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2 11:56
十堰市盐务管理局是十堰市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机构,正处级建制,负责全市的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稽查工作,隶属于湖北省盐务管理局。与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内设办公室、盐政科、财务科、审计科、政工科、运销科、工会办、物业中心等。
下辖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十堰配送中心、十堰市盐务管理局城区分局,神农架盐务管理局、郧县盐务管理局、郧西县盐务管理局、竹山县盐务管理局、竹溪县盐务管理局、房县盐务管理局、丹江口市盐务管理局(盐业分公司)。
徐定生:十堰市盐务管理局局长、十堰盐业公司经理、党委书记。
刘照成:十堰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十堰盐业公司副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李学忠:十堰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十堰盐业公司副经理兼工会主席。
唐秉炜:十堰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十堰盐业公司副经理。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盐业生产、批发、供应及管理的政策法规。
2、负责全市食盐年度计划的分配、调拨、销售等指令性计划编制和食盐储备计划的执行工作,并监督实施。
3、指导县市区盐业管理部门开展盐政管理工作,管理盐业市场,规范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协同有关部门管理食盐质量。
4、负责全市的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品流入市场,协调跨县区的盐政稽查工作。
5、负责辖区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审核工作。
6、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系统财务审计工作。
7、承办市政府和省盐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