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

更新时间:2024-09-11 02:38

科学技术局,原称科委,属政府职能部门,为行政编制,最高级别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省级单位为科技厅,到市县级称科技局。其二级单位一般有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科技情报所等,市、县均有设立。在我国几个直辖市,仍叫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科委。

单位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科技体制改革科技创新体系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定科技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经费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等有关经费的预、决算。

3、研究提出高新技术发展计划及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示范园区工作;参与高新技术风险投资管理。

4、研究拟定加强技术创新、加强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农业良种产业化工程、国家技术创新试点城市工作和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组织协调产学研结合,加强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科技联合与协作。

5、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科技信息市场;协调组织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技术合同规定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6、参与编制重点科学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编制实施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的计划;负责新建和调整科研机构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审批及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和创新基金的归口管理。

7、归口管理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技术引进、消化、创新工作。

8、负责管理软科学研究、科技信息、科技宣传工作;统筹协调科普工作;指导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9、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参与地方科技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0、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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