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19:43
长沙市盐务管理局是长沙市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处级建制,负责全市的盐政管理、市场监管和盐政执法工作。隶属于湖南省盐务管理局。
长沙市盐业公司暨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公司,“AAA”级盐业批发企业,负责本区域的食盐供应、运销以及小工业的加工等工作,与市盐务局实行机构分设、职能分开、合署办公。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2、编制本地区的盐业发展规划。
3、组织落实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销售等计划指标。
4、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私产、私运、私销、私购、侵销、倒买倒卖盐产品的盐业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盐市场进行管理。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碘盐零售许可证的发放、换证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局司内设:办公室、人事政工科、财务科、运销科、盐政科等。
直属机构:浏阳市盐务管理局、宁乡县盐务管理局(盐业支公司)。
盐政机构:盐政科、盐业公安联合执法办公室、高桥盐政稽查站(主要负责高桥、马王堆和红星三大市场的盐政稽查工作)、望城县公安局涉盐违法案件侦查队。
王哈滨:长沙市盐务管理局(盐业分公司)局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刘国斌:长沙市盐务管理局(盐业分公司)党委书记、副局长、副总经理。
陈本生:长沙市盐务管理局(盐业分公司)副局长、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王建丰:长沙市盐务管理局(盐业分公司)副局长、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任米莎:长沙市盐务管理局(盐业分公司)副局长、副总经理、党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