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7 17:38
红林彝族苗族乡,简称红林乡,隶属贵州省黔西市,地处黔西市西部,东邻洪水镇、百里杜鹏风景名胜区金坡苗族彝族满族乡,南接林泉镇,西与大方县黄泥塘镇隔河相望,北与大方县普底彝族苗族白族乡接壤。乡人民政府驻金林社区地距县城29千米。总面积82.95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末,红林彝族苗族乡户籍人口25173人。
乡域古为彝族卢鹿部“”阿乎”土目住地。
唐代置犍州(羁縻州),设治绿豆箐(今六斗村)。
清分属大定府亲辖地和黔西州,苦桃井(今桃井村)发展成乡场。
民国十六年(1927年),以苦桃井一带置集义镇。
民国三十年(1941年),集义镇并入林泉乡。
1953年5月,分置桃井、鱼塘2乡。
1955年6月,鱼塘乡并入桃井乡。
1958年9月,乡改公社。
1984年5月,公社改乡。
1986年7月,改苗族彝族乡。
1991年7月,大方县吉星乡划归黔西县,桃井、吉星、石板3乡合并为红林彝族苗族乡。
2001年9月,乡辖22行政村并为12个
2007年3月,红林街道建立金林社区(村)。
2007年10月,岩脚、石笋2村划归金坡乡。
2011年末,辖渔塘、安庆、桃井、红瓦房、六斗、雷响孔、川洞、谈树、箐河、新坪、金林11个,下设95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红林彝族苗族乡辖2个社区、11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金林社区。
红林彝族苗族乡地处黔西市西部,东邻洪水镇、百里杜鹏风景名胜区金坡苗族彝族满族乡,南接林泉镇,西与大方县黄泥塘镇隔河相望,北与大方县普底彝族苗族白族乡接壤。乡人民政府驻金林社区地距县城29千米。辖区东西最大距离16千米,南北最大距离17千米,总面积82.95平方千米。
红林彝族苗族乡地形以高原、山地和丘陵为主,属喀斯特地形脆弱环境。地势西北较高,中部平坦。境内最高峰小双山,海拔1810米;最低点位于一润轰雷,海拔510米。
红林彝族苗族乡年平均气温13℃,年平均降水量1010毫米,无霜期年平均270天。
红林彝族苗族乡主要自然灾害有干旱、洪涝、冰雹,凝冻等。旱灾出现概率70%,最严重的一次旱灾发生在2011年5—10月,乡境内8000亩烤烟和大部分农作物受损。凝冻灾害出现概率10%,最严重的一次凝冻灾害发生在2008年12月26日—2009年1月28日,境内11个村受灾,水、电等设施均受损。
红林彝族苗族乡境内已探明地下矿藏有煤炭,储量7000万吨。
2011年,红林彝族苗族乡有耕地面积1.67万亩。
2011年末,红林彝族苗族乡辖区总人口20930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27人,城镇化率4%。另有流动人口324人。总人口中,男性12767人,占61%;女性8163人,占39%;14岁以下3123人,占14.9%;15—64岁14662人,占70%;65岁以上3145人,占15.1%。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7953人,占38%;有师,苗、白等10个少数民族,共12977人,占62%。超过1000人的少数民族有彝,苗2个民族,其中苗族6478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49.92%;彝族4563人,占35.16%。2011年,人口出生率11.82‰,人口死亡率7.26‰,人口自然增长率4.56‰。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96人。
截至2018年末,红林彝族苗族乡户籍人口25173人。
2011年,红林彝族苗族乡财政总收入487.12万元,比上年增长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57万元,比上年增长16%。人均财政收入233元,比上年增长11%。
截至2018年末,红林彝族苗族乡有工业企业7个,其中规模以上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2个。
2011年,红林彝族苗族乡农业总产值2806.25万元,比上年增长25%,农业增加值占全乡地区生产总值的25%。
红林彝族苗族乡粮食作物以水稻、小麦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3450吨,其中水稻236吨,小麦378吨。主要经济作物有烤烟等。
红林彝族苗族乡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1.83万头,年末存栏5380头;牛饲养量3823头,年末存栏2041头;家禽饲养量2.32万羽,上市家禽1,5万羽。2011年,畜牧业总产值1265万元。
截至2011年末,红林彝族苗族乡累计造林4.5万亩,其中防护林3.22万亩,经果林1.29万亩,农民住宅四旁树木2.5万株,林木覆盖率39%,活立木蓄积量8000立方米。
红林彝族苗族乡形成以民营经济孵化园为主的工业体系,重点规划了水晶灯具加工、农产品加工、肉联加工等工业型产业集群。2011年红林彝族苗族乡,工业总产值达到600万元,工业增加值占全乡地区生产总值的5.27%。
2011年,红林彝族苗族乡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1500万元,比上年增长18%;集镇贸易成交额5200万元,比上年增长16%。
2011年末,红林彝族苗族乡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2891万元,比上年增长35%;各项贷款余额2261万元,比上年增长22%。
2011年,红林彝族苗族乡电信业务收入74.6万元。
红林彝族苗族乡境内有县道林普路贯穿。
2011年末,红林彝族苗族乡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210人,专任教师6人;小学9所,在校生1720人,专任教师95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2%;初中1所,在校生732人,专任教师56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8.3%,小升初升学率100%。
2011年末,红林彝族苗族乡有文化艺术团体1个,创作并完成的文化艺术作品有《斗鸡舞》《苗族飞歌》《苗族酒歌》等;公共图书室7个,建筑面积280平方米,藏书7.8万册;档1个。文化行业从业人员205人,实现增加值600万元,比上年增长6%,占全乡地区生产总值的5.3%,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苗族飞歌》获青歌赛贵州赛区原生态类三等奖。
2011年末,红林彝族苗族乡有电视广播站1个,有78个电视频道在当地落户,电视综合覆盖率80%。
2011年末,红林彝族苗族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2个,其中卫生院1所,村级卫生室11个;病床43张,固定资产总值15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12人,其中执业医师5人,执业助理医师4人,注册护士3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3.74万人次。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6万人,参合率76%。
2011年末,红林彝族苗族乡有学校体育场地1处,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14%。
2011年,红林彝族苗族乡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9户,人数17人,支出12.54万元,比上年增长5%,月人均62元,比上年增长8%;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7人,支出85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179户,人数2978人,支出220万元,比上年增长10%,月人均60元,比上年增长10%。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57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8.86万元,比上年增长14%。社区服务设施2个。慈善分会1个,全年接受社会捐款3.2万元,使53人(次)困难群众受益。
2011年末,红林彝族苗族乡有邮政网点1个,投递点24个,乡村通邮率100%。电信服务网点1个;固定电话用户428户,移动电话用户2500户,宽带接入用户218户。
因1964年国家在境内建红林机械厂而得名。
红林彝族苗族乡有跳坡节、彝族火把节等节日。
红林彝族苗族乡地方特色民间艺术斗鸡舞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