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30 23:53
天顺元年(1457)进士,授行人司行人。迁工部屯田司员外郎,赈济京畿诸县,多所全活。
成化十年(1474),擢广平府知府,考绩郡守第一,检勘荒田、马地共三千余顷,辩冤活狱一十九人,招流纳徙六千户。九年后离任,民立生祠,求大学士刘珝纪其政绩,竖碑祀之。
成化二十年(1484),迁江西布政司右参政。弘治元年(1488),升右布政使。弘治三年(1490),转本司左布政使。秦民悦在江西任内,戢奸吏,抑豪强,均赋平役,民赖以安。
弘治四年(1491),擢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顺天府等地,整饬蓟州等处边备。奏乞减庄田租课,以纾民困。增密云右北口官军,招募士兵,以防冲突,皆蒙嘉纳。未几,召为户部右侍郎,提督仓场。
弘治七年(1494),改吏部右侍郎。次年,以父丧离任。
弘治十一年(1498),仍改吏部右侍郎。
弘治十二年(1499),拜南京吏部尚书。初官留都,给假者纷纷,值监丞杨文具告给假回籍省祭、迁葬、养病。秦民悦驳问一状之内四事,并告难以施行,且严禁之。于是,其风稍息。
弘治十三年(1500),改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弘治十六年(1503),丁继母忧。
正德二年(1507),致仕。
正德七年(1512)三月卒,年七十九。讣闻,赐祭葬如例,谥曰庄简。
《国朝献徵录》:民悦沉静谨恪,进止有常,平居卷不释手,操觚染翰,老而不倦。在继母忧中,尝疏老疾乞休,诏答以勉。终礼制,尚俟起用,言官乃有论其急於进用者,然民悦莅官持巳,不失法度,士论多归之。
秦民悦擅诗文,有《儆庵集》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