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0 16:55
汉中市盐务管理局是隶属陕西省盐务管理局的事业机构,处级建制,行使全市盐业行政管理职能,内设办公室、盐政管理科(盐政稽查支队)、计划财务科三个科室。市盐业公司为市盐务管理局直属企业,是国有独资的食盐专营法人实体,负责全市盐业计划调运、销售、结算等工作。2003至2007年,市盐业公司连同其多种经营实体桃心岛商贸有限公司连续五年实现销售额过亿元大关,其中2007年实现销售1.7亿元,创历史最好水平。2008年5月28日,省盐务管理局与汉中市政府签定了汉中盐业系统划转协议,市盐务管理局和市盐业公司正式上划省盐务管理局和省盐业总公司,实行垂直管理。
留坝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全县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属垂直管理单位,现隶属于汉中市盐务管理局。
办公室、财务股、业务股、盐政稽查队。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盐业生产、批发、供应及管理的政策法规。
2、负责全县食盐年度计划的分配、调拨、销售等指令性计划、编制和食盐储备计划的执行工作,并监督实施。
3、开展盐政管理工作,管理盐市场,规范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食盐质量。
4、负责全县的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品流入市场。
5、负责辖区内食盐调拨准运证的核发和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审核工作。
6、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 长、经理:汪俊萍,主持盐务局全面工作 。
附注:留坝县盐业公司系陕西省盐业总公司汉中分公司下属企业,负责全县的食盐及工业用盐、畜牧用盐等的供应工作,隶属县盐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