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29 12:07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是省政府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依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接受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指导。
根据中发[2000]18号、中办发[2000]31号、中共湖北省委鄂办[2002]19号文件精神和省编委的要求,参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省残联)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确定如下:
湖北省残联机关在改革中要改进运行机制。一是加强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服务。二是活跃专门协会,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听取、反映其意见和要求,团结、教育残疾人,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三是加大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工作力度,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
(一)承担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推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解困、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与管理。
(六)对市、州、直管市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提出建议或意见,做好领导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七)听取残疾人的意见,反映残疾人的需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八)指导市(州)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负责对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和管理。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书记:程武
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毛建东
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袁雪梅
二级巡视员:杨丹珠
第八届执行理事会
理事长:程武(女)
副理事长:毛建东、袁雪梅(女)、王改民、许立桥、张万洪、杨小玲(女)
第八届主席团
主席:邵新宇
副主席:周勇、程武(女)、胡玮、李磊、胡文兵、陈波、李毅、徐志新
根据上述职责,省残联机关设八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秘书处)
负责会内外联系及综合协调工作;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会务、信息、督办、公产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编制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维权处
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有关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规、规章和政策;配合有关方面对有关残疾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指导残联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政策研究;协助办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的议案、提案;指导和管理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普法宣传和服务协调工作;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和残疾人的信访工作。
(三)组织联络处
负责残疾人组织建设,协助市、州、直管市党委管理残疾人联合会的领导班子,培训残疾人工作者;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联络、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了解促进残疾人福利措施的落实情况;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承担省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和省残联评议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和港、澳、台地区残疾人工作的合作交流,办理有关涉外事务。
(四)康复处
组织和指导开展残疾人残疾状况、致残原因和康复需求调查,掌握、协调残疾人康复技术资源;组织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指导各类残疾人用品用具开发、供应、服务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行业协会的工作,开展残疾预防辅导工作,培训康复人才,开展学术交流;开展残疾人康复专项统计,总结推广残疾人康复先进工作经验,承担担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教育就业处
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和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推广盲文、手语;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盲人按摩与盲人辅导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指导残疾人组织兴办福利企业;负责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与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协助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
(六)宣传文体处
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宣传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宣传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提供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的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指导残疾人报刊、文化、体育机构的业务工作;承担省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和省残疾人体育协会的日常工作。
(七)计划财务处
编制残疾人事业资金计划,管理事业经费和基建投资;筹集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机关财务,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残联系统的经费预算、基本建设和资金管理工作;承担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八)人事处(机关党委)
管理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对省残联直接管理的全省性残疾人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指导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任工作;开展职工培训;负责机关的目标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及纪律监察工作。
2019年12月,获得“2015-2018年全国残疾人体育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