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更新时间:2024-08-26 18:45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是温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历史

根据《温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将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温州市旅游局职责整合,组建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加挂温州市文物局牌子),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温州市旅游局。

机构职能

(一)宣传、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指导全市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工作;指导各类旅游企业的改革,积极培育开发旅游市场,完善旅游经营管理体制;指导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的业务工作。

(三)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协调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产品的规划开发;指导和推进红色旅游发展工作;指导旅游功能区建设和产业开发;指导相关行业发展旅游休闲业;负责特色旅游点的确定、申报工作。

(四)负责编制申报全市旅游发展资金的投资计划,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配合做好市级旅游业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市场开发,组织实施全市整体旅游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宣传促销活动,负责旅游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旅游业的统计工作,组织指导旅游信息化工作。

(六)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制定旅游行业服务管理标准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旅游业的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行业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处理工作。

(七)管理和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和岗位资格考试认证工作;指导和协调旅游行业的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八)监督和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承办旅游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旅游行业法治政府建设。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接待等工作。牵头拟订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措施和综合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重大课题调查和研究。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组织协调局机关与本系统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工作。

2、人事处

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职称评聘等工作。牵头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系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3、计划财务处

贯彻落实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以及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内部审计等管理。指导本系统财务管理、基本建设工作。统筹本系统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牵头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统计工作。牵头本部门对口扶贫工作。

4、市场管理与法规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

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假日旅游,对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协助承担艺术、旅游考级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全市文化、旅游行业精神文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实施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场所、服务、设施、产品业态的行业标准,推动服务品质提升。负责法治、依法行政工作,审核规范性文件,承担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牵头综合治理以及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艺术处

拟订全市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管理艺术院团。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全市旅游演艺的创作与演出。

6、公共服务处

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推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等政策措施。指导实施文化和旅游重点惠民项目。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社会文化工作。

7、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

8、广电科技宣传处

拟订全市广播电视相关政策、规划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阵地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对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监管监测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广告创作和播出,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承担局机关、本系统重大新闻宣传工作。牵头承担信息化建设和文化云平台的建设、管理。负责本系统网络舆情和信息安全,指导网评员队伍建设。

9、资源开发处

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保护和利用。指导协调本系统项目立项、规划、设计与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A级景区创建、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红色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工作。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及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

10、产业发展处

拟订全市文化产业相关门类、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培育和结构优化升级。指导推进旅游和文化、教育、体育、林业、健康等融合,促进文化和旅游创新、创意产业等新型业态发展。负责组织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推介,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开发体系建设及旅游商品创新。牵头指导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贸易和宣传推广工作。

11、文旅市场拓展处(挂港澳台海外交流合作处牌子)

指导、管理全市文化旅游对外、对港澳台等重点区域的市场前期开拓、交流、合作工作。负责按规定权限申报或审批全市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文物和旅游交流、合作事项。参与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产业在外、在港澳台等区域的先期宣传推广活动。

12、文物处

拟订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政策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市文物管理、保护、利用、安全工作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全市考古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承担各级文化遗产项目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推动文物和旅游的深度融合。

13、机关党委

现任领导

张志宏: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

杨明明: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文物局局长。

杜成威: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文物局副局长。

李方喜: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知遥: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季华文: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纪建军: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余求红:温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队长。

所获荣誉

2021年11月,被授予“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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