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22:00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宣汉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7〕8号)精神,同意撤销红峰乡,设立红峰镇,以原红峰乡的行政区域为红峰镇的行政区域,红峰镇人民政府驻红沿社区大坪街38号。
建制沿革
2017年,撤销红峰乡,设立红峰镇,以原红峰乡的行政区域为红峰镇的行政区域,红峰镇人民政府驻红沿社区大坪街38号。
2020年,撤销凤鸣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红峰镇管辖,红峰镇人民政府驻红沿社区大坪街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