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

更新时间:2023-12-07 0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下辖的决策局之一。前身为环境局的食物和食物及卫生局的食物科。

主要职责

根据《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第六届政府架构重组》第22、23条的说明,原环境局将扩大职能,接掌由原食物及卫生局负责的环境卫生、食物安全、渔农及禽畜公共卫生等政策,并改名为环境及生态局。

环境及生态局向政务司司长负责。

领导分工

局长:谢展寰

常任秘书长(环境) / 环境保护署署长:谢小华(环境科)

常任秘书长(食物):刘利群(食物科)

环境科

副局长(环境):伍江美妮

首席助理秘书长(可持续发展):张岱桢

首席助理秘书长(能源):任浩晨

首席助理秘书长(财务监察):陈雨青

总机电工程师(电力小组):何伟雄

食物科

副秘书长(食物)1:罗翠薇

副秘书长(食物)2:李炳威

首席助理秘书长(食物)1:李诗昕*

首席助理秘书长(食物)2:林俊华

首席助理秘书长(食物)3:左健兰

高级首席行政主任(食物):张淑逑*

标注*的人员由李炳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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