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5 12:37
湖南省盐务管理局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厅级建制,负责全省盐业管理工作,并对市、县(市、区)盐业机构实行垂直管理,湖南轻工盐业集团系省人民政府管理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为省国资委监管的优势企业。2002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将盐业集团与省轻工集团实行机构合并,组建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留省盐务管理局的牌子,同时履行全省食盐专营职能,并授权集团公司经营全省盐业国有资产。全省轻工盐业系统副处级以上干部编制140余名。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31亿元,集团拥有盐业分支公司80余家,湘澧盐矿、湘衡盐矿、轻盐房产公司、轻盐科技公司、晶鑫科技公司等全资子公司5家,参股湘瓷科艺公司,轻工高级技校、轻工研究院和轻工纺织设计院等科研院(校)3家。集团在职员工6000余人,其中各类技术人员1300余人,高级职称136人,享受特殊津贴的专家6人。
截止2010年,集团资产总额突破33亿元,各类盐生产规模达到26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27亿元,碘盐生产合格率、碘盐覆盖率、合格碘盐食用率居全国同行前列。其中最重要控股子公司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7.42亿元,其中净资产17.7亿元,资产负债率35.4%;除盐业以外,集团还拥有资产16.28亿元,净资产12.89亿元,资产负债率20.8%。
1、贯彻实施盐业管理法规、政策;
2、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盐业管理制度;
3、调剂盐的需求,保障供给;
4、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盐的生产、销售许可证审批业务;
5、依法查处违反盐业管理法规的行为,维护盐业生产经营秩序。
盐政管理办公室(省盐政执法大队)、盐政处。
长沙市盐务管理局、岳阳市盐务管理局、永州市盐务管理局、怀化市盐务管理局、张家界市盐务管理局、邵阳市盐务管理局、娄底市盐务管理局、益阳市盐务管理局、常德市盐务管理局、郴州市盐务管理局、衡阳市盐务管理局、株洲市盐务管理局、湘潭市盐务管理局、津市市盐务管理局(与盐业分公司合署办公)。
王新松:湖南轻工盐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谭春初:湖南轻工盐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李明辉:湖南轻工盐业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胡红辉:湖南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湖南轻工盐业集团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王浩:湖南轻工盐业集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欧阳维江:湖南轻工盐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江秋波:湖南省国资委驻轻盐集团监事会主席。(副厅级,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