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20:46
金代戏曲文物。共有杂剧砖雕6组,发现于山西省稷山县马村段氏墓葬群 1、2、3、4、5、8号6座仿木结构砖雕墓的南壁。其中1号墓原有戏俑5个,出土时被打碎。其他戏剧人物均为浮雕,现在原地保存完好。据6号墓金大定二十一年(1181)《段楫预修墓记》以及各墓的形制、装饰和出土的钱币等物判断,这批杂剧砖雕当为金代前期的遗物。这 6组杂剧砖雕中,1、4、5号墓3组有乐队伴奏。杂剧演员, 1、3、8号墓为5人,2、4、5号墓为 4人。最高40厘米,最低30厘米。
金代戏曲文物。共有杂剧砖雕6组,发现于山西省稷山县马村段氏墓葬群 1、2、3、4、5、8号6座仿木结构砖雕墓的南壁。其中1号墓原有戏俑5个,出土时被打碎。其他戏剧人物均为浮雕,现在原地保存完好。据6号墓金大定二十一年(1181)《段楫预修墓记》以及各墓的形制、装饰和出土的钱币等物判断,这批杂剧砖雕当为金代前期的遗物。这 6组杂剧砖雕中,1、4、5号墓3组有乐队伴奏。杂剧演员, 1、3、8号墓为5人,2、4、5号墓为 4人。最高40厘米,最低30厘米。
3、4、5、8号4组杂剧砖雕,以自左至右为序,3号墓第 3人、4号墓第2人、5号墓第4人、8号墓第3人,皆软巾诨裹,穿长衫,束腰带,似皆为副净。其中 5号墓的副净在打口哨, 8号墓的副净双手向右打恭,头向左斜侧,都是很明显的滑稽表演。 8号墓副净的化妆很别致,其双眼和嘴部都画红圈,这是过去还没有发现过的。4 号墓的副净,身材短小,拱手而立,其整个形象,同稷山化峪 2号墓的副净十分接近,似乎是在刻画同一个演员。 3号墓第5人、4号墓第4人、5号墓第1人、8号墓第 4人,皆作官员装束,戴直脚幞头,穿圆领宽袖长袍,腰束带,有的双手执笏,有的拱手胸前,一般认为是末泥。 3号墓第1人、4号墓第1人、5号墓第2人、8号墓第1 人,多戴吏帽,穿圆领窄袖衫,有的撩起衣衫,有的手执棍、板,有的伸出两指作比划状,形象似为仆吏,一般推定为副末。4号墓第3人、8号墓第5人,皆梳发髻,戴冠子或戴花饰,穿窄袖衫,都为装旦色。 除以上 4组外,最值得注意的是 2号墓出土的一组。共4人,其中第2、第4两人,都作官员装束:戴直脚幞头,穿圆领宽袖长袍,腰束带。第4人坐在椅上,左手执笏,右手指着右边,似在审理。第2人双手都向右指,面部向左,正与坐着的官员说话。站在这两个官员中间的,即左起第3人,戴吏帽,穿圆领窄袖衫,右手执一大板,目视坐着的官员,左手亦向右指。此3人都在向右指,他们所指的左起第1人,手执竹竿,竿头系绳,绳上吊着一椭圆形物品,在空中摇动。这4个演员有坐有站,有前有后,主次分明,表情互相呼应,构成一个完整的戏剧场面。这是在演正杂剧无疑。象这样生动有机的演出场面,用砖雕的形式刻画出来,迄今还是第一次发现。其表演的剧目内容,尚需作深入研究。
这批杂剧砖雕的 3组乐队,用的乐器有大鼓、腰鼓、拍板、觱篥、笛。伴奏者或坐或站。其中腰鼓在伴奏过程中似有表演。1号墓的戏俑虽遭破坏,但舞台后壁上浮雕的伴奏乐队却保存完好。乐队皆戴幞头、簪花。左上角为大鼓,右上角为拍板(被舞台柱子挡住),中间一为笛,一为觱篥。前边左右两侧各有1人打腰鼓。4号墓的伴奏乐队也浮雕于舞台后壁上,共5人,自左至右为大鼓、腰鼓、笛、拍板、觱篥。此5人的服饰各不相同,似乎是又一组杂剧演员,将与正在演出的另一组交替表演。5号墓的舞台后壁上部,雕有乐床,坐4人,服饰相同,除左边1人袖手而坐外,其余3人,一执拍板,一吹笛,一奏觱篥。从这组戏雕来看,金代戏曲舞台上已有乐床的设置。
从这批杂剧砖雕中,还可以看到不同的舞台样式。1号墓与5号墓,舞台高耸,形似亭,当即“舞亭”。3号墓与 8号墓的舞台,其下开门道,前后相通,形似钟鼓楼,或可谓之“舞楼”。 4号墓舞台台面较宽广,形似大厅,当为“舞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