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进税制

更新时间:2023-05-23 08:23

累进税制是指随着课税对象数额或相对比例的大小而分级规定,且逐级提高的一种递增等级税率,又称“累进税率”。它将课税对象数额大小分为若干个级距,某一级距适用于某一相应的税率,课税对象数额越大,适用的税率越高。

术语释义

累进税率没有单一税率,是一种多层次的税率结构,每一个税种的税率都是由若干个高低不同的税率所组成,包括最低税率、最高税率和若干中间税率。它与比例税率相比,更能体现公平税负量能负担的原则,使纳税人的负担水平与纳税能力相适应,但其税额的计算相对较繁。累进税率按对其累进的方式,可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超倍累进税率等。

当经济繁荣时,随着生产扩大就业增加,人们收入随之增加,而通过累进的所得税所征收的税额也自动地以更快的速度增加,税收以更快的速度增加意味着人们的可支配收入的增幅相对较少,从而使消费和总需求增幅也相对较小,最终遏制总需求扩张和经济过热的作用。当经济衰退时,国民产出水平下降,个人收入和公司利润普遍下降,在税率不变的条件下,政府税收会自动减少,留给人们的可支配收入也会自动地增加一些,从而使消费和总需求也会增加一些,从而起到缓解经济衰退的作用。

在税率既定不变的条件下,税收随经济周期自动地同方向变化,税收的这种自动变化与政府在经济繁荣时期应当增税;在经济衰退时期应当减税的意图正相吻合,因而它是经济体系内有助于稳定经济的自动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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