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5 15:06
知觉心理学(consciousness of psychology),研究知觉现象的心理学分支学科。
赫尔姆霍茨在《知觉的事实》(1878)一书中,详尽地论述了他的知觉发生说,阐明了他的一切知识都基于经验、来源于感官的观点。20世纪初扬施、大卫·卡茨等都在知觉领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完形心理学家们在知觉方面曾进行过实验研究工作。从20世纪60年代起,知觉心理学受到学术界的广泛注意。
1.知觉的生理机制。
巴甫洛夫认为大脑皮层具有复杂的分析和综合的功能,正是这种功能保证了动物和人类对外界事物的整体及其关系的知觉。强调刺激物的过去痕迹在知觉中的作用,认为知觉是某种刺激与其他刺激和过去的痕迹相联系时,在头脑中所产生的东西。自50年代以来,研究发现,在人的神经系统的不同水乎上存在着各种特征觉察器,它们分别对客观事物的各种属性和特性作出反应,把不同的刺激模式分解成它们的组成部分。在进行特征觉察的同时,人的神经系统也在不同水平和不同层次上实现着对刺激特性的整合和综合。现代神经生理学和神经心理学揭示了大脑皮层不同区域的分析综合机能;
2.知觉的基本特性:整体性,选择性、理解性、恒常性;
3.空间知觉及其客观影响因素;
5.错觉;
6.人的动机、情绪、知识经验等主观经验与知觉之间的关系。如人的欲望、需要对知觉效果的影响,成功与失败影响与知觉效果的关系,痛苦的影响与知觉效果的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