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

更新时间:2023-06-12 08:44

缺陷是指产品不能提供人们有权期待的安全性,或存在不合理的危险。主要包括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和指示缺陷。

中心简介

2004年9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成立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在业务上接受总局的指导和委托,专门负责缺陷产品召回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中心下设汽车召回管理部、一般产品召回管理部、信息管理部、研究部和综合管理部。

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和工作范围是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质量、产品缺陷、产品伤害等的投诉,提供有关缺陷产品召回和消费者教育的咨询;收集、整理产品缺陷信息,建立早期预警报告系统;建立技术专家和产品检测机构数据库,监督、管理产品检测与实验机构;组织技术专家或组建专家委员会进行缺陷调查和认定;开展召回效果评估;开展产品安全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加强与缺陷产品召回相关方的协调与沟通;开展有关产品安全的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等方面的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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