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更新时间:2024-01-14 21:30

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坐落于福州市仓山区风景秀丽的长安山下,前身为福建省政法干部学校,创建于1951年。1985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升格为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学校资源

学院拥有完善的教学设施,建有教学大楼、礼堂(电影院)、教职工宿舍、学生宿舍以及师生娱乐活动中心,并配有多媒体网络教室、多媒体语音室、电脑室和刑侦法医室等现代化教学设施。图书馆藏书12万余册,各类法学期刊、社科期刊及其他刊物2万余册。学院成立了台湾法律研究所,创办了《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和《台湾法研究学刊》,已取得丰硕科研成果。学院拥有一支素质优良、锐意进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其中拥有高级职称的就有30多名,有45名教师具有律师资格

广大教师致力于教学活动、学术研究和律师实践活动,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形成了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和律师实践为两翼的“三位一体”的办学模式。自创办以来,学院长期从事法学教育,积累了丰富的教学和管理经验。从招生、教学、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等方面均已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各项工作已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学院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设有法律、律师事务、行政法律事务、涉外经济与法律、经济法律事务等专业。目前,学院在校学历生3000多人。

学院办学注重特色,重视学生的理论教育和实践能力培养。现准备建立学生实践基地,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和理论应用能力,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求。学院招收的五个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经过科学而系统的教育,已成为了理论基础扎实、综合素质良好、应用能力较强、创新意识形成的现代社会需求的法律人才。

办学特色

学院自创办以来长期从事法学教育,始终坚持“严谨、求实、团结、奋进”的校风,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已为福建省政法系统及其他行业输送了大批法律人才,为福建省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本着德法兼治、从严治院的治院方针,做到了在教学管理中有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教学管理,教学管理与教学改革相互交融,互相促进。

措施积极,促进教学质量新提高

1、始终围绕提高教学质量的主旨,开展教学质量年活动并推广教学质量年活动成果。2004年学院开展教学质量年活动,以实现“质量观念普遍增强,教学秩序明显好转,讲授质量逐步提高,学业成绩总体提升,服务保证明显改善,优秀师生批量涌现”为主要目标,坚决维护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建立了政治辅导员、课任教师、学生干部协同维护课堂秩序责任制;健全了教学质量的监控反馈机制,形成了院、系、学生“三位一体”的信息反馈机制;认真执行《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不断完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在此基础上,学院继续推进2005年教学质量工程,通过聘请院外专家讲授高等教育教学理论、举办教育教学研讨会、召开教学经验交流会、举办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等途径,推广教学经验,树立先进典型,不断提高教师思想境界和理论水平。

2、大力开展学科建设,以促进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学院在全面实施《2002-2004年学科建设规划》并取得首批课程评估合格、建立民商法学重点学科的基础上,继续制定了《2005-2007学科建设规划》。2005年10月,学院积极向省教育厅申报行政管理专业,并获得批准,从此一改学院原仅有法律事务专业(设六个专业方向)的单一专业布局,开创了学院专业建设的新篇章。学院还积极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积极规划公共艺术课、综合选修课、职业生涯规划、军政训练等课程,为学生就业、创业和成长、成才创造了条件,增强了学生适应现代社会多种岗位职业要求的能力和自主创业、自我发展的后劲。同时,学院还积极抓好教师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培训工作,促使教师掌握现代教学技术手段,进行多媒体教学。学院与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举办成人专升本法学专业2006年春季新生已入学就读,为开办普通本科积蓄力量。

3、改革考核模式,合理考核、评定学生成绩,有效检测教学成果。学院教师在分管教学院长的主持下,在对专业教学计划全面修订的基础上,专门对法律高职教育考试模式改革进行了研究,形成院级课题研究成果和改革方案。该项研究提出,高职法律专业考试改革要围绕培养“知识+能力+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坚持掌握理论重在实践以及综合测试全程考核等原则,强调考试内容突出技能性,考试方法体现多样性,考试形式显示灵活性,成绩评定坚持综合性等构想。学院考试改革从思想政治教育课开始试点,强调平时考核,现推广到专业课的“校外专家出卷,统一抽考”模式,计算机课程考试与计算机等级考试衔接打通,形式多样地践行了考试改革的基本思路,全面检测学生的学习质量。

4、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教学实践环节,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切实落实学生社会实践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学院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法律专业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学院积极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台江区人民法院、福清市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开展院校协作,加强素质建设,建立师生实践锻炼基地,输送学院师生在实践单位进行实践锻炼、见习和毕业实习;积极争取福州市司法局的支持,成立福建省第一家由市司法局正式批准的在大学校园里举办的法律援助站,学院指派律师担任法律援助站的指导教师,轮流值班,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援助,也为学生运用专业知识服务社会提供了一个阵地。学生团体、各系积极组织“模拟法庭”、“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实践活动,程序法和技能性实务课程(如律师实务等)的教师积极主动为学生出谋划策,进行指导,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加强了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此外,学院组织了学生参加专升本、公务员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法律本科自学考试,建立英语党员辅导岗,并举办了各种考试的考前辅导,大大提高了学生考试通过率。学院还创办了攀登协会、格致协会、治平协会等学生社团组织,为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锐意进取,开创教学科研新局面

学院拥有一支素质优良、锐意进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其中教授、副教授30多名,40多名教师具有律师资格。广大教师长期致力于教学、科研和律师实践活动,形成了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和律师实践为两翼的富有特色的“三位一体”办学模式。2003年组织“新时期高校教师形象大讨论”,形成教师践行“十要十不准”的基本规范,并纳入教学质量评估和师德考核体系中,不断提高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2002年以来,学院严格实行教学督导和教学评估制度。担任学院教学督导组的院外专家认真听取全院教师的授课,细致耐心地提出指导意见,帮助学院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学院严格执行《教学事故认定及其处理办法》,对发生教学事故的教师进行认真查处,通过制度的约束和严格管理,使教师增强了职业责任意识,规范了职业操守。

近年来,学院加大力度,培养师资,努力建设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积极实施“教授工程”,制定学科带头人培养制度,鼓励副教授职称的教师以访问学者等形式参加较高层次的专业进修,选送青年教师到本科大学进行业务进修,积极争取厦门大学的支持,举办厦门大学法学院2005级高校教师法学硕士班(福州班)。现学院教师中已有14名获得硕士学位,正在攻读法学或法律硕士以及其他专业硕士学位的共31名教师。预计到2008年,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比例将占全体教师的47.4%。同时学院副教授专业讲座的开展以及部分青年教师名著导读活动,都进一步提高了教师学术科研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

学院始终注意抓好教师科研工作,以科研成果促教学质量提高。学院各级领导积极主动带头从事科研工作,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科研工作,科研水平有所提高,科研成果硕果累累。据统计,2000年以来,学院教师共承担教育部司法部国务院台办和省级科研课题8项,出版专著及各类教材18本,累计发表学术论文739篇,多篇论文获全国和省级专业学年优秀论文奖,其中6篇学术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为进一步扩大学术交流,学院科研职能部门从学院实际出发确定学术交流的参与和组织形式,于院庆期间召开学院首届学术大会,并力争每年以学院为主举办一次层次较高的学术研讨会,积极加强与其他学术研究机构的横向交流,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与规范性的学术交流活动。

以人为本,注重人才综合培养

学院严格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及要求,突出育人为本、德法兼治的原则,系统清理以往规定,2005年9月以来制订、颁布了新的《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以及一系列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并将之汇编成册,以规范学院教育教学全过程,建立良好的学生管理秩序。学院在学生管理制度的建设上符合法制精神,体现了人文精神和人文关怀,尊重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依法调整学院与学生的法律关系,维护学院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学院力争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与宣传活动,形成对《规定》和新院规的长效宣传、学习机制。学院网站以及每年的普通招生简章中积极宣传了学院招生专业以及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助学金制度、奖学金制度、优秀新生奖以及品学兼优贫困生奖励等制度。学院把整体素质教育和学风建设作为重点来抓,始终贯穿到师生的教与学活动之中,形成了实事求是、勤奋学习、民主团结、进取创新的学风建设体系。该院强调严格执行教学管理以及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对学生高标准、严要求,使他们的言行符合优良校风所要求的规范;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健康的集体舆论,激发师生爱护学院、建设学院的责任心和自觉性;重视学院优良传统的教育,邀请优秀校友回校与学生交流;及时广泛地向学生宣传校友的优秀事迹,激励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利用班会,团日活动加强学风建设;利用学院学生会活动、学习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促进学风建设。另外,学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在高职教育中开设了综合素质选修课,每周一邀请院外专家前来授课、讲学,培养了学生较高的文化素质和文化品格。

目前,该院基本上形成了常规性教育与阶段性教育相结合、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教学人员与管理人员齐抓共管及学生参与相结合等方式的多渠道、多形式的学风教育体系,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为核心,以创建“五好班级”、“文明宿舍”为载体,以改进和规范常规管理为基础,以发挥正面典型示范作用和狠抓问题个人转化为着力点,以建立发挥课任教师、辅导员、学生骨干协同维护课堂秩序责任制为保障,努力消除消极因素,大力促进良好学风建设。学生每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先进集体”和奖学金等逐年增多,根据毕业生工作的统计数据表明,该院学生的就业率高达91%,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此外,总结以往的学生管理经验,该院形成了自身学生管理特色。学院以德育重修的方式针对考试作弊、诚信缺失等现象强化相关管理,即利用暑假组织因考试作弊、诚信缺失及严重违纪导致德育考评不合格的学生到部队军营军训7—10天,由学生管理人员和马列部德育教研室教师对德育重修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课补考,要求参加德育重修的学生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并制订个人整改措施,提交书面思想整改汇报。该项德育重修工作由马列部德育教研室和学工处共同负责,并专门成立德育重修考评组,由学工处、马列部德育教研室以及重修学生所在系派员组成,与军训部队共同负责评定重修成绩。对无故不参加德育重修或重修仍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学院向毕业生提供全面、优质的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学院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还将“促进就业”作为学院全面工作的“三大目标”之一,通过施行毕业生就业率目标管理和考核办法,实现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为重点的就业工作目标。“治平协会”与“格致协会”是学院根据本院学生特点和学历层次专门为引导学生就业而成立的两个学生自治组织。“公务员考试培训班”是最受学生欢迎的模式之一,通过邀请专家讲课,传授公务员考试的书面作答与面试技巧,有针对性地提升学生参加公务员实战能力。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学院毕业生指导中心为学生建立的两类档案:新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和毕业生就业档案,不仅使学生的成长更有计划性与目标性,也能通过跟踪毕业生的就业信息,充分了解已就业学生的就业信息,以作为改进新一轮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依据。同时,学院积极与省内公、检、法、司等机关的人事部门建立密切的互动联系,以推介毕业生就业。学院通过校园局域网络建立了网上就业平台,组织学生参加人才市场,通过媒体向社会推介学院的优秀毕业生,积极主动地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满足广大学生进一步提高学历的要求,为未来择业和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学院还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本科层次教学模式,实现专科和本科教育的衔接。

服务至上,切实保障师生利益

在服务后勤保障方面,学院机关工作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建立正常的服务保障信息反馈机制,加强教学设备、生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维修,为师生员工提供及时、周到、热情的服务。

此外学院加强校园网建设和管理,加快校园网应用建设,接入中国期刊网,建立“学院专家库”;抓紧完善校园网管理的规章制度,使学院网络管理和应用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络安全;同时进一步加强图书资料建设和图书馆软、硬件建设,提高馆藏数量和质量,完善图书资料管理,提高图书资料的有效利用率。

积极参与,确保可持续发展

学院积极参与联合创办江夏学院工作,坚持用江夏学院筹建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统一师生员工的思想认识,团结带领师生员工积极参与联合创办江夏学院的各项工作,并结合形势要求确保适度办学规模,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积极争取增加招生指标,切实改进招生宣传工作,努力提高新生报到率。努力探索干训工作新途径,争取开展多种形式继续教育,努力确保学院可持续发展。

专业设置

法律专业

宪法、法理、刑法、刑诉法、民法、民诉法、律师事务、合同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劳动法、婚姻法、国际私法、英语、计算机等课程。

律师事务专业

宪法、法理、刑法、刑诉法、民法、民诉法、律师事务、合同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法、法律逻辑、证据法学、英语、计算机等课程

行政法律事务专业

宪法、法理、刑法、刑诉法、民法、律师事务、合同法、行政诉讼法、行政法基础理论、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管理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等课程

行政法律事务专业

宪法、法理、刑法、刑诉法、民法、律师事务、合同法、行政诉讼法、行政法基础理论、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管理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等课程

涉外经济与法律专业

宪法、法理、英语、计算机、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经济法概论、刑法、刑事诉讼、民法、合同法、民诉法、国际私法、国际金融法、仲裁理论与实务、公司法、海商法等课程

经济法律事务专业

宪法、法理、英语、计算机、民法、合同法、民诉法、公司法、国际私法、劳动法、房地产法、税法、金融法、环保法、保险法等课程

狱政管理专业

英语、微机、警官职业道德、警用搏击、宪法、刑法、刑诉法、民法、犯罪学、赔偿法、心理学概论、警察管理学、行政管理学、狱政管理学、罪犯教育学、罪犯心理学、罪犯劳动管理学、罪犯心理矫治与实践、狱内侦查学、机动车驾驶

刑事侦察专业

英语、微机、警官职业道德、警用搏击、宪法、刑法、刑诉法、民法、犯罪学、赔偿法、监狱法、罪犯教育学、罪犯心理学、侦查学概论、行政管理学、狱政管理学、现场堪察学、狱内侦查学、狱内专案侦查、法医学、刑事询问学、机动车驾驶、军事技能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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