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1 11:05
1.性状:无色气体
2.熔点(℃):-102.7
3.沸点(℃):-23.2
4.相对密度(水=1):0.71(-50℃)
5.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38
6.饱和蒸气压(kPa):516.76(20℃)
7.燃烧热(kJ/mol):-1849.6
8.临界温度(℃):129.2
9.临界压力(MPa):5.63
10.辛醇/水分配系数:0.94
11.闪点(℃):<-30
12.引燃温度(℃):340.15
13.爆炸上限(%):11.7
14.爆炸下限(%):1.7
15.溶解性: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16.临界密度(g·cm-3):0.245
17.临界体积(cm3·mol-1):163.5
18.临界压缩因子:0.275
19.偏心因子:0.216
20.气相标准燃烧热(焓)(kJ·mol-1):-1936.7
21.气相标准声称热(焓)( kJ·mol-1):184.5
22.气相标准熵(J·mol-1·K-1) :248.47
23.气相标准生成自由能( kJ·mol-1):193.5
24.气相标准热熔(J·mol-1·K-1):60.73
1、摩尔折射率:13.77
2、摩尔体积(cm3/mol):61.8
3、等张比容(90.2K):130.5
4、表面张力(dyne/cm):19.8
5、介电常数:2.56
6、偶极距(10-24cm3):无可用
7、极化率:5.46
1.疏水参数计算参考值(XlogP):0.9
2.氢键供体数量:0
3.氢键受体数量:0
4.可旋转化学键数量:0
5.互变异构体数量:无
6.拓扑分子极性表面积0
7.重原子数量:3
8.表面电荷:0
9.复杂度:26.5
10.同位素原子数量:0
11.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2.不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3.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4.不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5.共价键单元数量:1
1.稳定性:稳定
2.禁配物:强氧化剂、碱金属、碱土金属、重金属尤其是铜、重金属盐、卤素
3.避免接触的条件:受热
由碘甲烷或硫酸二甲酯与乙炔钠反应或与乙炔的Grignard试剂反应而得。
1.用于制造丙酮等。
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急性吸入可刺激呼吸道,引起支气管炎及肺炎;并有麻醉作用。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 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MAC(mg/m3):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未制定标准
TLVTN:ACGIH 1000ppm,1640mg/m3
TLVWN:未制定标准
接触限值:美国TWA:ACGIH 1000ppm,1600mg/m3;美国STEL:ACGIH(1250ppm),(2040mg/m3)
监测方法:无资料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高浓度环境中,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 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穿防静电工作服。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卤素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须报铁路局进行试运,试运期为两年。试运结束后,写出试运报告,报铁道部正式公布运输条件。采用钢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卤素、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1 类易燃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