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中央银行

更新时间:2023-08-09 19:16

满洲中央银行,是日本侵华期间控制中国东北金融的机构。1932年日本关东军和伪满当局将东三省官银号、边业银行、吉林永衡官银号、黑龙江省官银号合并而成。总行设于长春,沈阳等大城市设分行,县以下城市设支行及办事处。同年7月1日,总、分支行,共128个单位正式开业。总裁由原吉林省财政厅长荣厚担任,但实权掌握在副总裁日本人山成乔六手中。主要业务是发行伪满币,回收原有货币,积聚存款,推销公债,垄断金银、外汇等。1935年11月,在所谓“日满货币一体化”的“原则”下,伪满币以1:1的固定比价依附于日元。至此,中国东北地区的货币金融完全被日本帝国主义操纵。抗战胜利后,该机构瓦解并被接收。

基本介绍

该行成立时资本定为满洲圆3000万元,实交750万元,最后又增资到伪币10000万元,实交2500万元”。早在“九一八”事变时,日本关东军就迅速封锁和接管了中国满洲地区的四大金融机构(东三省官银号、吉林永衡银钱号、黑龙江省官银号边业银行

荣厚满洲镶蓝旗人)担任,副总裁由原台湾银行理事山成乔六担任。

建筑

1932年7月1日,“满洲中央银行”开始对外营业,总行初设于满洲国首都新京(今长春)城内北大街,原吉林永衡官银钱号长春分号旧址。

为显示具有整个东北金融、经济命脉中枢机关的气派,满洲国都的建设计划把新行址也列为第一期的重点建设项目,1934年4月23日,满洲中央银行开始建筑大同广场(今人民广场)总行大楼。

《吉林日志》记载,建筑结构为钢架整体混凝土浇铸,外墙用东北产的花岗岩石贴面,主楼高21.5米,到最高部位为27.5米,地上4层,地下2层,建筑内有一个内采光天井(在营业大厅内)和两个外采光天井。该建筑采用欧美式建筑模式,是希腊古典风格和现代造型相结合的典范,大楼正门是厚重敦实的檐口,门柱以十根带棱凹槽的花岗岩雕成,挺直的柱身从台基上拔地而起,大厅正面和两侧有天然大理石柱28根,是典型的古希腊风格,地面铺的是意大利产的大理石。墩链式的围墙独具特色。该建筑除主要设施外,还建有装备齐全的附属设施并且耐火耐震,对空袭也有特殊的防御能力。整个楼内有暧气及空调设备,送风机及排风机共有三十六台。

宽敞明亮的营业大厅在当今的金融业营业场所中也是罕见的,其中还保留着许多历史遗物:有日本仙台

银行大楼构造的坚固性,无形中又给它带来了另一个功能,那就是,国民党曾把它作为踞守长春的最后堡垒。史料记载,仅银行大楼周围修建的永久性工事就达150多处。1948年10月19日,国民党将领郑洞国被迫从银行大楼走出,长春宣告解放。

满洲国中央银行总行坐落于“新京市大同大街501号”(今人民大街2219号,人民广场西北侧)。占地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8万平方米。1934年4月22日动工兴建,1938年6月15日竣工。原计划造价600万“满洲币”,实际支出1000万元。钢材耗用五千多吨。以雄伟、庄重、坚固著称建筑界与金融界,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现为中国人民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单位的办公及营业场所。溥仪宋美龄蒋经国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宋庆龄班禅大师等重要的历史人物都曾经参观过此楼,今天仍是长春市的旅游景点之一。这座承载着长春半个多世纪历史的建筑被定为吉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总裁理事

总裁一职,本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原则,“满洲国”财务总长熙洽将总裁一职交给自己的亲信荣厚担任。荣厚是满洲镶蓝旗人,北洋政府时期历任奉天省内务司司长、辽沈道道尹、黑吉两省财政厅厅长等职,这次出任满中央银行总裁,也算是“人尽其才”了。

满洲中央银行的副总裁职位,是要经过更激烈的争夺的,关东军满铁横滨正金银行朝鲜银行都想染指。最后,总务厅长官驹井德三力排重议,决定由台湾银行理事山成乔六来担任此职。山成乔六之所以胜出,首先他是驹井德三的亲戚;另外,他与创办委员长五十岚保司有同门之谊,二人均毕业于素有“财界领袖摇篮”之称的东京商科大学。

山成乔六果然不同凡响,在他召集的满洲中央银行创立协议会上,根本没请一个中国人参加,就连总裁荣厚也靠边站了。山成所带来的最大变化是,他删除了满货币法中关于兑现的规定。就是说,满洲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将不可兑现。

原横滨正金银行某支店经理鹫尾矶一、原朝鲜银行大连支店经理武安福男、原东三省官银号会办吴恩培、刘燏芬、五十岚保司、刘世忠为理事,原热河都统阚朝玺为监事。

1935年,日本人田中接任总裁,副总裁由蔡运升(原任吉林省永衡官银号总办兼实业厅长)担任,1937年,蔡运升升任伪满经济大臣,阚朝玺接替其职,充任副总裁。1940年秋,总裁田中卸职,阚朝玺升任总裁。从进伪满中央银行算起,阚朝玺任职长达10年之久。

职能

满洲国中央银行是满洲国政府通过立法设立的具有发币权、金融监管权的中央银行

满洲中央银行成立后,即将所谓整理回收过去的旧币定为首要的任务。7月1日满中央银行对外营业当日,即颁布实行《旧货币整理办法》,规定从即日起,在两年内收兑原四大金融机构发行的15种货币,其它各种钞币也限期收回。东北地区原流通的营口过炉银、安东镇平银也禁止发行和流通,并限期兑换成伪满洲中央银行的纸币。“在收缴旧币中,有意压低兑价”。如东三省官银号发行的奉天票被强行按50:1(后又改为60:1)的比价兑换;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发行的“官帖”,流通额约有103.1亿吊,被日本极力贬低价值,规定360吊换满圆1元,几天后又规定500吊换满圆1元。对黑龙江省官银号发行的“官帖”,更以1680吊比满圆1元的比价收兑。到1934年,满圆收回各种旧币合满圆14223余万元。

在日本政府控制支配满洲金融的侵略政策下,这种所谓货币兑换,实际已变成了对满洲人民的一次掠夺。到1934年6月时,原有的各种东北旧币已被收回93.1%,1935年6月收回率更高达97.1%。这时,日本政府通过满洲中央银行及其强制推行的钞票,已控制掌握了中国东北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命脉。

日本政府更利用1934—35年白银上涨日元放弃金本位制的机会,由日本大藏省次官津岛寿一和伪满财政部长星野直树联合发表共同声明,宣称在1935年12月10日开始,将“满洲国编入日元金融圈”,由日元与满洲中央银行钞票按1:1的比例直接挂钩。 这个声明,直接将满洲的金融纳入日本金融势力范围中,与日本金融合成一体。

满洲中央银行开业后,其主要职能之一是发行纸币满洲国圆。满洲中央银行的货币采用银本位制,1元纸币含纯银23.91公分,发行百元、十元、五元、1元、五角5种纸币,铸造1角、5分、1分和5厘等4种辅币。

日本帝国主义在侵略战争中节节失利。为了贯彻《战时紧急经济方策要纲》,日本要求满洲政府提供大量军需物资,包括各种金属。为此,满洲中央银行在强行收缴各种金属制品,甚至包括金属铸币。据有关资料统计,仅回收熔毁而献给日本的满洲铸币就有2700吨,折合铸币金额达9000余万元。这就造成了社会上的金属和流通中的辅币严重短缺。

满洲中央银行利用其分支机构,收买满洲地区所产黄金白银现大洋、现小洋等,再运往英、美、日各国换取外汇,购入战争必需物资,供日本军需。自1932至1945年运往美国、日本、泰国、越南等地黄金多达29吨,白银480吨、白金117公斤和大量有色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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