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2 14:12
竹山县盐务管理局为竹山县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隶属于湖北十堰市盐务管理局。
竹山县盐务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隶属于湖北十堰市盐务管理局。
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的盐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受理盐业违法行为举报,制止和纠正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维护好全县盐业市场秩序;
3、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受理用盐单位提报的用盐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盐业市场的有序供应;
5、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盐资源,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保障全市盐产品供需基本平衡。
6、负责下属企业的管理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盐政科、财务科、业务科、盐政稽查大队等。
附注:竹山县盐业公司主要负责全县食用盐、畜牧、工业用盐的供应工作,为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十堰盐业分公司的下属企业,与县盐务管理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