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3 21:01
福建省盐业公司漳州分公司属国有独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全市唯一依法从事盐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单位,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漳州市盐务局是市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企业化管理局,履行全市盐业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隶属于福建省盐务局。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2、编制本地区的盐业发展规划。
3、组织落实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销售等计划指标。
4、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私产、私运、私销、私购、侵销、倒买倒卖盐产品的盐业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盐市场进行管理。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碘盐零售许可证的发放、换证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专营科、盐政科、盐政执法队等。
下辖诏安县盐务局、云霄县盐务局、东山县盐务局、漳浦县盐务局、龙海市盐务局、平和县盐务局、长泰县盐务局、南靖县盐务局、华安县盐务局(盐业支公司)等。
陈巧玲:漳州市盐务局局长、漳州市盐业分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
陈开龙:漳州市盐务局副局长、漳州市盐业分公司党总支委员、副经理。
王星光:漳州市盐务局副局长、漳州市盐业分公司党总支委员、副经理。
郑威武:漳州市盐务局副局长、漳州市盐业分公司党总支委员、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