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02 13:47
王忠孝(1593—1666年),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生,字长儒,号愧两,南埔乡沙格村人。崇祯元年(1628年),举进士,授户部主事,在中央财政部门管籍帐和田赋之事。南明弘光帝时授绍兴知府,辞不受。隆武帝时擢光禄寺少卿。郑成功起兵后,即投奔郑氏,对军政大事多所赞划,备受推重,在抗清复台中,出力甚多。康熙五年(1666年),王忠孝病殁于台湾,享年74岁。
崇祯元年(1628年),忠孝举进士,授户部主事。崇祯三年,他在河北蓟州督运大通桥粮饷,,以刚直耿介、无私无畏著称。其时由朝廷派往蓟州负责节制漕运的内监邓希诏图谋不轨,私下招兵买马,并找忠孝索取粮饷,忠孝坚拒。希诏勒索未遂,恨之入骨,诬告忠孝有“忤旨病民而又欺君之罪”。朝廷听信谗言,派锦衣缇骑逮治。按照惯例,如果不能满足这些缇骑的贪欲,便会“楚毒随之”。可是王忠孝尽其所有“不能具一餐”,官差翻箱倒箧,“磬署中不能备十金”,锦衣缇骑为其廉洁所感动。
王忠孝被押解入京后,受廷杖之刑,被缚在麻袋中以乱棍击打。但他“犹挺闽人气质,抗不服罪”。希诏乃以重金贿赂部里胥吏,另求可罗织此狱的人,又密谋上疏诬他贪污官仓搬运工价银两,欲以此治他死罪。当审讯时,他毫无惧色地驳斥说:虽然工价无开销,但这是朝廷的财物,我怎敢私吞?这笔钱全储存在密云库,有据可查。都御吏王志道及户部属僚等纷纷请免治罪,上意稍解,最终“改系刑部狱三载”,与黄道周、王仑初、王思任、马思理等人同系一狱,时号“六君子”。
崇祯十七年,即清顺治元年(1644年),清兵入关。南明福王朱由崧下诏授忠孝绍兴知府,擢副都御吏。他感到邪正混杂,辞不受。唐王朱聿键称帝于福州,是为隆武帝,召见忠孝,授光禄寺少卿,忠孝陈述光复策略,隆武帝大喜,特命巡关,赐尚方宝剑,便宜行事。但当时兵权完全掌握在郑芝龙一人手中,忠孝无一兵一卒,他审时度势,“回奏称旨”。不久,桂王朱由榔即位广东肇庆,改号永历,诏拜王忠孝为兵部右侍郎兼太常寺卿。
王忠孝对抗清复明事业十分关心,曾先后向唐王、鲁王、桂王等上疏,力图匡复明室,并经常与郑成功的抗清将领郑鸿逵、郑泰、甘辉等和唐王抗清将领张煌言、周鹤之诸人书札联系,其中给郑成功书札18次,竭尽心智筹划抗清,颇多建树。
郑成功在厦门设立储贤、育胄两馆,广纳遗臣贤士。王忠孝与沈铨期、辜朝荐、卢若腾等都趋赴厦门,依附郑成功。王、郑意气相投,成为知己,郑成功多次要委以官职,并时常征询军国大计,他虽未受官职,对军国大事则时常建言,并推荐同安教谕陈鼎之子陈永华给郑成功,说陈有“经济之才”,即被用于参军。后陈永华在开发和建设台湾中果然立下不朽功勋。
顺治十八年,郑成功渡海东征台湾,王忠孝与沈铨期等人留下,辅助世子郑经守厦门,调度各岛。康熙二年(1663年),与沈铨期、卢若腾等入台,得到郑经厚待,身近郑经四年,始终“不图宦达,日与流寓诸人肆意诗酒,作方外客”,默默无闻地度过晚年。康熙五年病殁。
王忠孝述作颇丰,著有《回居录》、《孝经解》、《易经测略》《四书语录》及诗集、文集等。他的遗著后人集成《王忠孝全集》,共12卷。(摘自《惠安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