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清算协定”。是指国与国之间在贸易和其他方面的债权债务结算办法的一种书面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开立清算帐户,指定清算机构,明确清算的债权债务项目;规定清算的程序和办法,规定清算货币和汇率;规定信贷摆动额。
支付协定是外汇管制的产物,在外汇管制的情况下,一种货币往往不能自由兑换成另一种货币,对一国所具有的债权不能用来抵偿对第三国的债务,这样的结算就只有在双边的基础上进行,因而需要缔结交付协定来规定两国之间的债权和债务结算办法。这种通过相互抵帐来清算两国间的债权债务的办法,有助于克服外汇短缺的困难,从而有利于双边贸易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