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8 17:49
“白色革命”,又称“国王和人民的革命”,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发生在伊朗的一次以土地改革为核心、涉及经济、政治、社会发展诸方面的自上而下的改革。改革的目的是要把伊朗建设成为独具特色的、君主政体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1963年,“白色革命”实施方案以全民投票的方式获得通过,这标志着“白色革命”的全面实施,至1978年伊朗伊斯兰革命的爆发而结束。
所谓“白色革命”,意即“不流血的革命”。“白色革命”的思想来源于德意志19世纪的“白色革命”,当时德意志公民表达的是自由民主与民族统一相结合的意愿,并在1848年革命中成功的体现出来。
“白色革命”前夕,乡村人口约占伊朗全国总人口的70%。封建生产关系在伊朗乡村长期占据统治地位,大地产与分成制租佃关系的结合构成乡村经济的基本模式,自耕农主要分布在伊朗人口稀少和经济相对落后的农业地区边缘。1954年石油问题基本解决后,伴随着大量石油美元的流入,造成一种经济繁荣的景象,德黑兰等大城市的面貌焕然一新。同时,随着通货膨胀加剧,贫富差距继续扩大,尤其是农村地区,存在严重的不平等现象。分配不均的土地所有制使农民深受剥削,生活贫困。采取古老陈旧的生产和管理方式的在外地主不愿意推动农村教育、提高土地生产效益,严重阻碍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1954年以来,伊朗政府发现石油收入无法承担七年计划以及不断攀升的军费开支,于是凭借赤字财政和高额的外债来维持。赤字财政加上1959-1960年间的歉收导致民众的生活费用突增。与此同时,高额的外债彻底耗尽了国家的外汇储备。因此,伊朗不得不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美国政府寻求帮助。期间罢工频发,政权的稳定受到挑战。
美国政府一直把伊朗视作防止共产主义扩散的重要前沿阵地之一,一方面极力扶植反共的巴列维国王,但同时也积极推动其尽快进行国内改革,以缓和国内矛盾,防止无产阶级革命的发生。新任美国总统的民主党人肯尼迪,在对伊朗进行经济援助的同时,也强烈要求伊朗进行内部改革,要求巴列维王朝削减军事开支、惩办贪官污吏、任用温和分子、放松政治压制、进行土地改革等,以消弥革命,稳住政权,否则美国就要停止援助。巴列维国王甚至担心如不尽快改革,自己有可能会被受美国支持的前“萨瓦克”头目巴赫蒂亚里取代。因此巴列维国王对美国的要求自然不敢怠慢。对苏联影响的担忧也促使巴列维国王不得不考虑尽快着手发动“白色革命”。
20世纪50、60年代,中东地区的民族民主运动风起云涌。1952年埃及七月革命、1958年伊拉克革命、1960年土耳其军事政变等事件给巴列维国王敲响警钟,迫使其不得不考虑通过部分的改革来缓解国内的紧张局势。
1962年1月,新选举的农业部长哈桑·阿桑贾尼(Hasan Arsanjani)起草的土地改革法案获准实施,开启了伊朗全国范围内的土地重新分配。该土地改革法案首先在南阿塞拜疆、克尔曼以及库尔德斯坦等地试行,效果颇为显著。
1963年1月9日,在德黑兰召开的全国农民大会上,国王穆罕默德·礼萨·巴列维宣布发动包括六点改革计划的“白色革命”。最初六点改革计划是以国王敕令的形式颁布的。在议会已经解散的情况下,为了使该计划合法化,国王于1963年1月26日举行全国公民投票。政府统计,公民投票的结果是5,598,711票赞成,4115票反对,赞成票占投票总数的99.9%以上。尽管反对派抵制公民投票和存在舞弊现象,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和城市中产阶级支持国王的现代化改革计划显然是不争的事实。
“白色革命”遭到以乌拉玛为代表的传统保守势力强有力的抵制和反抗。国王仗着美国撑腰和公民投票的胜利,对反对派采取强硬的态度。阿拉姆政府血腥地镇压了1963年6月乌拉玛领导的大规模的抗议运动,大肆逮捕和驱逐教俗反对派领导人,为国王实行专制和实施“白色革命”计划铺平了道路。
1963年1月颁布了6项方案:土地改革;森林和牧场的国有化;出售国营工厂的股份筹措土改基金;工人参加企业分红;修改选举法,给妇女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成立“知识大军”(即农村扫盲队)。
1967年伊朗政府又把6项内容列入“白色革命”的范围:成立农村“卫生大军”;成立“开发大军”;成立“公正之家”;水源国有化;制订全国性城乡建设的规划;行政改革,即改组所有政府机关,行政权力下放,反对官僚主义,提高行政效率。
1975年在土改完成后不久,又增加了7项改革方案:扩大企业所有权(即出售企业股份,吸收工人入股);反对投机倒把;实行免费教育,对象限于愿意在毕业后义务为国家工作一定年限的大中学生;国家免费供养两岁以下的儿童;在城乡实行社会保险;反对贪污腐化;反对通货膨胀。
巴列维的这些改良主义措施,是他早就有的一项宏伟计划,即引导伊朗脱离中世纪的落后状态,使之成为一个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计划的头一步。但“白色革命”在执行过程中并未取得预期的收效,在某些方面还使巴列维遇到了更大的麻烦和不可克服的阻力。
1963年1月,土地改革由试验阶段全面铺开。每个地主最多可以拥有一个村子的土地,剩下的则必须卖给政府,同时得到相当的补偿,农民再按照分期付款的方式从政府手中购买土地。到1965年初,土改第一阶段宣告结束。从1965年2月23日开始,土改进入第二阶段,主要涉及拥有一个村子及不足一个村子的中小地主,规定租佃期限至少为30年,地主每年向其佃户征收货币地租;规定购买者的分期付款方式,政府向农民提供一定的长期低息贷款;按传统的作物分成方式分给佃农土地;将村庄变为分成制农业联合体;允许某些拥有不超过限额土地的地主购买佃农的耕作权。1966年1月到1971年9月为土改的第三阶段,主要目的是实现农业现代化。1971年9月23日,伊朗官方宣布土改正式完成。
1963年2月,伊朗政府颁布法律,规定国家森林、牧场、天然灌木林以及林地属于全民财产,归政府所有,政府以公正的价格向森林和牧场的合法所有者赎买所有权。同时,为了保护森林资源,伊朗政府采取相关措施来加强对这些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此外,伊朗政府宣布水源国有化,以便有效管理全国水资源,保证现有水源的合理使用,同时积极开发新的水源。
伊朗出售国营工厂的股份分两步走:第一步,把国民经济部的55个国营企业改造成股份公司,由出售土地的地主购买工厂的股份,这样地主就可向工业和生产投资,必然关心和干预工厂的经营活动和生产效益,地主变成了持股者和资本家。第二步,由各厂出资,组建一个总值77亿里亚尔的“国营工厂股份公司”,以5万里亚尔为一股,分成15.4万股,用这些资金来投入扩大再生产。
伊朗政府在法令中规定:10人以上的工厂必须将其利润的20%用来分红。1972年5月,伊朗宣布向人民出售工业企业股份。此外,伊朗政府成立了“工人福利银行”和“工人信贷合作社”,以缓和劳资矛盾,照顾工人阶级的利益。
在短期的空前繁荣后,伊朗经济在1975年开始出现明显的失调和混乱。国王试图用平民主义的政治手段解决经济问题,于1975年宣布新的“白色革命”措施:稳定物价,反对投机倒把。他果断地“发起了一场要使国内通货膨胀降低百分之二十的运动:七千五百名商人和商店老板由于谋取暴利而遭到逮捕,另有一万名商人则受到罚款处分”。
为了与“白色革命”相配合,伊朗政府从1962年起先后制定并实施了第三、第四、第五三个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在第三、第四两个发展计划取得巨大成就之后,支出最大的第五个发展计划以失败告终。
1963年通过的新选举法规定:妇女有权参加选举。1967年6月,伊朗政府颁布了“保护妇女家庭法”,规定离婚必须经法院审理和判决方能生效,从而取消了男子可以随意休妻的特权。该法还规定,男子只能娶妻2人,在娶第二房时必须征得第一房的同意。后来又修改这个法令,妇女据此获得了提出离婚的权利。1968年7月,政府又颁发了《妇女社会服务法》,为妇女就业提供了一些保障。
为了革除行政机构中的官僚主义作风,伊朗政府在中央各部设立“行政机构改革委员会”主管改革工作,改革的内容包括:使机关的办事程序现代化、使机关分工明确、精简高效,推广使用现代办公设备,实现电脑化管理。
在反对贪污腐化方面,国王规定:所有政府官员——各部大臣、省长、市长等,都必须公开他们的财产净值;推行高薪养廉的策略,欲以此消除贪污的根源;还签署了一项关于王室成员道德品行的法令,以规范王室成员的行为。
1963年,第一个公正法院在伊斯法罕的马希亚尔村成立,1965年公正法院制度化。公正法院实际上是农村的公正法庭,由五个审判员组成,任期三年。审判员由当地选举产生,义务工作,因此审理工作是免费的,主要解决农村诉讼纠纷。1966年7月,伊朗政府又把这种制度推广到城市居民社区,并成立由五人组成、任期三年的仲裁委员会。1977年,伊朗政府决定由公正法院和仲裁委员会承袭伊朗初级法院的审判权。
为普及农村教育,巴列维国王下令把服兵役的部分学校毕业生组成“知识大军”,先经过四个月的训练,然后到未设立小学的农村去扫盲。他们还到农村帮助农民修建学校、清真寺、浴池、公路、桥梁和邮政信箱,疏通坎儿井,栽种树苗,平整土地。“知识大军”还经常教育农民保持住房、街道、公共场所及住宅的清洁卫生,并指导农民组织农村协会,组织合作公司。他们有权向教育部通信以求帮助。从1963年至1974年1月,先后共派出20多批,共约10万名知识青年。一部分人在完成任务后,自愿留下来作小学教师,政府鼓励这种行为。
1964年,巴列维国王下令由医生、牙科医生、药剂师、工程师、护士和持有学士、硕士及高中毕业文凭者组建卫生大军,到农村去治病、预防和消灭流行病以及改善卫生条件。他们还打井、安装抽水机、净化河水和泉水,开辟水渠和安装洗澡设备。从1965年到1973年共派出9680人。1974年,伊朗政府决定由卫生大军负责乡村地区的全部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即让卫生大军制度化和官僚化,变成“卫生工作队组织”和“农村卫生中心”。
伊朗政府向农村派出农村建设工作队,他们的任务是把先进的农业原则和新的思想方法带到伊朗农村。1964年派出500名大学生和高中生,进驻224个村庄,以后又派出1400多人到农村去。他们先调查研究农村的实际情况,然后教农民科学种田,科学栽种果树,科学饲养牲畜,包括如何正确使用化肥和农药、如何饲养和嫁接。
伊朗政府还制订了全国性城乡建设的规划:施行了由国家免费供养两岁以下儿童的政策,为贫困母亲和新生婴儿免费提供食品,推行牛痘接种计划,以保障人民健康;在城乡实行社会保险和发放养老金等改革措施,旨在为伊朗人一生的各个阶段提供保障。
土地改革计划得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绝大多数人的赞同,它对封建地主和贵族产生了政治影响,多少世纪以来破天荒第一次使他们处于崩溃边缘。当时,拥有2000个村庄的封建大地主家族就有27个。巴列维在几年内把占伊朗可耕地四分之一的125万英亩土地,分配给了3万多户农民。但是,农民们发现,由于国王下令实行“农商”组织形式,他们必须把刚领到的地契换成有名无实的股票,然后在这种新的集约农业企业中成为领薪水的职工。他们的幻想破灭了。对他们来说,土地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而股票仅仅是一张纸片。一下子被拉进政府办的合作社的农民,同样灰心丧气。他们纷纷离开村庄,流入城市寻找工作。国王的计划遇到了麻烦,农业产量并没有如他预期的那样取得长足进展。
在促进现代化方面,油轮码头、大型贮油库和石油化工厂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1976年伊朗原油产量达1.9亿吨,占中东第一位,世界第四位。1976年石油产量为2.948亿吨,出口2.722亿吨,当年出口石油收入达234亿美元。铅矿、铜矿、铁矿和煤矿,都进行了大力开采。钢铁厂以及其它金属冶炼厂,产量也都在不断增长。从1971年到1973年,伊朗经济增长速度平均为14.3%;1974年猛增至40%。伊朗一跃而为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之一,到1977年人均收入已达2200美元。此外,在交通、电信、电力、社会福利、卫生、教育等领域内,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1960年伊朗小学入学人数为27万,到1977年超过1000万人。文盲也从85%下降到55%。1977年,有65%以上的人有了自己的住房。
经济的繁荣使腐化之风迅速蔓延。王室成员靠充当中间人捞取巨额合同佣金,他们常常是通过他们掌握多数股票的公司进行的。一些政府官员和军官也利用职权,收受大笔贿赂。赌博机构和娱乐场所到处出现,吸毒者日益增多。由于进口先进技术,外国技术人员随之大批流入,加速了伊朗都市生活的“西方化”。西方影响几乎渗透到每一个领域。
尽管伊朗的经济发展了,但贫富差别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更加扩大了。对于一小撮富有冒险精神的买卖人来说,“白色革命”就好比是一个聚宝盆,简直堆满黄金似的。他们发了大财,拥有豪华的西式别墅,过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而占人口半数以上的居民,依然处于最低生活水平之下,他们赤贫如洗,百病成灾。
巴列维笃信他的“白色革命”能使伊朗一天天地富裕起来,从而使他的经济坚如磐石。但是他根本没有想到他的现代化计划速度太快,从而破坏了国家整个经济的平衡。他美妙的梦想超越了国家的现实,因此他也就忽视了群众的愿望,看不起教士,既敌视世界,又敌视自己的人民。特别在他当权的最后两年多中,即1976年到1979年之间,他的军备政策,他的家属及随从的腐化,他的独裁统治,就象癌细胞一样吞噬着整个国家和社会制度。所以,巴列维国王的“白色革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目的,并推动了伊朗社会的发展,但这一切都未能使他最终免于垮台,未能使他终生并永久地保住孔雀宝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