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22:11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是湖北省的国家权力机关,现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8月9日至15日,湖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武汉召开,以此为标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湖北省系统建立起来。
1980年1月17日,湖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省人大常委会,湖北省人大工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新阶段。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1月24日在武汉召开。省十三届人大代表732名,现有716名。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65名,现有60人,其中:副主任7人,秘书长1人,委员52人。全省现有五级人大代表9.3万名,其中全国人大代表116名。
省人民代表大会设法制、监察和司法、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农业与农村、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社会建设等8个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设立代表、人事任免、预算等3个工作委员会,设有办公厅、法规工作室、研究室等3个综合性正厅级工作机构和信访办1个办事机构。机关现有在职在编干部232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四)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五)选举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
(六)选举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七)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八)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九)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十)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十一)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二)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三)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四)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十五)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2017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24日在武汉召开。
2018年11月19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决定: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21日在汉召开。
2019年1月9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由2019年1月21日调整为2019年1月14日,会议建议议程不变。
2019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12日在武汉召开。
2020年6月3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6月中下旬在武汉召开。
2020年11月27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下旬在武汉召开。
2021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5月30日在武汉召开。
2018年1月24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武昌洪山礼堂隆重开幕。
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湖北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湖北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8年省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八、选举湖北省省长、副省长;
九、选举湖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十、选举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十一、选举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二、选举湖北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十三、通过关于设立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及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
十四、其他。
2019年1月14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武昌洪山礼堂隆重开幕。
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湖北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湖北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9年省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
八、选举事项;
九、通过关于设立和更名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通过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
十、其他。
2020年1月12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武汉开幕。
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湖北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湖北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0年省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
八、选举事项;
九、其他。
2020年6月18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武昌洪山礼堂开幕。
会议议程:
一、听取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报告;
二、审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决定(草案)》;
三、选举事项。
2021年1月24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武汉洪山礼堂隆重开幕。
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湖北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湖北省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1年省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事项;
九、其他。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5月30日在武汉召开。
会议议程:
一、选举事项。
根据《湖北省机构改革方案》:深化省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
组建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作为省人大专门委员会。
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办公室
应勇:中共湖北省委书记、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王玲: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梁伟年: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周洪宇:民进中央常委、湖北省委会主委,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万勇: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雪荣: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晓鸣: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胡志强: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亚平: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