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盐务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01-12 11:56

十堰市盐务管理局是十堰市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机构,正处级建制,负责全市的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稽查工作,隶属于湖北省盐务管理局。与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组织机构

内设办公室、盐政科、财务科、审计科、政工科、运销科、工会办、物业中心等。

下辖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十堰配送中心、十堰市盐务管理局城区分局,神农架盐务管理局郧县盐务管理局郧西县盐务管理局竹山县盐务管理局竹溪县盐务管理局房县盐务管理局丹江口市盐务管理局(盐业分公司)。

领导班子

徐定生:十堰市盐务管理局局长、十堰盐业公司经理、党委书记。

刘照成:十堰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十堰盐业公司副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李学忠:十堰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十堰盐业公司副经理兼工会主席。

唐秉炜:十堰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十堰盐业公司副经理。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盐业生产、批发、供应及管理的政策法规。

2、负责全市食盐年度计划的分配、调拨、销售等指令性计划编制和食盐储备计划的执行工作,并监督实施。

3、指导县市区盐业管理部门开展盐政管理工作,管理盐业市场,规范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协同有关部门管理食盐质量。

4、负责全市的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品流入市场,协调跨县区的盐政稽查工作。

5、负责辖区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审核工作。

6、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系统财务审计工作。

7、承办市政府和省盐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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