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8-16 10:17
温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出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清理、评估、解释工作。
温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是主管综合性法制工作事务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承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三)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审查下级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审查意见。
(四)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指导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五)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负责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负责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办理工作。
(六)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和年检,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
(七)牵头组织全市行政调解工作。
(八)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承办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代理市政府民商事诉讼事务。
(九)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
(十)负责联系市政府与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之间的法制工作事项;对下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指导全市仲裁工作。
谢作幸,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浙江瑞安人,研究生学历,温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主持法制办全面工作。
朱园园,女,汉族,1978年9月出生,浙江温州人,研究生学历,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负责政府立法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及相关工作;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政府法律顾问事务;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分管立法处、法规处、行政复议应诉处、行政执法监督处。
蔡明才,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浙江苍南人,硕士学位。党组成员、调研员。协助负责党建、党风廉政、行政后勤、组织人事、机要文秘、法制培训、档案等工作;分管秘书行政处。联系温州仲裁委办公室和温州市法制办法律事务中心。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设5个职能处室:
(一)秘书行政处。负责各处之间业务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各类重要文稿;负责对外联络、宣传、信访、接待、文秘、财务、机要、档案、保卫、后勤工作;负责办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党群、政工、人事、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联系市政府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之间的法制工作事项;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的调查研究、学术交流活动;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干部的培训。指导全市仲裁工作。
(二)立法处。负责统筹安排市政府立法工作,研究编制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来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承担市政府规章的清理、修改及废止工作;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以及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承担地方立法中政府与人大的联系工作。
(三)法规处。提出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起草、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组织清理全市各类规范性文件;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效果开展评估;负责解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办理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负责审查下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指导下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的合法性审查。
(四)行政复议应诉处。负责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指导下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审核办理以市政府名义做出的具体行为;承办市政府的民商事诉讼事务;牵头组织全市行政调解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行政执法监督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全市行政执法检查;指导、监督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审查下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备案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年检管理和全市行政执法案件的统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下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