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1 14:15
考古类型学,即“类型学”,旧称“标型学”、”形态学” ,是考古学最基本的方法论。考古类型学是考古学理论的基本内容之一。主要用来研究遗迹和遗物的形态变化过程,找出其先后演变规律,从而结合地层学判断年代,确定遗存的文化性质,分析其反映的生产和生活状况以及社会关系、精神活动等。大量用于研究陶器、瓷器等使用周期短、变化较明显的器物。考古类型学是对收集到的实物资料进行科学的归纳和分类分析,比较研究的方法论。是受生物分类学的启发而产生,又称标型学或者器物形态学。通过对考古遗存形态的排比来探求其变化规律,逻辑发展序列和相互关系,凡是具有一定的形态并且延续了一定时间的考古遗存,都可以进行类型学研究。
考古类型学,即“类型学”,旧称“标型学”、”形态学” 。考古学最基本的方法论。该理论从生物形态分类学理论借鉴而来。
人类不断发展,考古学文化不断进步,器物由简单到复杂。各种因素的变化都会导致器物形态的变化。稳定是相对的,变化是绝对的。根据器物形态变化的研究,可以区分考古学文化的不同时期及不同的考古学文化。
20世纪初,瑞典人蒙特留斯(Oskar Mootelius,1843~1921)归纳总结了类型学理论。
20世纪30年代,梁思永和李济的考古研究都尝试使用类型学分析方法。
20世纪40年代,苏秉琦的陶鬲研究标志着中国考古类型学研究方法的成熟。
20世纪50至60年代,对仅根据表象和以文献为依从的传统分类系统感到不满,李济提出了以量化物理属性为基础的考古学器物分类。
20世纪60年代开始,以石兴邦、苏秉琦等人为代表的中国考古学家开始在考古类型学中寻找“规律”,实践中国马克思主义的考古学理论。
20世纪70至80年代,中国考古学界提出了区系类型学理论。
类型学是通过研究考古遗存外在形态的分类、变化的逻辑序列,判断遗存的相对年代早晚建立遗址相对年代序列,确立考古学文化谱系。遗存在同时期内不同形制的差别通常标为“型”,随时间变化产生形制的变化通常标为“式”。主要操作方式就是先分型再分式,俗称“排队”。发现、总结遗存形态变化的逻辑序列后,根据遗存的地层关系确定形态变化逻辑序列的首尾,进而总结遗存形态变化阶段性特征和遗存组合特征划分变化阶段,俗称“分期”,最终建立遗址的文化谱系相对年代序列。
①选择地层关系比较清楚、出土单位明确的典型性器物作为标准;
②对这些典型器物做型与式的区分;
③在区分型与式的基础上,对器物进行分析排比,最后确定文化发展的编年序列。
★典型性器物:是指一种考古学文化或同一时期的文化遗存中最常见的,并构成基本组合的那些器物,其基本条件有:出土数量多;易损器类;变化速度快;变化幅度大。
★型:同类器物中具有平行发展的并列关系
★式:同类器物中具有继承发展的先后关系
①能够确定相对年代,建立相对年代标尺;
②能揭示遗存的发展过程,从而为分期、判断各期的亲疏关系提供基础;
③能帮助划分考古学文化或确定遗存的文化性质;
④能够研究遗存的传播和不同文化或不同地区之间的文化影响;
⑤通过遗存变化的历史过程的揭示,为研究其演变规律和控制演变的因素提供重要信息。
①只能确定出现早晚的逻辑序列,不能判定每式具体存在的年代;
②只能确定相对早晚,不能确定每式之间的时间间隔长短;
③只能对一部分遗迹、遗物或遗存群进行排序,特异形态、突变器物形态都不能用类型学方法研究;
④属于不完全归纳法,排出的序列和总结出的规律都有一定的假定成分,随着新资料的积累,需要作补充或修改,在资料不足的情况下,甚至会完全不反映实际情况,需要在资料增加后重新排队。
类型学使考古材料经分类而系统化,是考古学研究的一种基础手段。陶器因数队多,时代和文化特征明显,通常被选用为排比研究的典型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