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1 17:33
从产业属性上来看,区别于其他物质生产领域的产业,电影产业不仅拥有经济属性,还拥有社会文化属性。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电影产品本身具有交换价值,可以满足市场需求,因此具备经济属性。电影的生产制作过程十分特殊,它是一种概念先行的创作,是从抽象讨论落实到实际执行的一系列过程。因此,在这一过程中涉及了很多不同类型企业的参与和多种形式的经济活动。同时,由于电影可以大批量的机械复制生产,边际成本比较低。所以,对于电影产业来说,电影产品“内容”生产是其产品竞争力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电影是具有深厚社会文化意涵的一种艺术形式。电影本身拥有承载信息的能力,其本质是通过流动的图像讲述故事。叙事性也成为了电影意识形态性的根源,在叙事的过程中,蕴含着文化的传递。文化作为电影叙事的背景因素之一,将自始至终的出现在影片中,因此,电影成为了文化议题的一部分,特定的文化背景、文化意识、价值观、生活方式在电影中被传递出来。
电影作为人类文化中一种更带有机构性质的艺术“话语”,其意识形态性是不言而喻的,或者说电影艺术“话语”本身就是在一定的意识形态中被构成的。
电影产业具有独特的盈利模式
中国电影产业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电影票房收入、出售电视电影频道播放权收入,广告收入、衍生品开发收入、网络版权收入等几个方面,其中电影票房是主要收入来源,而票房收入在电影产业链中采取的是分账制,就是制片方、院线和影院之间对电影票房收入按比例分成。
电影院线在下游控制电影放映,凭借其垄断势力获得分成比例有逐渐扩大趋势。为保护制片方的利益,促进电影业健康发展,在2008年底广电总局下发指导意见,建议国产影片的制片方分账比例提升至43%,放映方不得超过57%。电影产业这种利益分配模式势必会对电影产业投融资产生影响。
电影产业具有较大的需求收入弹性
一个产业的需求收入大说明该产业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产品的需求收入弹性指的是产品需求变化率与居民收入变化率的比率,反映产品的社会需求变化,居民收入变化之间的关系,产品收入弹性大说明产品需求相对于居民收入变化比较敏感,即居民收入变较小的变化会引起产品需求的较大变化。
由于中国农村电影发展滞后,票房收入很少且统计困难,现有电影票房统计都是城镇票房收入,因此,选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计算。
由以上可以计算结果看出电影产业有较大的收入弹性,电影产业需求增加幅度明显大于居民收入增长幅度,表明电影产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政府应该加大扶持和投资力度,促进电影产业快速发展,更好的满足国民日益扩大的需求。
电影产业具有集群化、全球化发展的特质
电影产品制作周期较长、影片前制、拍摄和后制中的复杂性、分散性的特点,决定了电影产业的发展需要其他相关产业配合与支持。因此,许多国家都选取集群战略作为发展电影产业的长期战略。通过产业集群的发展,可以有效的占据电影产业链发展的核心位置,形成强大综合竞争优势。美国的“好莱坞”、印度的“宝莱坞”、尼日利亚的“诺莱坞”、韩国的“忠武路”等都是典型的代表。这些地区将电影产业、明星经纪、服务业、旅游业等有效的整合在一起,增强了电影产业的活性,也提升了相关产业的附加价值。
与其它产业不同,电影的产业集群具有自己的特有的内涵:世界各国电影产业集群大多建立在文化、经济基础设施优厚的城市,如前文所提及的洛杉矶、孟买、首尔等都是该国的经济、文化中心。这是因为,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创意资本是一部电影从制作、发行到上映最重要的保障条件。而经济、文化中心城市往往比其他地区具备更好的投融资渠道及人才资源。
电影产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
按生产要素的密集程度对产业进行分类,可分为: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性产业。其中资本密集产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对资本的需求依赖程度较大的产业,或者说是资本有机构成水平较髙。电影产业的发展依靠大量资本投入,电影制作,电影宣传推广,影院建设等环节都需投入大量资金,产业具有较高的资本系数。
电影产业具有规模经济效应
规模经济指的是随着产品生产规模的扩大,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会逐渐下降的经济现象。对影片制作来说,电影制作完成时,即电影母版制作完成,其主要要素投入已完成,这时母版包含电影产品的大部分成本,2009年中国国产故事影片的品均制作成本在700万元人民币左右,中等成本电影在5000万人民币以上,而制作一份电影拷贝的费用在2000-3000美元,电影发行放映成本相对于巨额的发行成本来说是微乎其微的。电影在放映时,投放拷贝的数量越大,单个拷贝成本就越低,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
电影产业具有高度的外部相关性
上世纪60年代之后,全球电影产业逐渐从垂直整合模式过渡到水平整合模式,电影产业成为了带动整个文化娱乐产业发展的排头兵。出版、音乐、电视、互联网、动漫、等产业都与电影产业保持着极强的关联性。主控全球传媒文化资产的大型传媒集团——包括迪士尼集团、时代华纳集团等都是以传统的好莱坞电影公司为其核心。
电影本身是汇聚了音乐、戏剧、舞蹈、文学等其他艺术形式的特性;在载体呈现上,它又具备复杂的技术形态能与现有的数字技术产业而相对接。此外,近年来电影衍生产品的开发与拓展,也使电影产业能与其他产业很好的对接。电影主题公园的开发、电影相关周边产品(如原声唱片、食品、电脑游戏)的授权成为了电影制片公司重要的盈利模式。
从产品消费特性上来看,电影产品具有很强的体验性
电影产业是通过创造供给来培育和创造消费需求的。电影产品在未被生产出来之前,市场对它的需求很难做出准确的判断。电影产品是一种体验产品(experience goods),对于体验产品来说,消费者要通过亲身体验才能够了解产品特性。在电影产品交易过程中消费者所传达出来的经验对产品销售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因此,电影产品的消费比起其他工业产品存在着更高的信息成本,外界对于电影产品本身的信息传递至关重要。
由于各国受众结构的复杂以及消费需求的多样性,电影产品的营销环节在整个产业中十分重要。电影产品创造的是一种无形资产,积累的是一种品牌效应。消费者可以从不同途径对电影产品进行体验,分别是通过制片方渠道、影评渠道及口碑传播渠道。
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电影市场,并在不断缩小与北美市场的差距,电影业迸发出强劲活力。这一过程中,电影市场的结构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从2011年起,国内在线售票渠道兴起,开始分食影院售票的利润“蛋糕”。到了2014年,超前预售、降价、补贴,各种促销方式同时发力,电影市场变化风起云涌。于超感到,来影院的人虽然多了,但生意却没有以前那么容易做了。
随着影院和银幕数的高速增长,观众分流和竞争压力日益明显。面对市场压力,首都电影院不断探索创新,改变工作和管理方式。在维护和改善已有会员系统的基础上,他们将主要精力放在为观众提供更优质的观影体验和服务上。譬如,引进自动化设备,让影片放映从人工控制变为自动控制,不但节省了人力,还提高了影片准点放映率;增加并不断更新3D放映设备,通过提高接待能力来满足日益增加的3D观影需求,同时给观众带来更加震撼的视听效果。
当作产业来办
电影是个产业,那就需要把它当作产业来办,还原其本性,多一点商品性,少一点特殊性。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电影企业就是企业,电影产品就是商品,而不能总在是不是“纯企业”、是不是“纯商品”上犹豫不决、争论不休。政治家可以把电影当作“工具”,艺术家可以把电影当作“艺术”,但在具体的管理和经营中,我们必须遵循世界通行的电影产业运作规律:“电影是一种商业运作的大众艺术;电影是个人消费,是竞争领域的行业;电影是一种工业,电影流通是商业贸易,须遵守服务性商贸的市场规则。”
政府转变职能,企业转变角色
电影是个产业,那就需要政府转变职能,企业转变角色。政府主管部门不能“政企不分”,不能简单地把电影当作“喉舌”、“工具”。在中国“入世”的大背景下,政府主管部门应当更多地在法制框架内管理电影,多些宏观调控、少些具体干预,政府决定拍什么影片、决定档期排片的行为应当控制。政府应当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如何提高中国电影竞争力,如何为电影发展创造良性市场环境,如何为电影制片与发行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上去。对企业来讲,需要大力减少对政府的依赖性,而是如何想办法提高自身的经营能力与竞争能力,电影企业如果不把自己当作正常企业,不立足于市场,在经营顺利时就强调自己的企业身份,在经营不顺时就忘了自己的企业身份只想着政府干预,电影企业就难以发展。
相信大众的判断力
电影是个产业,那就需相信大众的判断力。我们没有必要过多的强调哪些电影是“主旋律”,美国电影有“主旋律”吗?在美国那样开放、讲求个人自由的社会里,爱国主义、英雄主义照样是美国电影所大力强调的,是公众所欢迎的。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大众看作是“受教育的对象”或“被娱乐的对象”,大众是由千千万万个体组成的,他们的背景、爱好千差万别,有的看电影是为追求艺术、有的追求赏心悦目、有的纯粹是好玩,但大众选择的多样性与差异性并不会影响主流价值观的传播,不会影响对真正美好事物的追求。把电影当作产业,就必须相信大众的判断力,相信真善美、良知、常识在我们社会的普遍存在,使我们的电影多一点娱乐功能,少一点教化功能。
把电影当作是商品
真正把电影当作产业来办,把电影看成是一种制造业,把电影当作是商品,电影的本来价值自然会体现出来。不管你是官员、艺术家、经营者或观众,在电影实现“创作—生产—经营—看电影”的过程,走完“投入—销售—赢利—再生产”的环节之后,各方的目的才能真正达到。
1993年,中国电影市场化意识萌生之年,尽管当时并没有形成完整的市场化概念,甚至没有提出过电影的产业化,但是当时提出的改革思路,已经孕育了中国电影的产业化之路。如果以资本的眼光来看十几年改革,我们不妨把这十几年看作是一个为资本运作创造条件的过程。在此之前,中国电影的资本基本上是封闭的,还未有市场运作的平台,仅仅停留在国有资产于行政命令下的内部流动上。虽然十多年的改革之路有过种种尝试,也有了种种方面的突破,但是综观改革进程,从权力下放,到简单的一分为二的竞争模式,到“松散式”资产联营模式的形成,再到股份制运作及战略性的集团化重组,中国电影的改革整体上过于谨慎,进程缓慢。
自2002年始,电影业进入新一轮的改革。一是认识上的转变,明确了电影为经营性文化产业,从而在从观念上为电影产业化正名的同时,也为其进程提供了最基本的前提。二是政策的落实,2003年广电总局相继推出了《电影剧本(梗概)立项、电影审查暂行规定》、《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总局令第18、19、20、21号文件),试图降低电影制片、发行、放映领域资格准入门槛,吸纳一切有实力的社会力量参与电影产业;搞活电影流通领域,促进国产影片发行放映;减少政府审批程序,促进产业快速发展;鼓励电影产品创新,让电影产品更好地面向群众、面向市场。
中国电影产业高速增长10年来,总票房及单一影片票房屡创新高,电影投资成本也有水涨船高之势。而随着债权融资、直接投资、广告收入与版权预售在内的多层次电影投融资渠道的日益完善,中国电影产业融资链条上两个我们无法忽视的薄弱环节变得更加明显:不可控的单一电影投资风险及无法完片发行风险。
美国每年发行的600多部影片中,大约只有1/4的影片盈利,但已足以弥补其余影片的亏损,并为制片发行方带来高额回报。电影市场回报的高度不确定性,决定了投资组合理念盛行。
相比过去的单一电影融资机制,国内外电影人也更加青睐于新兴的投资组合运作:它将投资人的资本按科学比例组合投在多个电影项目上,在3至5年,甚至更长时间内分期制作、发行。并以其差异性和投资方式的组合性,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投资风险,尽可能提升电影组合的整体投资回报。好莱坞早在1995年就将投资组合理论运用于电影投资,因此吸引了大批保险资金和养老基金。通常一个投资组合中会包括20至25部风格不同的电影,这极大地压低了投资人的风险。如今这一理念也传入中国,国影投资基金便是采用这一理念运作的。
完片担保更是好莱坞电影融资的关键流程,其相关方包括电影上游的投资人、电影下游的制作方及作为第三方的担保方,而一般而言,包括保险公司与担保公司在内的电影担保方才是整个融资链条的核心。完片担保方需要保证电影的投资,而制片人在落实了可供拍摄的剧本、导演及部分主要演员的基础上,在影片开拍前,提前预售电影全部或部分版权。这通常涉及与发行方进行谈判,包括其发行地域、发行条件及分成比例、合约类型等,也包括影片的其他技术要素:按照什么技术规范拍摄、交片档期、各自的任务衔接等。这些预售合约如果是和一些知名制片公司签的,或具备一个出色的主创团队,就能够作为制片贷款的附件,为其增加砝码。
投资方若有完片公司担保,能够确认影片在遵照预售合约设定的条件下,在约定日期前交到发行商手里,就能促进发行商提前支付订金。相反,如果没有完片担保合约,银行及其他投资人不会放心投资,制片人也难以提供预付款项;没有完片担保,电影产品甚至不能完成并交片。
电影制作方需要资金拍摄新电影时,一般会通过担保方寻找上游机构进行投资。而电影担保方既要了解整个电影的结构、剧情、演员,从而准确评估电影将来的票房收入,又要说服上游资本投资该影片。从某种程度而言,担保方对电影制作的上下游存在着很强的渗透和控制能力,这也是电影市场成熟的标志之一。
作为国际上知名的电影完片担保公司,能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电影完成担保服务,并为日趋综合性的复杂业务提供创意解决方案,并适应于国际化的联合制作、税收结构和地区性的扶助金政策,辅助制片人为其影片的投资打通渠道,确定方案。
在影视融资担保方面,不少机构正在进行积极探索,笔者认为,诸如多片整合与完片担保等在内的融资机制的不断推陈出新,也将推动我国电影产业融资产业链的进一步完善。
2018年10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
根据中央宣传部等五部门关于对影视行业有关问题开展治理的部署安排,针对近期查处的影视行业高收入从业人员偷逃税等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促进影视行业健康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通知明确,从2018年10月10日起,各地税务机关通知本地区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影视行业企业和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2016年以来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在2018年12月底前认真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的,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从2019年1月至2月底,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自查自纠等情况,有针对性地督促提醒相关纳税人进一步自我纠正。对经提醒自我纠正的纳税人,可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的,可免予行政处罚。从2019年3月至6月底,税务机关结合自查自纠、督促纠正等情况,对个别拒不纠正的影视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重点检查,并依法严肃处理。2019年7月底前,对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管理长效机制。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中,对发现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出现大范围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