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1 13:13
清丰县盐业公司负责全县食盐、小工业用盐、农、渔、牧业用盐的供应工作,与县盐业管理局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清丰县盐业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部门,科级建制事业单位,负责全县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垂直管理,隶属于濮阳市盐业管理局。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供货渠道,由省、市按计划调拨。
2、根据省、市计划安排,编制全县食盐的调拨,储备、购销等计划、组织实施食盐专营和工业盐的计划管理。
3、依法进行盐政执法,打击盐业违法行为。
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盐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 、财务科、业务科、盐政科、盐政稽查队。
赵先玲:清丰县盐业管理局局长、清丰县盐业公司经理,负责全面工作。
聂书乐:清丰县盐业管理局副局长、清丰县盐业公司副经理。
康存生:清丰县盐业管理局局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