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1 09:19
《红楼复梦》是清代陈少海创作的长篇小说,大约成书于清代嘉庆初期。
《红楼复梦》接《红楼梦》一百二十回续起。小说以空空道人前往太虚幻境访求神瑛、绛珠等“去来之事”做引,先借警幻仙子之口,讥评《后梦》写宝玉还家、黛玉还魂实为无稽“笑柄”。警幻告知神瑛、绛珠等已另行转世,并将记载有祝梦玉为宝玉后身、松彩芝为黛玉后身等的“另生之册”出示给空空道人。
此时,宝玉已出走,贾政亡故,王夫人带着李纨、平儿、宝钗等度日。袭人寡居,又回到贾府,被王夫人认作女儿,改名珍珠。宝钗、珍珠重游大观园,触动往事,梦遇宝玉及已死的黛玉、晴雯、麝月、鸳鸯、金钏、紫鹃、宝琴、柳五儿、司棋、雪雁、湘云、可卿、香菱、尤三姐等人的仙身,并与贾琏等进入地府寻找凤姐。后贾琏为了替在地狱的凤姐赎罪而广做善事,且悟道出家。贾家结识了在京任尚书的祝家长房,并将宝钗和珍珠过继给他们为女,同时,尚书夫人又订下珍珠为媳。经祝尚书介绍,王夫人把荣国府邸及大观园卖掉,举家迁回金陵休整。祝尚书的二弟与三弟居于江南镇江,二房之子祝梦玉,是祝家三房的独子,后又过继给长房和三房为后。梦玉在众亲长辈的热情操持下,几年内,就举行了五次婚礼,共娶妻妾一十二人。因他分承三房,这十二个妻妾也就分属三房,等于每房都为他娶了一妻三妾。她们出身不同,或名门巨族,或诗书之家,或官宦大户,或家生使女,皆是前书与宝玉有缘的女子,与梦玉也自有定数;只有作为贾府四姑娘的珍珠是梦玉众妻妾中唯一没有转世的。尚书夫人柏氏,曾因梦示为梦玉订下珍珠,而在王夫人举家回南的舟中,珍珠投江,在龙宫由如意匠换上处女之身,被送回岸上,为惜春寺中人所救,后嫁给梦玉。宝钗则是梦玉的至交,他们姐弟情深,最为相知。梦玉的男性朋友仍是秦钟转世的柳绪和柳湘莲的后身松寿等辈,他们或文或武,均与转世的前生有情人成了眷属。贾琏出家后修成仙体,号白云僧。他拿着把破蕉扇,蓬头赤足,疯疯癫癫,来去无踪,多次救人于危难之际。宝钗等进入祝府后园内的仙井,由白云僧领至太虚幻境,见到警幻仙子,得证轮回因果,并接受了天书。后众钗读天书,炼武艺,远征岭南狗国,立功受封。梦玉等科场高中,贾兰也继承了荣国公的爵位。在梦玉的资助下,贾府买回荣国府旧宅,搬回京都,众钗齐聚大观园。最后是富贵神仙的结局:梦玉官至尚书,妻妾多有子女,并与宝钗等也都成了仙。
《红楼复梦》前有“嘉庆己未(四年,1799)秋九重阳日书于羊城之读画楼,武陵女史月文陈诗雯拜读”的序,及署“嘉庆四年岁次己未中秋月书于春州之蓉竹山房,红楼复梦人少海氏识”的自序。从书前序言来看,《红楼复梦》至少于嘉庆四年(1799年)已完成,而程高本《红楼梦》告成于1792年,以此推测,作者起笔甚早。从二序及自序后所铃章,作者姓陈,字少海、南阳,别号小和山樵、香月、红羽、品华仙史,广东肇庆阳春人。校订者为其妹陈诗雯,字月文,号武陵女史。
祝梦玉
贾宝玉转世祝家,名祝梦玉,父亲是祝筠。祝梦玉喜欢与女子接近,娶了十二个老婆,合十二钗之数。祝梦玉考取进士,官翰林。
薛宝钗
薛宝钗与祝梦玉相契合,情同姐弟。广西徭人勾结蛮邦作乱,宝钗与祝梦玉的父亲祝筠前往助战。宝钗得神仙指点,深谙兵法。得胜回朝后宝钗被封武烈夫人。
王夫人
王夫人卖掉荣府欲南迁之际,虽家道已远非当年可比,却仍广散金帛接济寒族穷朋;到金陵后,又多次施舍以敦宗睦族,并接受宝钗建议,增改祖宗条例,设立奖学金以奖掖后学者(第六十二回)。
祝母
祝母心性虽近贾母,但更注意推己及人,多行扶老怜贫之善事。寒冬腊月,想到不少亲戚本家光景都有些紧,就交代“将最苦的开出一个单子,每家送两担米二十两银子过个冬儿。”(第六十一回)踏青赏春,看见农人辛勤耕作,想到佃户们欠些租子也无非为举家多过几天好日子,就吩咐裁去将欠租者送官追比的条例(第七十四回);隆冬岁暮,亦不是沉溺于享乐之中,而命柏桂两夫人“子贫寒本族,远近亲朋,分别赠送度岁之资。穷人尽皆沾惠。”又派梦玉等人各带碎银,分往冷街小巷客寓胡同,见有穷苦不能度岁者,无论男女老少,随缘帮助,一夜之间,解救了好些因饥寒交迫或债主堵门而走投无路者(第九十六回)。
《红楼复梦》的命名,一个“复”字的使用,绝非随意和偶然。陈少海在《自序》中就曾说过:“余感其梦之可人,又复而成其一梦,与雪芹所梦之人民城郭似是而非,此诚所谓‘复梦’也”。可见,《红楼复梦》的“复”字就使用了“重复”和“再、又”这两层意思,既重复了或者说接续了《红楼梦》,又与之“似是而非”而另成一梦。而从“复”字的义项来看,远不止此两层。“复”字应是全书的纲领。由此切入,对《红楼复梦》之“复”字的含义,也就是作者选择使用并贯穿体现于作品构思中的“复”的意义,横向上充分展开,纵向上深入剖析,就会在这个角度上突破《复梦》的杂乱表象,抓住其构思的手法特点,接触到作者的创作目的与复杂用心。
《红楼复梦》明显高出于一般红楼续书之处,在于它体现了较鲜明的平等、博爱等民主思想因素。作为贾祝两府最高权威的王夫人和祝母,都以仁慈、宽厚、博爱为治家处世之宗旨。尽管祝母们的种种善行都是建立在剥削的基础上的,但能设身处地地体谅百姓之贫困并给予帮助,在贵族阶层终属难得。
《红楼复梦》对当时社会之腐败、世风之浇薄也有所揭露针砭。第十二回,作者描写了一个怯懦且懒散的巡司。此公“听见了贼都还害怕,不要说是强盗”,任文书如山堆积,衙门遍布青草牛粪,他只是天天长醉不醒,以致自家内宅也被贼们洗劫一空。然而一听说过路的包勇等人抓住了行劫强盗,他马上精神大振,命人连夜写下自吹为“留心捕务,不敢偷安,带领弓兵保甲人等,亲身往拿,奋勇格斗”的通禀,亲自将强盗押解到按院。靠着贪他人之功,竟被提拔为知县。透过此人,不难体会作者对当时腐败官府的讽刺抨击。正由于官府的腐败无能,才有大批拦路行劫的强盗、挖墙入室的窃贼和屡屡骚扰的海盗、频频作乱的蛮邦。封建社会末期之社会现实,由此可窥一斑。
大抵续书,必标举与前书无一言不合,独《红楼复梦》的作者,在序中就自称与曹雪芹所梦之境不一,“断无彼人之梦而我亦依样胡卢梦之之理”,并于《凡例》第一条就申明,“此书本于《红楼梦》而另立格局,与前书迥异”。在《红楼梦》的三十多种续书中,只有该书敢于大胆抛开原书,体现自己的风格,这在把《红楼梦》当作金科玉律的时代,作为《红楼梦》的续书而敢于这样做,是难能可贵的。
《红楼复梦》的迥异前书,不仅在于布局及语言风格,首先表现在对人物的爱憎上。所有的续书,主旨几乎都是抑钗扬黛。对丫鬟则推崇晴雯贬斥袭人,该书恰恰相反。书中的黛玉形象十分单薄,而宝钗则作为贯穿全书的主角,甚至压过祝梦玉。书说宝钗“不为情染,独开生境”,是全人,“幻虚境中第一人物”,十二钗中,只让她一人活着,而包括“为眼泪所误”的黛玉,都须转世,重新塑造自己的形象,才能归仙班。而被各续书口诛笔伐的袭人,作者也大加回护,让她转世成为文武双全、立功显著的英雄。作者这样写,自然为许多人所不能容忍。
可惜的是,《红楼复梦》抛开了续书的惯用手法,力图表现自我,不仅并未从根本上摆脱才子佳人小说的套路,而且变本加厉地效法甚至抄袭神魔和志异的情节设计。其平面的构架,不避怪力乱神的写法,也未见得比那些令他不屑一顾的模式化的才子佳人小说高明多少。其所追求的功名富贵和妻妾满堂的幸福“团圆”与才子佳人小说的追求并无二致,反而是殊途同归,又染上了当时流行的其他小说的通病。如写才子必满腹诗书,妻妾一大群;写才女则于文才外加以武功,如让宝钗变为带兵打仗的女诸葛;为了组合成大团圆结局,让才子佳人得到高官厚禄,必加入番邦作乱、盗贼造反一类事。他要梦玉替宝玉圆梦,要宣扬宿命和轮回、因果和伦常,诸多立意都不比一般的世情小说高明,其审美趣味也未见超越一般通俗小说之处。
正面评价
晚清文学家姚燮:是书气魄颇大,虽不及前书,亦多可惊可喜者。(《〈红楼梦〉纲领》)
负面评价
清代文学家爱新觉罗·裕瑞:《红楼复梦》笔意与前书大相反,前书初起只平平,愈作愈妙;此书初起亦颇有意致,愈作愈离,至后卷竞不成书矣。(《枣窗闲笔》)
《补红楼梦》《增补红楼梦》作者嫏嬛山樵:纰谬百出,怪诞不经、不值一哂。
晚清文学家平步青:《复梦》易贾作祝,极誉钗袭,殆认贼作子,文之不通,更无论已。(《小栖霞说稗·石头记》)
红学家俞平伯:极鄙陋不堪、无非痴人说梦语。
作者在创作时称得上小心翼翼,在《凡例》中就说明“书中无违碍忌讳字句”“以忠孝节义为本,男女阅之,有益无害”“卷中无淫亵不经之语,非若《金瓶》等书以色身说法,使闺阁中不堪寓目”。书中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却仍摆脱不了屡被禁绝。道光十八年(1838)苏郡设局查禁淫词小说,道光二十四年(1844)浙江设局查禁淫词小说,同治七年(1868)江苏巡抚丁日昌查禁淫词小说,《红楼复梦》皆列于应禁书目中。
陈少海,字南阳,号红羽,又号小和山樵、香月、红羽、品华仙史、红楼复梦人等,广东肇庆阳春人。曾于嘉庆二年至七年任义乌教谕,著有《红楼复梦》《小红楼词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