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烛基金

更新时间:2023-10-04 20:23

红烛宗旨 是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的专项基金。基金以关注贫困地区乡村基础教育事业发展为己任,致力乡村教育、支助乡村教师、关注乡村儿童、点燃乡村希望。

红烛基金简介

红烛使命 凝聚社会各界之力,通过改善教育设施、扶贫帮困、支教助教和教育培训等方式,带动全社会共同关爱辛勤耕耘和忘我坚守在这些领域的教师,最终为孩子们提供全面良好的教育保障。

红烛使命 帮助教师就是帮助孩子

红烛精神 关爱、奉献、执着、专业

成立背景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如果说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师就是基石的奠基者。当前,我国有农村中小学幼儿教师有484.33万人,占全国教师比例的41%,他们长期以来工作在艰苦清贫的环境中,恪尽职守,不计名利,默默耕耘,为我国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在一些较为偏僻的乡村,教师不仅是教育事业的支柱,还承担着传播先进文化和科学技术、提高农民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的重要任务。正如陶行知先生所说,学校是乡 村的中心,教师是学校和乡村的灵魂,小而言之,全村之兴衰,大而言之,全民族的命运都掌握在小学教员的手里。想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必须先有一桶水。教师 是知识的传播者和创造者,教师只有学而不厌,才能做到诲人不倦。

然而,在一些欠发达地区,由于经济落后、办学条件差、交通不便利、公办教师不敷需求、教师待遇低、教师缺编严重;部分教师没有经过专业的师范培训、缺乏专业 技能、教师素质普遍较差;而“应试”教育体制引发学生厌学情绪的增长,是创新性教师缺乏的重要表现。这种状况如不及时改变,不仅影响教育的普及提高和公 正,还制约着乡村教育的广泛普及和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虽然“两基”工程为许多贫困地区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了制度保障,对改善农村基础教育状况有着重要意义。政府教育经费的增加并不意味着农村基础教育状况能 够获得基本改善。如果基层教师队伍——这个基础教育的主体,整体水平得不到提高,农村基础教育状况也难以得到明显改善。

改善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教师生存状况,提升贫困地区教师师资水平,对于提升农村义务教育水平,从根本上改变农村教育现状,拉近城乡义务教育差距,有着关键意义!

“红烛”基金因势而生。

红烛标志

红烛希望凝聚社会的温暖共同照亮祖国花朵的明天

红烛感言

他们本可以有更好的选择,获得更好的报酬,拥有更好的生活。是什么让他们数十年如一日的如此坚守;是什么让他们不为名利、不计得失、不计回报的默默奉献;是什么让他们为实现孩子们的梦想努力,而成为他们至死不渝的信念!

“老师妈妈”,是孩子们一声稚嫩呼唤;

是学成之后的学生在信里写的“老师,您那种坚贞、执着的精神,是我们今天事业成功的动力”;

是孩子们在歌里唱到的“我们虽不曾见过太阳,七彩的阳光温暖心房……”;

是千千万万的学生对知识的渴望,对未来生活的憧憬。

这些画面总在我们的脑海里萦绕,每每想到这些,我们总是心潮澎湃:我们能为他们做些什么?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关爱孩子是全社会的责任。然而关爱孩子,更需要关心那些给孩子以美好未来的教师,因为帮助一个乡村教师,意味着能让成百上千的农家孩子摆 脱愚昧、接受良好的教育。我们期待每一位有爱心的人士加入红烛事业,伸出您的援手、奉献您的爱心,让乡村教师不再是清贫的守望者;不再是阳光下的苦行僧; 让他们能感受到社会各界的温暖,全心全意地教好每一个孩子,因为我们深知您和我们一样关注我们的孩子,关注孩子的教育,关注教育改变的未来。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红烛基金,以教师为本。

帮助教师就是帮助孩子!

红烛基金项目

红烛基金项目包括:春晓行动、书香行动、乡村教师培训、扶贫帮困

春晓行动

背景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教育事业发展重要的一年。截止去年底,我国2856个县(市、区)全部实现“两基”,我国“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100%(“两基”即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全民文化素质不断提升,我国教育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在我国欠发达地区,受地理环境和经济条件限制,中心校(寄宿制学校)尚不能满足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在很多偏远山村,村小以及以村为单位的教学点,仍占相当大的比重。我国当前中西部农村地区山区居民多、居住分散,自然村多且住户少,这里的学生去中心校读书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村小及教学点有助于偏远的贫困山区孩子尤其是低年级的学生就近入学,因此村小和教学点的存在具有促进农村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这些乡村小学虽然为广大的农村孩子受教育提供了最基本的条件,但由于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因素,难以补充到合格的师资,大批村小只好找代课教师维持运转,个别学校甚至以代课教师为主。两级复式和三级复式教学严重,老师通常要一个人教一个年级的所有课程,有些地区甚至出现一师一校的现象。由于这些村小教师学历偏低、教学水平不高,大多数没经历过专业的教育培训,他们在教学理念、教学水平及教学方法上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2010年,为提高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中央财政投入了5.5亿元实施了“国培计划”,但由于受经济条件和网络覆盖所限,教师远程培训的辐射范围还是受到很大局限,还不能及时满足所有的村小教师接受培训。

为提升贫困地区乡村学校教师的师资水平,改变农村教育现状,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红烛基金,将凝聚社会各界之力,开展“爱心助教·走进乡村”--红烛春晓行动。

项目宗旨

春晓行动是作为国家辅助性的教育培训,针对乡村学校教师开展的培训计划。项目通过为贫困地区的乡村学校提供电脑,一方面为教师和孩子们打开一个认知世界的窗口,增长见识,开阔眼界;另一方面也是让乡村教师能接受到远程教育培训,更加准确的理解教材课标,提高教学水平,为孩子们提供良好的教育保障,以便拉近城乡义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均衡!

捐赠标准

捐赠金额:捐赠3000元可购置一台电脑

电脑标准:联想或国内其它有社会知名度的品牌电脑

实施计划

一期计划募集1000台,捐赠4个省的贫困地区乡村小学。

1、2011年12月18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红烛春晓行动--“爱心助教走进乡村”启动仪式;

2、2012年2月,“红烛春晓行动”走进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

3、2012年5月,“红烛春晓行动”走进四川巴中地区;

4、2012年6月,“红烛春晓行动”走进湖南衡阳地区、广西贵港地区;

5、2012年11月,红烛基金赴项目实施地调研,抽查项目实施情况和教师学习成果。

捐赠标准

贫困地区没有电脑配备或电脑已不能正常使用的村小及教学点,特殊情况可增加或减少,中心校视情况酌情考虑。

受赠学校要求

1、国培计划及其它相应政府教育培训实施不到的村完小和教学点;

2、有网络覆盖、可以接受远程教育培训的学校,但学校电脑配备不够、或电脑使用时间过长已需要更换的; 3、教师接受过电脑操作培训、了解电脑基本操作知识,或上一级机构有能提供电脑培训的条件;

4、电脑及光盘属学校固定资产,要有上级主管部门指定本校教师专人负责设备的保养和使用;

5、接受捐赠的学校需在当地教育部门的网站上进行公示,保证捐赠的公平与公正;

捐赠人权益

1、捐赠一万元(含)以上或同等价值电脑,为您或企业颁发荣誉证书。

2、捐赠十万元(含)以上或同等价值电脑,为您或企业颁发荣誉奖牌。

3、捐赠一百万元(含)以上或同等价值电脑,可以安排捐赠仪式。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的公益性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可以在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书香行动

项目背景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然而,据统计,全世界平均每年每人读书最多的民族是犹太人,为64本,平均每年每人读书最多的国家是俄罗斯,为55本、2004年的法国人均读书11本、韩国11本、新加坡8.3本、日本18本、美国为25本、2010年美国正式开展平均每年每人读书达50 本的计划,而根据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开展的第八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显示,2010年我国18周岁—70周岁人均阅读图书4.25本、14周岁—17周岁阅读量最大,为9.99本、其次为9周岁—13周岁阅读量为6.32本、0岁—8周岁阅读量为4.78本。 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文化传承需要有 知识的下一代。然而,现状令人堪忧。据初步调研,我国有些地区的学校藏书数量不足;图书陈旧过时,许多中小学图书馆多年来从未进行过图书剔旧工作,充斥着大量陈旧过时、无人问津的图书;藏书结构不够合理,满足学生成长需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优秀课外读物少之又少。特别是国界周边欠发达地区,孩子手中没有或只有少量课外书籍。很多地区虽然建设了校图书室,但书籍少、种类不多、无法满足孩子们的阅读要 求。此类情况,严重阻碍了孩子们对知识渴望的天性,妨碍了他们阅读兴趣的养成,对于民族素质的提高带来不利影响。为尽快改变这种状况,促进边彊进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决定开展“书香行动”走进边彊乡村学校助学援教公益项目。

行动目的

为国界周边贫困地区学校建立图书室。为切实帮助和缓解一部分学生在课外阅读中读书难、读好书难,读新书更难的现实状况,通过图书捐赠活动的开展,必将充实和丰富他们的心智,让边彊贫困地区的孩子们也能够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之中,让“捐书助学”慈善行为蔚成风气。

项目内容

按照“集中资源,重点落实,逐步展开,长期实施”的方针。首期计划为黑龙江边彊地区N所小学建立N个图书室。在此基础上,逐步拓展和扩大规模,逐步将“书香行动走进全国乡村学校”惠及到更多的边彊学校。

资金:每个图书室预计按5万元的规模,数量根据企业捐赠情况而定;

书籍选择:根据教育部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募集适宜小学或中学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内容以教辅书籍、科普读物、爱国读物、励志读物、民族团结、文体知识、国防教育、素质培养等为主。

学校选择: 边彊地区的乡村小学,学校具有作为图书室的房屋和基本设施、并能够履行图书管理职责。

工作程序

1、红烛基金调研或网友及其他人士、机构推荐

2、由志愿者亲临当地进行调查,并提交该校和该地方的贫困状况、教育状况调查报告,包括文字和图片,也可以有音像资料。

3、网友考察基本意向后,红烛基金组成专门委员会讨论确定,必要时邀请项目的合作者共同组成委员会。 4、对象确定后,由红烛基金与学校签订一份简要的合作协议书或者备忘录,学校须保证对图书室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利用。

5、合作协议书或者备忘录完成双方签字后,正式确定入选红烛基金图书室捐建计划。红烛基金开始组织捐书,同时确定项目点负责人、项目点联络人。三个月内,由红烛基金负责筹集3000-5000册适合于小学校或者初中学校的图书,并寄往学校。学校应在此期间,安排图书室管理员、准备好图书室的房屋。

实施时间

2012年7月中旬,在黑龙江哈尔滨召开“书香行动” 助学援教公益项目新闻发布会暨启动仪式

2012年9月,项目正式实施。

2012年6月—12月,项目执行期

2012年12月底,项目总结

项目管理

我们将把这项计划长期坚持下去,因此,项目设计十分重视制度完善和后期管理。

1、每个图书室建成之时,双方核定一份书目清单,双方签字认可。然后复制为一式多份,双方均妥善保存。后加图书,清单也应接续。

2、每个图书室建成之时,红烛基金向学校提供一份本图书室捐助单位(或捐助人)名单。然后复制为一式多份,双方均须妥善保存。

3、学校指定一名联络人负责双边联络(联络捐助组织人、捐助单位(或捐助人)、与受捐学校),负责后期考察和联络。

4、学校指定一至两名教师作为管理员,进行专门的管理并负责借阅;对书籍进行分类、编目、登记(收书登记;借与还的登记)。

5、学校对图书室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学生充分利用图书室,可以举办诸如读书会、读书比赛之类的活动。学生借阅图书不应收费,但是对于丢书(或者借书不还)应加强管理。房屋最好是单间,如果没有,也可以与其他办公室合在一起,但是不应该影响图书的借阅。

6、 所有捐建图书室都将设立红烛基金和捐助者企业标识。同时,可以个人名义捐助图书室。

所捐图书内容

根据前述第四条所述,我们将列出建议捐赠的图书书目,供有意捐赠者购买捐赠,以此保证所捐图书的质量和结构。

所捐图书以供给学生阅读为主,适当有一些教师用书。主要包括如下类别:

1、学习辅导读物(包括作文辅导、各门课程课外读物、写字)

2、针对学生的各种卡通、连环画、绘画以及益智类读物

3、针对学生的童话类读物

4、中外名著和中国古诗的少儿读本(包括改编本)

5、儿童科普读物

6、各种学生工具书,针对小学和初中教师的工具书

7、各种学生教材、课本、教学辅导书

8、相关视频

并非任何图书均可捐赠,不适宜小学生、初中生阅读的图书将不被接受,或者不被送往接受捐助的学校。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捐助5万元支持“书香行动”,可以为这些学校建立图书室,帮助和缓解学生在课外阅读中读书难、读好书难,读新书更难的现实状况,让孩子们也能够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之中,让“捐书助学”慈善行为蔚成风气。

乡村教师培训

针对我国偏远贫困地区的乡村学校,教师学历偏低、教学水平不高,有的学校甚至以代课教师为主等现象。红烛基金将利用暑期开展“乡村教师培训”,通过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提高乡村教师的教学理念、教学水平和教学方法,将以在当地进行培训和聘请当地优秀教师授课为原则,满足更多的乡村教师能参加培训,达到参训人员多、培训费用少、效果明显的目的。

红烛“乡村教师培训”首批计划将拟于8在巴中为试点进行项目实施,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改进,进而把这个项目推广向全国各地的贫困乡村学校,为提升乡村教育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一条 红烛基金是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的专项基金,受中国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管理。

第二条 红烛基金募集的所有善款将汇入基金会帐户,由基金会统一管理,资金用于红烛实施项目。

第三条 红烛基金募集款项的使用计划、执行方案需报基金会商讨审核通过后实施。

第四条 红烛基金捐赠收入依照民政部《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每年用于从事基金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捐赠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

第五条 红烛基金使用将充分尊重捐赠方意愿。捐赠人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第六条 捐赠人有权向红烛基金查询本人或本机构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红烛基金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第七条 红烛基金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红烛基金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八条 本基金可以与受资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第九条 本基金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十条 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行为准则,尊重每一笔善款、对捐赠人和捐赠资金负责,做到善款来向合法、真实、仔细、如实,去向公平、公正、透明、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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