牌匾,协会执行会长郝建强先生受牌,协会名誉会长郑良玉先生、会长夏德明先生见证。
2010年7月23日,由协会组织的专题沙龙,在南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顺利举行,参加的企业有深圳莫斯特网络公司、中国LED网、中安网、天秀网、礼多多网、慧网、二十一唐人网,就如何应用电子商务迅速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如何帮助B2B、B2C的电子商务企业开拓市场等热门话题展开了讨论。大家普遍感到深圳的电子商务企业,需要抱团组拳共享资源,以抢得发展的先机。
2010年6月11日—15日,由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执行会长郝建强带领,深圳投资考察团一行赴河北沧州考察,沧州市市委书记郭华代表当地政府热情接待,并介绍了沧州的发展情况。郭书记表示,沧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沿海经济、县域经济和中心城市经济三大经济板块实现了全面推进,人民生活得到质的提升。沧州迫切需要加强招商引资,希望深圳考察团切实感受沧州发展的环境和优势,寻求合作发展的更大空间。郝建强执行会长表示:这次到沧州,亲身感受到贵地亲商爱商的优越环境,看到了沧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变化,进一步增强了考察团成员企业在此投资创业的信心,但愿双方的合作会结出丰硕的成果。
2010年5月24日下午,在深圳高新区,由国家商务部官员研修学院李建国副院长率领的20个发展中国家30位部长来深考察。在听取我协会执行会长郝建强关于协会工作的情况汇报后,领导们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2010年4月12日,由深圳大学、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和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联合主办的“电子商务的历史使命—电子商务在深圳”专题论坛在深圳大学科技楼三号报告厅举行。与会者分别听取了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谢康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商务处副处长冯念文所做的专题演讲《电子商务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电子商务的历史使命》,大家对电子商务人的历史使命感更增强了。
2010年3月8日,由协会组织,共8家单位参加的“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人力资源工作委员会”成立筹备会圆满召开,这将为深圳的电子商务发展带来新的力量,该工作委员会主要针对应届毕业生、在岗职工、高层管理人员提供相关培训,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来深服务,从而解决企业招聘难的问题(注:包括对外贸易工作委员会、人力资源工作委员会以及专家工作委员会等组织,均属协会内部交流平台,不属于独立机构)。
2010年新年伊始,协会主办了以“B2B电子商务进化和深圳进出口贸易发展”为主题的“2010深圳电子商务服务城市发展论坛”,并成立了对外贸易工作委员会。
2009年度
高交会期间,由我协会创办的《华南电子商务》杂志(套用《中华风采》杂志刊号)隆重推出高交会专刊。由于该专刊紧扣电子商务宣传主题,又较好的把握了国家的政策、动向,向电子商务企业传递了富有价值的信息;一经面世就带来了比较好的宣传效果。该专刊在11月份的高交会现场以及12月份在广州召开的广东省商业联合会上,均成为与会嘉宾的抢手读物。
2009年11月19日,高交会期间,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科技局、罗湖科技局、南山科技局共同主办,我协会承办的“2009中国电子商务建设与发展论坛”在深圳会展中心隆重举行。出席本次高峰论坛的,有国家总经济师姚景源先生、国家科协原党组书记(我协会名誉会长)高潮先生、深圳市原市长(我协会名誉会长)郑良玉先生、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高国辉先生、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高林先生等重要领导,参会人员多达800余人。本次高峰论坛,不仅为深圳电子商务春天的到来竭诚鼓与呼,而且献言献策、配合政府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助推作用,标着着深圳市迈出了成为国家首个电子商务建设示范城市的第一步。与会的中央有关部委的领导、深圳市政府部门领导、全国知名电子商务专家、学者、企业家及媒体等各界人士均对本次高峰论坛予以高度赞扬和认可。会后,全国各大媒体都给予了即时的报道,使得本次高峰论坛声名远扬,赢得了比预期更为令人满意的效果。
2009年11月,我协会深入走访了在深的一些大中小企业,认真了解企业运营情况,并积极帮助企业寻求项目,进行对接和促进企业合作。此外,我协会还积极筹备、组织并最终成功举办了深圳市“第一届电子商务与物流、速递发展论坛”。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服务内容,为解决电子商务企业存在的物流配送问题,找到了良好的解决方案,博得了电子商务业界的一致好评。
2009年10月,我协会配合深圳市科工贸信委,组织电子商务企业前往北京参加”第2届国际电子商务应用博览会”。在整个展会期间,协会秘书处所表现出来的组织能力和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得到了各企业的认可,也赢得了深圳市政府高国辉副秘书长的肯定和表彰,我们从北京回深后,立即有多家企业慕名前来、踊跃加入协会,为推进深圳市电子商务发展注入新鲜的血液。
同期(2009年9月),我协会召开了“副会长单位联谊会暨常务理事会”。会上我们认真听取并采纳了各副会长单位提出的可行性建议,为此后协会及行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会上我们还共同讨论了如何将行业细化,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电子商务企业;并拟积极组建各细化行业的工作委员会,力求打造做好事、做实事的优秀团队。
2009年9月,我协会应邀参加了在广州举行的“中国(广东)国际电子商务大会”。协会组织了40家会员单位共同前往广州参加了本次会议,为加强深圳电子商务企业与外省市优秀企业交流、沟通创造了绝佳机会,赢得了会员企业的赞赏和大力支持。
2009年8月,我协会在香蜜湖举行了“2009会员大会暨新老会员见面会”,会上选举了德高望重的老领导夏德明先生任我协会会长,并由深圳市国科信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罗牧之就电子商务诚信问题发表主题演讲。通过此次活动,增进了会员之间的往来,同时也促进了电子商务企业与传统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会后,我协会会长、秘书长又分别与各副会长单位亲密接触、深入交谈、讨论,就电子商务未来的发展展开了一系列探讨。
2009年7月,我协会在中国科学院-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深圳市南山区科学技术局的提请下,与之共同组建了“电子商务产学研联盟”,加大了对电子商务应用的宣传力度,并在7月29日举行了联盟成立大会,政府相关领导也莅临会场。会后,我们不遗余力组织了6家企业,分2组共同对电子商务共性项目进行研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和成绩。
2009年5月,为使协会工作更加严谨规范、有的放矢、脚踏实地,为面向会员和社会大力推广电子商务应用;我们在完善协会工作制度及调配、整合岗位资源之后,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多次开展、举办了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活动和会议,并通过各项活动与会议有效地增进了企业之间的交流和互动,促进了企业与个人合作、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了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009年3月13日,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联合行业企业发起的“电子商务诚信公约”签约宣誓启动仪式在市深业物流大厦多功能厅举行。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前夕,电子商务领域企业带头签约诚信,呼唤企业的诚信意识和热情,营造“守护诚信,尊重公约”的良好氛围。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做为此活动的指导单位,对各企业寄予厚 望,广告处副处长冯念文对电子商务、互联网相关企业的宣传信息提出一针见血的观点。
2009年2月11日(星期三)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在深业物流大厦(罗湖区宝安北路2088号)20楼会议室召开《条例》修订座谈会,听取电子商务行业有关企业对《条例》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条例》原稿见附件一),并形成报告递交深圳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月14日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深圳市文明办、关爱办、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指导,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主办,香港波特商业地产管理集团、深圳市波特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建华波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办深圳科技局、深圳信息协会、中国商业网点管理委员会、中国商业联合会、全国工商联、中国房协支持的“四百万个回报活动”启动仪式在南山举行。“四个百万回报社会”活动将斥资亿元为中小企业、创业者、退伍军人免费制作400万个网站。据介绍,“四个百万”主要针对以下四个群体:2008、2009年注册且注册资本小于10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2008、2009年毕业的学生、下岗人员,凭毕业证、失业证申请参与;一百万退伍兵愿意自主创业的军人;100万返乡民工、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等。
2009年1月9日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2009年度第一次会员大会在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天祥大厦AB座4楼深圳市走秀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大会由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监事李明友主持,大会表决通过了《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会员大会制度》、《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监事会制度》、《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理事会制度》、《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选举制度》、《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印章及文件管理制度》、《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重大活动备案报告制度》、《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制度》、《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大会选举符德坤、李明友、骆永刚等3人组成监事会,符德坤以20票当选监事长,姚建辉以20票当选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会长,苏勇彪以26票当选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大会还商讨协会下一步工作,现场提议并通过由陈宗建、纪文鸿和骆永刚等人组成财务清算小组及工作交接小组,于2009年2月20日前完成协会财务清算及工作交接;于2009年3月1日前完成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的公章、营业执照、法人等交接和变更。
2008年12月12日深圳市电子商务促进工程第一次研讨会在深业物流大厦成功召开,业内近70家企业代表和相关政府工作人员就促进工程相关问题展开研讨并达成一定共识:认同当前金融危机下,企业可以借重电子商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拓宽企业营销渠道,提升企业竞争力等切实推动中小企业发展良好动力。会上部分企业代表还就促进工程指定服务商招募的相关细则展开细节讨论,随后部分企业代表报名参加促进工程指定服务商甑选。
2008年11月21日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主办,深圳市软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深圳市智联科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协办的“软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讲座在南山举行。
2008年10月30日深圳市南山区科学技术局、易观国际、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联合主办,南山创业服务中心协办的“企业如何通过互联网节流的研讨会”在南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一楼多功能厅举行。 深圳市南山区科学技术局朱建平局长出席本次研讨会并致辞,易观国际分析师曹飞、阿里妈妈华南营销总监黄燕分别就“金融危机下的企业互联网“营”“销”之道“,“互联网将是传统企业新的业务增长点”发表主题演讲。
2008年10月13日由高交会论坛组委会、南山区科学技术局、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联合主办,天码软件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深同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山创业服务中心、商智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互动信通有限公司协办的2008中国电子商务论坛在深圳召开,论坛就“电子商务新的发展趋势、新的商业模式?是阿里巴巴的冬天还是电子商务全行业的冬天,是冬天还是拐点?电子商务是否可以帮助中小企业过冬?传统企业如何发展电子商务?等热门话题展开讨论。论坛由南山区科学技术局王鸣局长致欢迎辞,中国商务港首席知识官、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禹先生、好伴时尚董事潘鸿海先生、播播手机网总裁熊强先生、天玛软件技术总监曲小平先生等行业专家在论坛上发表演讲。
2008年9月19日,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主办,深圳市南山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协办的互联网企业、电子商务相关企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政策讲座在南山数字文化基地一楼多功能会议厅成功召开。
2008年9月18日,深圳电子商务协会携手IBM公司、广州博商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在深圳东方银座酒店成功举办“深圳2008电子商务应用研讨会”。
2008年9月12日,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成功举办了以“异业联盟研讨会”为主题的第二期精品沙龙。
2008年8月30日,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成功举办了首期沙龙,本次沙龙有三名政府官员出席,八家媒体单位及一百五十多家企业代表,本期沙龙获得各界的一致好评。
2008年8月4日,深圳市民政局正式颁发了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营业执照。
2008年7月29日,受深交所邀请,与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及企业代表进行了“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新经济与资本市场的主题研讨。
2008年7月8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处冯念文处长一行四人来访协会办公室,并对深圳市电子商务行业规范与电子商务诚信问题与协会秘书长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表示在此方面将与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密切合作。
2008年6月27日,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组织数十家会员企业参加“深洽会”收获喜人,会员企业免费参加本次展会均表示非常满意。
2008年6月6日,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成功召开了首次会员大会,大会通过了协会章程并产生了协会的组织机构及执行机构。
2008年6月1日,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筹)携手深圳狮子会松岗分会共同组织了“关爱灾区儿童,我们在行动”赈灾义卖活动,当天筹得善款五万多块,并获得良好社会影响。
2008年5月6日,深圳市民政局正式下发有关“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的“社会团体批准筹备通知书”。
2008年4月6日,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筹备秘书处首次通过协会网站发布通知并召集发起单位及网友共同探讨电子商务发展趋势。
2008年4月4日,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第一版网站正式上线。
2008年1月23日,“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正式在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网站进行名称公示,并于同年1月28日顺利通过公示。
2007年11月9日,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葛明会见了深圳市中深华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郝建强先生、深圳市中深华隆科技有限公司总裁胡滨先生、深圳市网易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苏永彪先生三人一行,在交谈中对于成立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2007年6月22日,在福田保税区,标霸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第三次筹备会议。
2007年6月8日,在福田区高新技术创业中心207室召开了第二次筹备会议。并建立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筹备组QQ群。
2007年5月25日,在福田高新技术创业中心207室召开了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第一次筹备会议参会人员有:苏永彪(深圳市网易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国锋(深圳音乐网创始人兼CEO)卢九州(容易网总经理)、杨辉(深圳市蓬昌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王中(深圳市中联通讯有限公司董事)、胡滨(深圳中深国际公司总经理)、陈国华(上海标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总裁助理)、刘红军(深圳市一搜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缪海源(深圳市创科源资讯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明友(深圳市车友联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骆永刚(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总监)本次会议暂定苏永彪先生为筹备组秘书长,暂定卢九洲先生为筹备组执行会长。(做为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历史性的第一次会议,特此公开相关参会人员名单)
2007年3月10日,苏永彪秘书向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相关领导对于申请成立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的可行性进行了工作汇报,并得到相关领导初步认同。
2006年8月25日,深圳市行业协会服务署骆冰处长接待了苏永彪秘书长及一同前往拜访的蓝海源科技总经理刘万斌先生,并对成立电子商务协会的可行性进行了交流探讨。
2006年8月7日,由协会秘书长起草的第一份“有关成立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的可行性报告”递交深圳市行业协会服务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