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巴族

更新时间:2024-02-23 23:19

珞巴族是中国的少数民族。

名称

珞巴族内部部落众多,主要有“博嘎尔”、“宁波”、“邦波”、“德根”、“阿迪”、“塔金”等。

“珞巴”是藏族对他们的称呼,意为“南方人”。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实际情况和本民族意愿,正式定名为珞巴族。

历史

起源

珞渝地区很早以来就是中国西藏的一部分。从远古时代起,珞巴族先民就生活在这一带,与藏族先民和门巴族先民一道,共同创造了喜马拉雅山区的远古文明。珞巴族没有自己的文字,所以没有关于本民族历史的文献记载,在藏、汉文献中,也鲜有关于珞巴族族源和历史的记载。虽然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一批考古工作者在喜马拉雅山区获得了一批珍贵的考古发现,但它们尚不足以勾画出珞巴族先民活动的连续的历史轨迹。因此,关于珞巴族的族源问题,只能从喜马拉雅山区生成的各部落丰富的民族传说中去探寻。较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珞巴族大概是青藏高原东南部一带的古老群体中的一支或数支繁衍而来”,“在历史上珞巴族曾有一个从北向南迁徙的历史过程。”

根据民族神话传说、藏族古代有关文献记载以及考古发现分析,可以初步认为珞巴族是珞渝地区古老的土著群体与西藏高原东部数支古老的群体融合繁衍而来。

古代

珞巴族和藏族的先民彼此之间的交往见诸文献记载者,始自吐蕃王朝时期。藏文典籍《红史》在记述松赞干布时代的吐蕃疆域时就讲到:“南自珞与门,西自香雄,北至霍尔,东自咱米兴米等均置于吐蕃统治之下”。

明末清初,格鲁派在逐渐掌握西藏地方政权之后,也进一步加强了对珞渝地区的管理。1680年,五世达赖发给梅惹喇嘛的文书中,明确指出:“珞渝人等亦入我治下”。受命于清代中央王朝的西藏地方政府以封赠、委派等方式,通过属下宗、奚谷组织对珞渝一些地区实行行政管理。

19世纪中叶,西藏地方政府曾一度把珞渝地区划归波密土王管辖。波密土王于1881年在地东村(今墨脱县境)建立地东宗,委派宗本辖五“错”、六寺。20世纪初,波密土王为进一步巩固对珞渝的统治,将地东宗的达岗错扩建为宗,即嘎朗央宗,并在此先后委派过八任宗本。西藏地方政府也经常派人到珞渝地区巡查。1927年,西藏地方政府同波密土王发生矛盾,罢黜波密土王割据势力,将嘎朗央宗仍划属地东宗,恢复达岗错建置。又在达岗错及其以南地区,委“错本”和“学本”,负责收缴租税。当时,西藏地方政府为巩固边防,还派军队到达珞渝南境与印度阿萨姆交界处巡边。西藏地方政府当时对珞巴族的统治办法是:对靠近藏区的地方,直接委派官员管理;对珞渝中部和南部地方,则责成山南十八宗宗本在藏族转山朝圣的时候,准备各种生产生活用品,同珞巴族进行商品交换,通过加强物质交流来巩固对珞巴族的羁縻统治。

珞渝地区虽然环境优越,但由于和外部接触较少,珞巴族社会发展比较缓慢,直到20世纪50年代还保留着父系氏族制的浓厚残余。

近现代

19世纪末,由于英国侵略者肆意破坏珞巴人对阿萨姆边缘地区的收税旧制并武力入侵珞渝地区,导致了珞巴族人民的大规模武装反抗斗争。他们利用优越的地理条件和巧妙的战术,用弓箭大刀力克拥有枪炮的入侵者,沉重打击了来犯之敌。英国为了迫使珞巴族人民屈服,曾一度封锁了雅鲁藏布江左岸的广大边界线,但因珞巴族长期与北部的藏区有着密切的经济往来,英军的经济封锁毫无作用,最终不得不撤销这道封锁令。

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对珞渝地区的一系列入侵,也引起了中国政府的严重关注,其时边务大臣赵尔丰就向宣统皇帝提出:珞巴“虽为野番,实我之属境”,对英国侵入察隅、珞渝,不能坐视,建议派兵前往,“固我疆域”(赵尔丰宣统二年元月十九日奏),并派程凤翔领兵开入察隅,加强边防,阻止英国人的进一步入侵。1911年,驻藏大臣在派出罗长绮率兵消灭波密土王的残余势力之后,留下藏兵一营据守墨脱。1944年至1945年,英属印度阿萨姆当局又多次派人到珞渝刺探情报,均遭到珞巴族人民的坚决抵抗。此后,英国在苏班什里河流域大肆推行“巴利巴拉开发计划”,蚕食了珞渝地区的部分领土,引起珞巴族人民的强烈反对,西藏地方政府也向英国政府多次提出抗议和交涉。

1959年的民主改革彻底砸烂了三大领主套在珞巴族脖子上的封建农奴制的枷锁,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在珞巴族聚居区,先后成立了民族自治乡和民族自治村,有察隅县西巴珞巴族自治村、米林县乃玉珞巴族自治乡、墨脱县达木珞巴族自治乡、隆孜县斗玉珞巴族自治乡等。这些实行民族自治的乡村,依据当地实际,制定和实施经济文化发展规划和措施,充分行使了珞巴族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自主权和自治权。

1965年8月正式确认为单一民族。

人口

珞巴族总人口约4237人(2021年),主要分布在西藏自治区东起察隅、西至门隅、南达中印边界的广大珞渝地区,以米林、墨脱、察隅、隆子、朗县等地最为集中。另有少数散居在拉萨、林芝、山南等地、市。

经济

直到20世纪中期,珞巴族社会仍处于原始社会末期阶段。各部落主要从事农业,仍以刀耕火种的原始生产方式为主,农业生产工具简单粗糙,除了少量的铁制砍刀、长刀外,大多数地区还使用着木质工具,如播种用的木尖棍、锄草用的木锹、木锄等。种植玉米、龙爪粟、旱稻及其它杂粮,粮食产量很低,在很多地方仍然保留着采集栎类坚果、块根补充粮食不足的习惯,有的地区甚至仍以采集“达谢”等棕榈类植物的茎心制作淀粉为主要食物来源。普遍兼事狩猎,捕获到大型动物时,在民族或村落内平均分配。手工业还没有从农业中完全分离出来,但已出现兼事制陶、制造铁器等手工匠人及纺织、编织等家庭副业。珞巴族男女都会编制竹筐、竹席、竹笼和竹绳。这些器物,作工精细,品类繁多,反映了珞巴族物质文化的特点。他们用农闲时制作的这些物品和鲁皮、黄连、麝香、熊掌、辣椒、染料草等土特产品和猎物,到察隅、米林、墨脱等县城附近,从藏族那里换回铁质工具、食盐、羊毛、衣服、粮食、茶叶等生活必需品。

新中国成立后,珞巴族地区先后获得解放。1959年西藏三大领主的封建统治被推翻以后,陆续进行了民主改革,实现了珞巴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在西藏自治区以及县、区、乡各级人民政府中,珞巴族人民都有自己的代表参加。在国家和各兄弟民族的大力支援下,迅速摆脱了经济、文化的原始落后状态。四十年来,珞巴族人民大力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引水灌溉,精耕施肥,放弃了多年延续下来的刀耕火种的耕作习惯,使粮食产量大幅度增长;牧业生产也得到很大发展,人民生活有了显著改善。过去珞巴族地区道路崎岖,交通险阻,行路极其困难,现在从县城到偏僻村寨都修上了宽阔的公路、马路,在白浪翻滚的江河之上架起了钢索吊桥,交通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国家还在珞巴族地区兴建了新村,办起了学校和医疗站。本民族有了自己的干部、医生、文艺和体育工作者。

文化

语言文字

语言

珞巴族有自己的民族语言——珞巴语。珞巴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其语支的归属,尚待进一进调查研究后确定。

珞巴语是由许多方言组成的。诸如:嘎尔话、邦波话、愽日话、凌波话、巴达姆话、崩尼话、市瑞话、民荣话等。愽嘎尔部落方言在珞巴语中有一定的代表性。根据专家们的调查研究做出的结论,珞巴语介于藏语与景颇语之间,具备自己语言独特的特点。居住在米林县的珞巴族和居住在墨脱县的珞巴族之间相隔数百里,居民往来并不多,但他们操用的语言却有不少相同和相似之处。

长期以来,珞巴族同藏族往来较多,在语言上自然就要受到藏族的影响,从藏语里吸收不少词汇来丰富自己的语言。这种现象在近十几年表现的更为突出。因为同藏族接触频繁,珞巴族学了使用藏语进行交谈。珞巴族聚居的小学里也用藏文进行教学,许多藏语借词进入珞巴语中。珞巴族青年和新成立起来的干部,通过广播、电影、电视或者与内地的各族干部广泛接触,也学会了汉语普通话和汉文,因此也有一些汉语借进了珞巴语或者通过藏语吸收汉语借词,以丰富珞巴语的现代词汇。

文字

珞巴族没有本民族创制的文定。西藏民主改革以前,民间的记文、记事、停留在刻木(或刻竹刻)、结绳阶段、民主改革后,一部分入学的青少年,开始学习和使用藏、汉语言文字。现在藏文、汉文是流行在珞巴族地区最普遍的文字。

文学

珞巴族的文学,主要是该民族世代传承的民间口头文学。由于珞巴族在历史发展中曾经历了漫长的原始社会,所以,珞巴族文学的原始文学特色极其浓郁。神话,在珞巴族文学中是发展得尤为充分而且保留得也非常完整的一个门类,其中,“开天辟地神话”、“万物起源神话”、“人类诞生神话”、“祖先神话”和“英雄神话”等,应有尽有,各成系列。《九个太阳》,是一则开天辟地神话,讲述了世界出现之时由于天与地婚配而生了九个太阳的故事,反映了原始人类的天体观念。《三头神牛》的神话,把大地上的万物,说成是由死去的铁神牛的皮毛、骨骼、血液和内脏变成的。关于人类起源,神话中有不同的说法,一是认为人类是大地母的一双儿女婚配而繁衍的后代,二是认为人类是一批短尾猴吃了用火烤熟的食品才变成的。长篇神话《阿巴达尼》是著名的珞巴族祖先神话,由几十个彼此互异而又相关的故事组成,全面地同时又十分生动地展示了珞巴族父系氏族社会发展阶段的婚姻形式、家庭形态、社会关系、生产水平、宗教崇拜等情况。英雄神话《阿宾肯日》、《普苏达东和罗马达当》等,则形象地描述了原始人类与大自然间所进行的艰苦卓绝的斗争。珞巴族的民间传说,也与该民族的神话有着密切的联系,关于民族历史的传说《阿巴达尼的四个儿子》和关于民族间交往的传说《宾鸟追马》,都在民间有着广泛的流传。在珞巴族的民间故事中,动物故事占有较大的比重,《蝙蝠》、《白头翁》、《猴子的屁股为什么红》等故事,寓意深刻,曲折地表达了人世间的社会关系。珞巴族的民间歌谣以其所表现的内容来划分,有“劳动歌”、“情歌”、“习俗歌”和“古史歌”等类别;从歌体上,又可以分为“夹日”体和“博力”体两种,“夹日”体民歌多用于赞颂和祝祷的场合,诗行偏长而带有衬字,而“博力”体民歌则往往在喜庆场合演唱,其风格欢快明朗,篇幅短小且富有变化。

宗教信仰

珞巴族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孕育和诞生珞巴族原始宗教信仰的现实土壤。由于各氏族部落生产环境有所差别及发展不很平衡,价值取向也不尽相同,因而各部落间原始宗教信仰也具有复杂多样的特点。

在珞巴有的观念中鬼和神的概念没有明显的区分。他们把“鬼怪”、“精灵”、“神灵”、“鬼魂”统称为“乌佑”,即“精灵”或“鬼”。他们认为“乌佑”可以凭附在任何自然物和人的身上,使自然物和人有了“精灵”和“鬼”的属性。“乌佑”种类很多,万物皆有,无处不在,左右着人们的生产生活的一切领域。

自然崇拜:从珞巴族原始宗教的历史发展看,大自然崇拜,是珞巴族先民最早的信仰和崇拜。在人们的观念中,大自然中的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山川树木等众多的自然物和自然现象都有神灵。这种神灵各有分工,各守其职,互不隶属,都成为珞巴人的崇拜对象。

图腾崇拜:珞巴族由于不了解自身的生殖规律,把人类的繁衍与自然界的某种动物、植物甚至使用的工具联系在一起,并把其中的一种视作至使用的工具联系在一起,并把其中的一种视作与自身有着特殊、神秘的血缘关系。视作自己的祖先,因而便出现了图腾崇拜。珞巴族各部落信仰和崇拜的图腾各不相同,其中主要有虎、豹、野牛、野熊、熊、猴、水獭、猪、牛、羊、狗、老鹰、乌鸦、布谷鸟,鸽子、蛇、太阳、月亮、刀等30余种。

祖先崇拜:这是珞巴族父系氏族制取代母系氏族制后出现的又一重要的原始宗教信仰形式。它是在灵魂不死观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就其本质来说,也是对鬼魂的崇拜。

巫术:

巫教是珞巴族的原始宗教之一。珞巴族说巫师是唯一可以与鬼通话的人。巫师不是职业宗教者,并不享有超凡权威,但没有宗教活动时,他们依然过着常人的生活:生产劳动、生儿育女。珞巴族的巫师分米剂和纽布两种。

巫术是巫师重要而经常性的活动。珞巴族祭祀活动繁多,在大型的祭祀仪式上都有巫术伴同。凡遇天灾人劫、病身瘟疫、失窃、复仇,战斗等,都要举行巫术、仰赖巫术力量驱邪惩恶,消灾化吉。在历史上,不断受到灾难侵扰的珞巴族,极其努力地在巫风巫雨中探索寻求精神的解脱。在祈求、招魂、驱鬼、诅咒等巫术活动中,有相当复杂的仪式。巫术除配合一定的行为外,还有表演、歌唱、造型、刻画和一些法器,对珞巴族的神话、歌谣、音乐、舞蹈、绘画、雕塑、服饰,乃至原始科技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姓名

父子连名制:即氏族男成员的名字是和父亲的名字边连在一起的,父名又和祖父的名字连在一起,每个人的名字都由两部分组成,其首字为父名,尾字为子名,以此严格区分,一代一代连下来,构成一个谱系。这种父子连名制在愽嘎尔部落的男子中,都能记住或说出五代至十代的祖先名称。知道在氏族内部谁是最亲的亲属。在父子连名的办法排列,但部落内实行氏族外婚,女儿要嫁出本氏族,所以在谱系中不占主要地位,以男子连名为主,家庭的承袭也完全以父系延续下去,成为社会的基本细胞。

父子连名制是维系氏族制度的重要手段。凭借这一制度,在同一氏族内,人们就可以按各人的名字数据定彼此间的血缘远近亲疏,以明确各自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熟记氏族的谱系是对氏族成员必须进行的一项基本教育。

服饰

珞巴族各地区的服饰不尽相同,但极具特色。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珞巴人形成了赞美和歌颂力量与勇敢的审美观念,这种审美观念突出地表现在他们的服饰上。尤其是腰饰和耳鼓极其讲究,腰饰饰带用兽皮制作,袋面上缀有海贝,腰间还佩戴有链条、彩珠、统领、铜勺状小链条、火镰、串珠、鼻烟壶、印章等饰物。

珞巴族妇女喜穿麻布织的对襟无领窄袖上衣,外披一张小牛皮,下身围上略过膝部的紧身筒裙,小腿裹上裹腿,两端用带子扎紧。她们很重视佩戴装饰品,除银质和铜质手镯、戒指外,还有几十圈的蓝白颜色相间的珠项链,腰部衣服上缀有许多海贝串成的圆球。珞巴族妇女身上的饰物多达数公斤重,可装满一个小竹背篓。这些装饰品是每个家庭多年交换所得,是家庭财富的象征。每逢节庆之时,妇女们一个个盛装打扮,互相比美。

男子的服饰,充分显示出山林狩猎生活的特色。他们多穿用羊毛织成的黑色套头坎肩,长及腹部。背上披一块野牛皮,用皮条系在肩膀上。内着藏式氆氇长袍。博嘎尔部落男子的帽子更是别具一格,用熊皮压制成圆形,类似有沿的钢盔。帽檐上方套着带毛的熊皮圈,熊毛向四周蓬张着。帽子后面还要缀一块方形熊皮。这种熊皮帽十分坚韧,打猎时又能起到迷惑猎物的作用。男子平时出门时,背上弓箭,挎上腰刀,高大的身躯再配上其它闪光发亮的装饰品,显得格外威武英俊。

珞巴族男女都喜欢佩带装饰品,男子戴手镯、竹管耳环、项链,腰间挂弓箭、长刀等物。妇女特别喜欢佩戴五颜六色的项珠,盛装的妇女脖颈上有时戴十几串到几十串珠子,再加上手镯、耳环、铜铃、银币、铁链、小刀、火镰、海贝等饰物,有十几斤重,可装满一个竹背筐,并被视为家庭财富多寡的标志,不可缺少的嫁妆。每当节日到来,妇女们都穿戴起来,起舞高歌,互相妣美。

珞巴族的民族服饰已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艺术

音乐

珞巴族的音乐有声乐和器乐。声乐是将诗歌和一定的曲调组合而成的一种歌唱形式,最有代表性的是加金这种民间最古老的曲调,流行于各部落,它是叙述民族来源和迁徙历史为主要内容。另外,《哭嫁歌》、《哭丧歌》,还有大量的情歌,常常在传统的曲调中触景生情,即兴随编随唱,出口成歌。一般调子都很简单低缓,节奏地不严格,缓慢庄重,每句一般四个节拍。

珞巴族的民间乐器,有哨叶、竹口弦、笛子和二胡四种。

珞巴族民歌可分为几类:舞蹈歌曲“夹依”,常在节日、婚礼、喜庆的场合集体演唱,边歌边舞;反映生活习俗的民歌“勃力”,有“酒歌”、“哭嫁歌”等;“亚里”是巫师念经的曲调;“月”是战士出征前唱的歌。珞巴族最具代表性的是“加金”这种民间最古老的曲调,流行于各部落,以叙述民族来源和迁徙历史为主要内容。

舞蹈

珞巴族的舞蹈,植根于生活实践,其动作多以模拟动物鸟兽的形态和动作以及人们捕捉、驯养动物的欢快场面。如嘎尔人的《驯牛》舞,就是表现珞巴人追赶、抓获与驯服公牛的动作。还有男女边唱边跳的大型集体舞蹈,爽朗活泼,舞步刚健有力,气氛热烈。

建筑

珞巴族的传统住房是石木结构的碉房,坚固耐久且具有很好的防御功能。他们在门上或屋内的墙壁上,画有许多避邪求福的图案。而墙上挂着的动物头首,既是财富的象征,也是对猎手打猎能力的炫耀。

珞渝地区山路崎岖,山高谷深,江河阻隔,水流湍急,与外界联系极为困难。新中国成立前,珞巴族除了有供人行走涉渡的小道、桥梁及供人攀援的木梯、藤索外,没有车马舟船等交通工具,全靠徒步行走。与这种环境相适应,珞巴族人民创造了多种独特的架桥技术,常见的桥梁有独木桥、竹木桥、溜索桥、藤网桥等,其中藤网桥最具特色,也最能显示珞巴族建桥技艺。

藤网桥是一种全由藤条搭建编织而成的呈管状的悬空网桥,多架设在水深流急、河面宽阔、地形险峻的交通要道上。网桥一般高出水面数十米,长度短则五六十米,长则二三百米。远远望去,一座座藤网桥像一条条凌空飞舞的蛟龙飞腾在大江之上,构成了珞渝地区特有的景观。墨脱县的德兴藤网桥已有300多年历史,它建在雅鲁藏布江大峡谷的地段上,桥离江面50多米,桥长150余米,像一条蛟龙,绕山缠岭飞腾在大江之上,它的宏伟、壮观反映了珞巴族高超的建桥艺术。

习俗

生活习惯

粗犷的衣着。珞巴族长期生活在高原峡谷,在其衣着上也表现出他们粗犷豪放的性格。充分利用野生植物纤维和兽皮为原料,是珞巴族衣着较为突出的一个特点。过去,在珞巴族地区流行一种叫“阶邦”的草裙,是用鸡爪谷的秸秆编成的。现在妇女们穿上土布衣裙,还习惯性地在外面置上一条草裙,起到对布裙的保护作用。

长刀和弓箭。佩戴长刀是珞巴族男子的嗜好。它不单单是作为显示阳刚之气的装饰品,受自然条件的驱使,它也成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工具和重要武器。珞巴族人不仅用它来抵御野兽和毒虫的袭击,而且用它砍竹木,架藤网桥,起房造屋甚至剪头发、裁剪兽皮……除长刀之外,弓箭更是珞巴族男子不能离身之物,是狩猎的主要工具。

节日

珞巴族没有明确的年月节令和周密的历法,确定日期多以月亮的圆缺变化为依据,并参照物候知识季节转变确定月份和节日。有些地方的节日是由巫师来安排的。

“旭独龙”:这是许多地区的珞巴族纪念和标志节令的一个节日。它的主要内容是祝祷丰收。月亮圆缺变化十二次代表一年,一般珞巴族在过完旭独龙节以后,农时便到了。

“尼乌节”:“尼乌”意为“开始播种”,可译作“播种节”。具体日期各户自定。

尼波布节:“尼波布”意为“盖田间小房子”。这是崩尼部落为夏收作物准备的节日。

安地若木节:“安地若木”意为“庆祝割完早稻”。

笼德节:为祈求幸福、富裕、在氏族范围内举行的庆祝活动。三年左右举行一次,具体日期由纽布杀鸡看肝卜卦确定。

“洞更谷乳木”:这是一个隆重的年节,时间在藏历的十二月十五日。经过一年辛勤劳动之后,有庆祝丰收的意思。

珞巴族的节庆活动,不仅具有预祝和庆典丰收和性质,另外也有维护人丁兴旺、祝福人们有受鬼蜮危害、祛灾保平安的含意。近几十年来,藏汉民族过的节,也成为珞巴族必过的节日。

习俗禁忌

珞巴村村有神石,不得手摸、搬动、坐其上边;村村有神树,不得砍伐。每年集体绕神石、神树转三圈和杀鸡、投放饭菜、酒祭祀。多数部落的人崇拜突兀的巨石和怪树,认为它是石神、树神栖息地,每逢过年、春播和秋收要进行三次祭祀活动,每次以猎鸡供奉。村人视这些石、树为洪水猛兽,恐惧万分。

阉猪时,主人在门口栽鲜树枝,三天内禁止生人入内,期间不外借东西,不准拿皮、毛之类的东西从灶前走过。阉猪人三天内不准靠近灶台、木柴和灶具,不得说“死”、“无”字。

人分娩、牛猪狗生崽、人患病、狩猎进出门前均插忌讳树,三天内禁止生人入内;外村亲朋前来,要在门口征得主人同意后,连说三声“鬼怪不要入内”,由主人陪同客人进屋。没有征得主人同意而入内,被视为带来了鬼怪和对主人不尊重,会被驱赶甚至引起械斗。

猎狗为珞巴族狩猎立下了汗马功劳,珞巴人视狗如子。珞巴人家家都养猎狗十多条,不咬人,不狂叫,对人十分亲善,对兽十分凶猛。客人不得打狗、骂狗,否则,有被驱逐之险。

修房时,主人会高喊三声:“人畜健康,无病无恙,代代健康,粮食满仓”。之后将混合粮撒向天空,做得十分认真,千万不能讥笑。

猪被看作牲畜的首领,是频繁祭祀的主要牲畜,因之,受到宠爱,猪糟里严禁大小便。

把动物神化并加以崇拜,是原始宗教的一种普遍现象。动物是人们赖以自下而上的主要对象,但有些人与人们处于对立状态。人们对毒蛇猛兽的祭祀与禁忌就更加频繁。有些部落蛇和虎是图腾,严禁伤害。被毒蛇咬伤,不分远近亲疏,都主动停止劳动1天,并禁止到有藤科植物生长的地方,禁吃藤科状的苹果和辛辣食物及部分肉食等。

农业生产上禁忌更多,从刀耕火种开始到秋收要集体进行5次祭祀,个体进行3次祭仪,祭祀之日禁止劳动,违者遭首领鞭打。

珞巴族是个不上锁的民族,以偷盗和说假话为世上最丑之事,最可恨之事,若出现这类事情,一是教育;二是偿还;三是驱赶;对惯犯则以杀之为戒。

梦也有许多禁讳:梦见杀牛、宰猪、太阳下山、娶媳妇、掉入水中、摔下悬崖、被蛇咬、鼠咬衣、牛抵架等等,预兆家要死人,发生祸灾,第二天不出门。梦见藤蔓物,十天里谨慎小心,生怕发生纠纷。相反,梦见死人却是吉兆。

珞巴族也有记属相的习惯,十二生肖代表十二年。鼠和马,狗和龙,猪和蛇,鸡和兔,猴和虎,牛和羊是相克的,不能婚配。

食俗

珞巴族生活习俗受藏族影响较深,日常饮食及食品制作方法,基上与藏族农区相同。喜食烤肉、干肉、奶渣、荞麦饼,尤喜食用粟米搅煮的饭坨,并喜以辣椒佐餐。蔬菜有白菜、油菜、南瓜、圆根(芜菁)和土豆等。普遍嗜酒,除饮用青稞酒外,还常饮用玉米酒。珞巴族狩猎一般都习惯于用野生植物配制毒药,涂在箭头上射杀野兽。狩猎活动大都是集体进行,猎获的野物一律平分。

由于珞巴族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各地年节的日期不一,一般定在每年的劳动之后。因此欢度年节都包含有庆贺丰收、迎新辞旧之意。在年节前夕,家家都要舂米酿酒、杀猪宰羊,富裕人家还要宰牛。希蒙的珞巴族称年节为“调更谷乳术”节,届时要把宰杀的猪、牛、羊肉连皮切成块,分送给同族的人。不少地方还保留有“氏族集合”的古老习惯,过节时,村落的住户要自带酒肉欢聚,全村男女老少席地围坐,或饮酒,或吃肉,歌声笑语不断,进行各种娱乐活动。在客人吃饭前主人要先喝一杯酒,先吃一口饭,以表示食物无毒和对客人的真诚。如果客人是从远方而来,珞巴族还要拿出自己最喜欢吃的干肉、烤肉、奶渣、玉米酒、荞麦饼和辣椒等款待。

婚俗

珞巴族由父母决定儿女的终身大事。

婚礼上,新娘、新郎一共要杀三次鸡。第一次,杀早已吊在新郎家木楼前新搭的木门悬梁上的两只鸡。杀完鸡,取出鸡肝,拿给珞巴巫师。巫师用舌头舔一下鸡肝看一眼,再舔一下鸡肝再看一眼,由此来断定新人今后的命运是好是坏,寿命是长是短。第二次,杀挂在院子里八根竹竿搭成的竹架上的鸡,还是取出肝脏交给巫师。巫师由此断定新人今后生儿育女的先后和数量。第三次,杀新郎家里的两只鸡。由珞巴族有儿有女的妇女把新人引进新郎家的木楼后开始杀鸡。这一次不同的是还要杀一口猪,先杀猪,后杀鸡。

葬俗

珞巴族家庭特别重视为死者治丧,力图以此慰藉亡灵,并表达对其哀悼怀念之情。珞巴族多采用土葬和树葬,礼俗相当复杂,禁忌繁多,以示尽了孝道。

珞巴族多数实行土葬,因土里有金,故亦称金葬。挖长方形墓坑,用石砸实,不留足迹,放入死者生前铺垫的藤席和方块木枕。

病人去世后,通常由背尸人来料理。将死者头朝外,以示他已经“走”了。人死后,忌说死字,一般称“走了”、“老了”、“去世了”,或称“没有了”。在给去世者洗澡时,洗澡水中一般用艾叶和桂树叶,从头往下洗。寿衣不用皮毛和绸缎,怕来生变为兽类。衣裤的件数,忌单喜双,多是2件上衣,4条裤裙,都要以棉布为主。入墓时,要解开死者身上的绳带,拉直其身体置于坑内,头朝西,陪葬品全是他生前所用过的东西,如弓箭、装饰品、用具等。墓地周围架木篱笆,上盖草棚,并将猎人猎获的兽角等置于棚内,每天早晚各送一次饭酒,一般送7天,也有送一个月的。每晚烧堆篝火。

树葬即时称天葬。尸体处理和土葬相同,不能裸露皮肉。将胎儿状的尸体置于他曾经用过的藤筐里,根据死者遗愿悬于村头的树杈上。上搭草棚,遮雨防晒。珞巴人讲,世上万事万物都是有精灵的,人虽死了,尸体腐烂了,变成了虫子,但灵魂却去了“极乐世界”,变成了另一种有精灵的东西,比如悬葬,使他们早投生,快投生,变为富人和好人。

几种葬法的背尸人一般由亲属充当。父母死由儿子料理背送,妻死夫送,如果家无合适的人则由亲朋背送,或请人或按死者弥留时指定的人背尸。送尸人与死者属相相同、相克和年龄相同的人不准背尸,如无他人,必须由以上人员背尸,那么,只好将背尸者的右脸抹白、左脸涂黑,挂上女人的项链,右边裤腿卷到大腿外,左腿不卷,才准背尸。发丧要请人杀鸡打卦、选择吉日。下葬那天,全村停止劳动一天,前来送葬、劝慰。背尸的方式是背靠背,背尸人手持一把刺条,边走边扑打,以免鬼怪跟随。

葬后一个月,嫁出的女儿和分家的儿子及亲戚携带酒、肉和鸡到死者家里慰藉。一年后,死者离家的子女赶一头牛,死者家中出2头牛,村里每户携带白酒、甜酒各一葫芦,村人共饮共食。牛角送到坟头上,以示哀悼。

父母长辈死后,子女一年内不戴耳环和其他装饰品,不能结婚,妻子一年内不能剪发,额前系一条红线,头上不准插花,也不能改嫁。

背尸人返回后,主人在门口烧一堆火,一把树枝蘸上一些玉米粉和白酒,在火上烤一会儿,在背尸人身上扑打三次,接着背尸人洗脸、洗手,进屋后只准坐在死者的睡处,手不得抚摸极受宠爱的灶脚石,因它是灶神的化身,晚上只准睡在死者的睡处。三天内不得讲“少”、“无”、“死”话语。第三天背尸人可以和家人一样自由活动了。背尸人背尸后的第三天和第10天要下河洗澡,第15天后方能上山狩猎。在一年以内背尸人不能吃土豆、豌豆、核桃、桃、萝卜和牲畜的蹄子。吃饭时,背尸人要先祷告,请死者的灵魂进膳。在一年之内,背尸人不能走大路,要走小道,路遇行人要让路回避,不能笑,不能看别人的脸。总之人们对背尸人是忌讳的,认为低贱,不吉利,有阴鬼附身。因此,处处躲避、嫌弃他,冷眼待之。所以,一般人是不愿背尸的。

名人

阿巴达尼(生卒年不详),亦称作阿布尼达或阿布尼波。珞巴族各部落传说中的始祖。西藏米林县博嘎尔部落的传说认为:天父和地母结合后,生子金东,金东又生子东日,东日生两子日尼、日洛,即阿巴达尼和阿巴达洛。阿巴达尼即为珞巴族祖先,阿巴达洛为藏族祖先。“阿巴”意为父亲、祖先,“达尼”为名。原来住在西藏工布等地,后来迁地米林。阿巴达尼共有三个儿子,他们成家后分别向外迁移,形成不同的部落。长子当邦率子邦蒙和邦姆向西南方迁移,到达今天的德根地区,其后裔即德根部落人;次子当坚携其子坚洛、坚博沿雅鲁藏布江往东,到达墨脱等地,其子孙就是巴达姆、民荣等部落人;第三子当日率子日古、日杨居住在纳玉山沟,传至当波和嘎尔波时,南迁至马尼岗及其以南地方,其后裔即今博嘎尔、棱波和邦波等部落人。阿巴达尼的传说相当广泛,在珞巴族的迦龙、崩尼、崩如、苏龙等部落,都有讲述阿巴达尼是其始祖的传说。

凯萨(?—1855),西藏察隅人,19世纪著名的反抗殖民侵略的珞巴族部落首领。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列强用大炮打开了中国的门户,使中国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清政府腐败无能,受到西方列强的控制和瓜分,保卫西藏的力量大大削弱。西方列强还和中国订立了许多不平等条约,他们从这些不平等条约中,攫取了诸如“传教”、“游历”、“通商”的种种特权。在这个时期,以“游历”、“通商”等为名来西藏地区进行侵略活动的有英、俄、法等国家。如1851年,法国神父M·噶拉克以“传教”为名,进入西藏的瓦弄、珞渝、察隅等地,搜集情报,为所欲为,严重伤害了当地珞巴族的民族感情和民族利益,激起珞巴族群众的强烈不满。1854年,噶拉克又进和察隅杜曲地区,破坏当地风俗,这更加激怒了珞巴族人民。这时,作为珞巴族义都部落首领的凯萨,愤而率众处死了噶拉克。

达吉(1934~),珞巴族,西藏米林人。197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西藏自治区米林到羌纳乡副乡长,羌纳人民公社革委会主任,羌纳乡乡长,中共羌纳乡党支部书记。是第五、六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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