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0 23:50
2011年12月1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邵宁在主题为“2012:制度进化与市场尊严”的 “2011中国企业领袖(第十届)年会”上做了发言。在发言中,邵宁认为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将使国企向两个方向集中,这两个方向分别为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和竞争领域的国有大企业。公益型国有企业“在中央层面包括如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的企业,而在地方包括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企业”;竞争型国有企业如宝钢、中粮、一汽、中国建材等企业。
特点
邵宁指出竞争型国有企业应该政企分开更为彻底,政府既不应该干预企业的决策和内部事务,对此类企业也并无扶持帮助的义务,如宝钢、中粮、一汽、中国建材等企业。
“竞争型国有企业在机制上更加市场化,要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面对市场竞争优胜劣汰,乃至破产退出的风险,”邵宁说。
邵宁表示,竞争型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式是依托资本市场进行公众公司改革。国资委近年一直在推动国企整体上市工作,竞争型国有大企业最终的体制模式很可能就是一个规范的公众公司,完全按照资本市场的要求和规则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