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06 13:28
1、常规语义:筮法是筮占的方法。
筮,从竹从巫。“竹”为竹条,代表草木,“巫”表占卜者,因此,筮是用草木预测 ,有(普通)草筮、枚(木)筮、竹筮、蓍筮。枚筮是方便形式的,如,王家台秦简《易占》归妹卦辞说“昔者恒娥窃不死之药以奔月,将往而枚筮之于有黄”。筮具比较高级的是竹条,最高的是蓍(shī)草,周代贵族阶层有能力用蓍草。《说文》曰“筮,易卦用蓍也”,反映了他当时所知周代蓍筮文化的流行,其释只反映狭义筮字的一种方面。
广义的筮即起卦手段,也包括非草木类型的起卦手段,如数字、方位等,因为数字起卦或方位起卦也属于筮法类型。
2、别义:占测系统的构成法则。
如“纳甲筮法”、“三才筮法”,与梅易、小成图等一样,不是“筮”法,不属于“占”的手段、方法层面,指某种易占系统的原理、法则;那种称呼混淆了筮与占的本质差异,是语词的错用,成了别义了。事实上,“纳甲占法”有不同的筮法。
3、区分筮法与占法、理法:(1)占法,包括理法层面及进入方法(即卜法和筮法,汉文化里古代三兆文化失传,后世罕见谈论卜法,但壮族鸡卜文化还有卜法),(2)理法层面是占测系统的构成法则,如京易的纳甲法则、梅易的体用法则、太乙六壬奇门的栻盘构法,(3)筮法只是占法里的进入方法,主要是得到某个预测图式之分点的方法。
从阴阳上分,八卦系统的筮法分为六象筮法与四象筮法。远古后期的六象筮法与周易四象筮法,在变爻上皆用六用九。
传统观念是《周易·系辞传》所谈的二仪四象生八卦,刘林鹰发现的六卦体系使得六象筮法浮现出来,并很好地解释了数字卦的复杂现象,使易学筮法在一级层面区分为六象筮法与四象筮法。
六象筮法:远古筮法
刘林鹰提出的六卦论、阴阳六象即阴阳六卦、六卦生八卦曾是上古漫长的卜筮历史,合理解释了连绵数千年的远古数字卦的复杂现象。
刘林鹰《易学起源之谜新解》提出天文六卦演化出八卦论,认为卦产生于天文学家圭测工具的预测活动,初期的卦是六卦体系,没有坎卦和离卦,后来演化出八卦体系,其重要证据是六卦体系(如三阴三阳等)是中医学的主干性理论,不是八卦能解释的,而且六卦体系在《易经》有残迹,六象筮法用于上古数字卦。其后来的论文《商周数字卦之用六象筮法考——对张政烺先生易卦源于筮数论的初步证伪》,论证四象性大衍筮法在东周占统治地位之前的数千年,易的卜筮是用六象筮法,复杂的筮数只是六象的用数及其变化(六象的早期用数为一至六,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江苏东部海安县青敦遗址1979年出土的几个六爻的数字卦,不见六以上的大数,应该变3变6,后来如殷周时期,用数为四至九,此特殊记号系统里四简写为一,出现过二次的十字应该是某人对七字的潦草写法,变6变9),阴阳六象(六卦)生八卦曾是漫长的卜筮历史,抽象阴阳观起源很古;其文还分析出殷墟小屯南地的四卦龟甲有三个即巽、乾、坤在后天八卦位,龟甲上有“阜六阜九”,奇异的是,采用变卦为主卦,由“客遇卦”到“主体卦”,涣卦在“重八宫”体系里的艮宫方位,总体上属于一种一十六变还本体的“重八宫”(后世纳甲法习惯用宫主卦七变的单八宫,只是清代秘著《易隐》记载过16变的八宫,未谈具体用法)。
关于连山、归藏用七用八的问题:东汉郑玄首倡连山、归藏不用变而用七八,可是,刘论考证:殷墟数字卦几例是采用变卦为主卦,动爻是变六变九。另外,霍斐然创立或发现的小成图体系能解释用七用八,却不是筮法问题了。
四象筮法:周易筮法
四象筮法的总体原理,《周易·系辞传》有论:“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周易筮法里,两仪用数为阴2阳3,四象数为6789,变爻是用六用九。
四象筮法,具体类型包括大衍筮法、钱筮法、时间筮法、笔画筮法、方位筮法等。
附:阴阳四象与阴阳六象比较图
过渡时期的所谓见六不见五
张政烺认为,周代后期的“筮数”里,五字消失了,还有六。刘林鹰六象筮法论认为是五和六都消失了,所谓的六(先秦写作“∧”)是峰形阴符,不是数字,四象筮法不用五和六,取代了六象筮法。周代的周易筮法应该经历过普通时期与个性化时期。
考古资料证明:王家台秦简《易占》是用“∧”形阴符,马王堆帛易阴符是用另外的记号“┛”。
筮法的具体类型多,主要的有几种。
1、远古易学六象筮法里的具体类型
上面已谈抽象类型,其中的具体类型,有待学界深入研究,其具体类型应该是多样的。
2、易经的大衍筮法
据《周易·系辞传》云: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
大衍筮法是非常繁重、庄严高级的筮法,应该是周代贵族阶层使用周易的主流筮法,而非周代周易的唯一筮法。“大衍”就是大规模的推演(推衍),它之前的很长时期肯定是小规模及中等规模的推演。枚占或枚筮,就是一种方便筮法,它不但用木条这种随时可得的方便筮具,起爻途径应该也是简便的。
3、三枚钱筮法
钱筮法就是用抛掷钱币的办法来获得单卦和重卦,一般指三枚钱筮法,因为它是钱筮法的早期形式、一般形式,而且一般人不知道后来还有六枚钱筮法。
三枚钱筮法是大衍筮法的简化形式,是用三枚钱币起一爻而连续起爻得卦的方法。
北齐黄庆、隋代李孟析、唐代贾公颜《仪礼疏》都有论及。六爻纳甲法的最早实用作品、署名麻衣道者的《火珠林》是使用钱筮法的。
朱子语类云“火珠林犹是汉人遗法,盖其法亦有所本”。[清]皮锡瑞《经学通论》有论。
4、六枚钱筮法
是用六枚钱一次性起出六爻卦的简易方法,民间有用,不知何人所创。
5、时间筮法、笔画筮法、方位筮法
用时间或笔画得数以配先天八卦生成数以得卦。
方位筮法是用方位配后天八卦的简易起卦方法。
6、数字筮法
是用数字起卦的方法,是笔画筮法等简易方法的进一步简易化。
起卦的简易与庄重,会一定程度影响起卦效力,筮法的选择受环境和财力等多样性的制约。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最近出版面世,其中整理者命名为《筮法》与《别卦》的两篇属于易类文献。在李学勤先生的主持和领导下,简文整理者付出了很大心血与精力,做了大量细致的考辨,为我们今天的研究提供了极大便利。
一、清华简《筮法》的时代与性质
通观此简,我认为《筮法》篇应当是战国时代数术之士的作品。“数术”也作“术数”,数术之士,汉人称之为“数术者”。《汉书·艺文志》在排列了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形法之后,并说:“数术者,皆明堂羲和史卜之职也。”①故《素问·上古天真论》说:“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②数术者的社会地位较高,其学可被人主所用。《管子·形势篇》说:“人主务学术数,务行正理,则化变日进于大功。”③案《鹖冠子》一书之内容多有与清华简《筮法》中的文字相合者,二者之成书时间应相去不远。《鹖冠子》中亦不断提到“术数之士”,其《天则》篇说:“圣王者,有听微决疑之道,能屏谗权实,逆淫辞,绝流语,去无用,杜绝朋党之门,嫉妬之人,不得著明。非君子术数之士,莫得当前。”又说:“临利而后可以见信,临财而后可以见仁,临难而后可以见勇,临事而后可以见术数之士。”④《鹖冠子·道瑞》说:“君道知人,臣术知事。”(第13页)其《天则》篇还提到“筭”:“阴阳不接者,其理无从相及也,筭不相当者,人不应上也。”(第7页)《鹖冠子·学问》又说:“卦世得失顺逆之经。”(第42页)清华简《筮法》提到“月朝纯牝”“月夕纯牡”⑤,《鹖冠子·王鈇》则说:“天者信其月刑也,月信死信生,终则有始。”(第22页)又于《泰鸿》篇说:“月信死信生,进退有常,数之稽也。”(第29页)今从“信死信生,终则有始”及“进退有常,数之稽也”中,可以看到清华简文第二十二节“乾坤运转”及汉人所传“天体纳甲”说的影子。
清华简《筮法》第二十六节专门讲“祟”,有乾、坤、艮、兑、坎、离、震、巽八卦之“祟”,每“祟”都有相应的不祥,又以辞记之,并在最后说:“夫天之道,男(胜)女,众(胜)(寡)。”(《清华简(肆)》,第115页)而《鹖冠子·道瑞》亦知此说:“动逆天时,不祥有祟。”(第12页)
清华简第二十七节讲地支与震、巽、坎、离、艮、兑的关系。
此六卦的干支组合排列在《淮南子》中称之为“六府”。案《淮南子·天文训》:“何谓‘六府’?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是也。”⑥而汉人所传的“纳甲”筮法中,将此称之为“六冲”,《鹖冠子》之《泰鸿》《度万》等篇亦言及“五官”“六府”“八风”“五正”等,此等内容皆可与清华简中第四节“”、第五节“至”、第二十五节“天干与卦”、第二十七节“地支与卦”及第二十四节“卦位图、人身图”诸说相印证,以此证明其说战国时代确实早已有之。
由《筮法》中记载的所占人物内容以及环境考之,其整理者当为民间的数术之士,他们依数术之法为民排忧解难。他们将人们所问之事及所断之卦记录在竹简上,以作传授数术及总结卦例之用。人们将这些竹简的内容保存下来,代代相传,清华大学藏竹简《筮法》就是此类珍贵竹简之一。有赖于它,我们可以对今本《周易》经文与“十翼”传文的来源,以及汉人所传诸象数学的内容和年代做出正本清源的考辨,因而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
二、清华简《筮法》中的“天体纳甲”说
清华简《筮法》第三节:
清华简此段简文与第二十二节之整理者定名为“乾坤运转”的简文,其内容疑皆是以“天体纳甲”说释月亮之晦朔盈亏。案李鼎祚《周易集解》引汉末虞翻注《系辞传》之“悬象著明,莫大乎日月”说:
谓日月悬天,成八卦象。三日莫,震象出庚;八日,兑象见丁;十五日,乾象盈甲;十七日旦,巽象退辛;二十三日,艮象消丙;三十日,坤象灭乙;晦夕朔旦,坎象流戊;日中则离,离象就己,戊己土位,象见于中。“日月相推而明生焉”,故“悬象著明,莫大乎日月”者也。⑦
而在《周易参同契·复卦始萌章》中亦有与此相似的记载:
三日出为爽,震庚受西方。八日兑受丁,上弦平如绳。十五乾体就,盛满甲东方。……十六转受统,巽辛见平明。艮直于丙南,下弦二十三。坤乙三十日,东北丧其明。……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终。⑧
古人以每月上旬为月之朝,中旬为月之中,下旬为月之夕。若以今本《周易》读之,此段简文第一组两卦由坤、巽组成,如以虞翻之“天体纳甲”说和《参同契》中的阐述,象征月亮由“三十日坤象灭乙”至“十七日旦,巽象退辛”或“十六转受统,巽辛见平明”,此一由月晦至月盈的过程,其时间段是由一个月的上旬及中旬组成,故以“月朝”概之。而第二组两卦由乾、艮组成,象征月亮由“十五日乾象盈甲”至“二十三日艮象消丙”之由月盈转月晦的过程,其时间段是由一个月的中旬及下旬组成,故以“月夕”概之。
而简文中运用天体纳甲说最明确的证据是第二十二节讲“乾坤运转”的如下文字:
(凡)(乾),月=(月夕)吉;(坤),月朝吉。(坤)(晦)之日,逆(乾)以长(当)巽;内(入)月五日豫(舍)巽,(乾)(坤)长(当)艮;旬,(乾)(坤)乃各(返)亓(其)所。[四○](《清华简(肆)》,第109页)
现试解之:凡月夕时,得乾则吉;月朝时,得坤则吉。应引起我们注意的是,简文特别点明“坤晦之日”,显然指明“坤晦”是有具体日子的,此说正与“三十日坤象灭乙”说相合。且看下文“逆乾以当巽”,由“三十日坤象灭乙”后,再逆数十四五天,即“十五日乾象盈甲”及“十五乾体就,盛满甲东方;十六转受统,巽辛见平明”,故“逆乾以当巽”。此“逆”字之确义,当为《说卦传》之“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是故《易》逆数也”之“逆”。“内月五日豫(舍)巽”之“内”自在此当读为“纳”,纳月五日即十七日加五日,乃二十二日,“豫巽”指二十二日后即舍离巽象了。“(乾)(坤)长(当)艮,旬,(乾)(坤)乃各(返)亓(其)所。”此段文字中阐述了在月亮由乾盈向坤晦的运行中,依天体纳甲说“二十三日艮象消丙”,故“乾坤当艮”。“旬”是说在旬日之内,由二十三日“艮象消丙”逆数八日,又回到了“十五日,乾象盈甲”,而由二十三日顺数七日,亦回到“三十日,坤象灭乙”,至此,“旬,乾坤乃各返其所”。简文由“乾坤乃各返其所”一句,极明白地道出了乾坤在月象中各有其固定位置,这种位置《周易集解》引虞翻注《说卦传》之“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有更明白的解说:
万物成始乾甲,成终坤癸。艮东北是甲癸之间,故“万物之所成终而成始”者也。
李道平疏解此释曰:
乾纳甲,甲居东方,故“万物成始乾甲”。坤纳癸,癸居北方,故“成终坤癸”。艮见于丙,而言“东北是甲癸之间”者,乾十五日,坤三十日,艮二十三日,去乾坤各八日,故称“甲癸之间”,甲癸之间,则东北也。始于甲,终于癸,故“万物之所成终而成始也。”⑨
虞翻此条注文与李道平疏语,可作对简文之“乾坤乃各返其所”的最好补注之语也。依此注文,乾十五日,坤三十日,艮二十三日,艮去乾坤各八日,在乾甲坤癸之间,此即简文所谓“乾坤当艮”之旨也。
此段简文再与第三节之简文互读,可证战国时代早已有了以八卦“纳甲”言月体晦朔弦望之说,简文若非以此说释之,则文中“坤晦之日”作何讲也?且何以“坤晦”之后,又“逆乾以当巽”?又何以“内月五日豫(舍)巽”?且夫“舍巽”之后又何以会“乾坤当艮”,且又“旬,乾坤乃各返其所”?此“各返其所”一句无可辩驳地说明了月体是以固定的八卦之象在天空运行,如不以八卦之象运行,何以能“乾坤乃各返其所”?这段文字,若非以“天体纳甲”释之,则“坤晦之日”及伴随乾坤出现的“当巽”“舍巽”“乾坤当艮”及“乾坤乃各返其所”等等,凡此种种文字让人看了全然不着边际,使人读之如坠五里雾中。
过去我即认为纳甲筮法绝非汉人所说的由京房传之,但我仅在《淮南子》一书中找到了汉初即有此说的证据,苦于没有再早的资料证据,而只能臆测而无法向前再推。而清华简《筮法》的整理面世,不仅使我们找到了天干地支在先秦战国时代早已纳入八卦卦体的证据,更由此两段简文中,我们亦见到了《周易集解》所引虞翻以天体八卦纳甲说《易》“悬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实为战国时代即已有传之说,且战国时代甚至更早恐已有其说。行笔至此,我想到现代某些古史辨派疑古过勇的论断不断被出土文献所彻底驳倒的例证,深感做学问绝不可情绪化,古人的一些作品和立论,不但不应将其写作年代大大向后推,而是恰恰相反,某些作品应该大大向前推,像被传统立论定为汉人京房的学说,今以清华简文证之,其实早在战国时代甚至更早就已有之了!
三、清华简《筮法》中的八卦互体说
第十二节:
此段简文证明了汉代象数易学中的八卦互体之说,战国时代早已有之:简文之“(凡)男,上去弍(二)下去弌(一),中男乃男,女乃女”,所谓“上去二,下去一”者,乃指八卦互体之说也。“上去二,下去一”是指六画卦除去上爻、五爻和初爻。“中男乃男,女乃女”是指中间二、三、四爻互体所成之卦为阳卦则生男,为阴卦则生女。简文中第[一九]之卦,若依今本《周易》读之,应为地山谦卦。该卦“上去二,下去一”之后,中间二、三、四爻互体成坎卦,坎为阳卦,是为“中男乃男”之占。第[二○]之卦,依今本《周易》读之,应为风火家人卦。该卦“上去二,下去一”后,中间二、三、四爻互体亦为坎卦,也是“中男乃男”之占。
今由此段简文可证:(一)汉人象数易学中的八卦互体之说战国时代早已有之,(二)今本《周易》八卦取象中的乾、震、坎、艮为男,坤、巽、离、兑为女的取象,简文卦例中的八卦之象应与今本相同。可证,今本《周易》之八卦取象,其由来者久矣。此论由清华简第八节之简文可得到进一步证实:
第[一][二]两卦中有坤巽,为女,坎为男,所以说是“三女同男”;第[三][四]两卦乾、震、艮为男,离为女,所以说是“三男同女”。由此两组卦可证,清华简所载占筮文字中所记录的八卦男女之象,确与今本《周易·说卦传》相同也。
除此之外,《筮法》中一些八卦取象与传世说法也有相歧异的地方,如第十一节:
简文“金木相见才(在)上”是指兑卦与巽卦,兑为金,巽为木;“水火相见才(在)下”,则是指坎卦与艮卦。案《筮法》第二十二节“卦位图”,坎居南方,“南方也,火也,赤色也”,离居北方,“北方也,水也,黑色也”,显然是以坎属火,离属水。第二十一节讲“四季吉凶”时,艮离为一组,冬季大吉,则其五行属性是相同的,都属水。所以,第十一节之“水火相见在下”之水指艮卦,火指坎卦。兑为金,巽为木与《说卦传》及汉易相同,但坎为火、离艮为水则与《说卦传》不同。《说卦传》明确以“坎为水”“离为火”“艮为山”(山当属土)。由此可见,《筮法》中的八卦取象与《说卦传》及汉易有同有异,且由其筮占之独特性来看,当属于今传本《周易》之外的筮占术。
今日有关清华简《筮法》的研究,切忌像当年有关马王堆帛书《周易》研究那样,其文字刚刚整理发表出来,人们就纷纷赶时髦,著文以述高见,还是“板凳宁坐十年冷”,结合今本《周易》、帛书《周易》及上博竹书《周易》,一步步回归到产生简文的那个时代中去,以期有所感悟,有所领会,从而最终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