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13:33
物资动员是国防动员的重要方面,对于保障战时的物资需要具有重要作用。《国防动员法》从战略物资储备与调用,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保障,民用资源征用与补偿三个方面,确立了物资动员的基本制度。
国家或政治集团为应对战争或其他军事危机,统一调动社会物资的活动。国民经济动员的组成部分。动员的速度、广度、深度和持续时间,对战争的胜负具有重要影响。在古代,战争爆发前后,交战国要筹措粮秣,征集马匹,准备作战所需物资。中国早在先秦时期就有物资储备和军粮补给的措施,并设有仓储制度;汉朝提倡屯田,以解决军粮不足。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战争规模的扩大,物资消耗的增加,战争对物资的依赖性越来越大。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主要交战国在战争初期就将战前储备的物资几乎消耗殆尽,在战争中不得不采取紧急措施进行物资动员。动员的物资数量大,品种多,粮秣、钢铁、石油、煤炭、机械、电器设备、维修器材、运输工具等一切与战争相关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均成为动员的对象。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物资动员又有进一步的发展。德国为发动侵略战争,在战前就制定了有关物资动员的法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到1939年9月,已储备了18~24个月的谷物,30个月的钴,19个月的铝,9个月的铅,7个月的铜等大量物资,在主要物资方面基本上完成了战争准备。美国在战争中,采取紧急增产等措施,动员的物资仅通过大西洋运出的就达2亿多吨。日本在侵华战争中制定了《国家总动员法》,明确了物资动员的内容,并颁布了原料、材料、医疗器材、通信器材、运输工具和粮食等物资动员法令。经过物资动员,到1941年,钢产量达到684万吨,铝6.5万吨,石油制品140万吨,汽车4.4万辆,供军用消费的钢达到总消费量的52%,铝87.1%,汽车83%,石油制品88%。中国在抗日战争中,也进行了大规模的物资动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成立了专门的物资管理机构,统筹安排军需民用物资。在抗美援朝战争和历次边境自卫反击作战中,有效地进行了物资动员。物资动员既具有广泛性,又带有强制性,并受时间、空间和社会条件的制约。许多国家都十分重视物资动员。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采用的动员方法也不尽相同。主要包括:①依据法律和动员计划,实施物资动员。②紧急调配物资,启用战略物资储备,在国内国际市场紧急采购物资。③实行物资统制,调整分配比例,进行统一分配,限制民用消费,重点保证军事需求。④对民间的战争急需物资,采取征用和发动民众捐献的办法加以筹集。⑤修旧利废,采用代用品。⑥加强战时物资管理,严厉打击投机倒把、走私贩私、哄抢物资等不法行为。⑦争取外援,限制出口。为做好战时物资动员,世界许多国家都重视平时的物资动员准备。①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前提下,制定物资平衡计划,在满足国内正常生产生活和出口需要的同时,有计划地进行物资准备。②掌握主要战略物资的生产能力、流向和社会占有情况。③加强重要物资仓库的保护,并做好疏散、转移方案。④进口国家短缺的重要物资,限制向潜在敌国出口重要战略物资。⑤制定战时市场管制方案和主要生活必需品定量供应方案。⑥加强物资动员机构建设,制定战时物资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20世纪末21世纪初爆发的多场局部战争,显示出现代局部战争节奏快、持续时间短、物资消耗大等特点。针对这些特点,各国在强化传统物资动员措施的同时,将通过加强物资动员的建设,提高对物资动员的控制能力,力求进一步提高物资动员的及时性和可靠性。信息化局部战争,适度的物资储备与临战的紧急生产相结合,将成为许多国家物资动员的普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