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8 18:30
聚乙二醇化干扰素(PEGylated interferon)的研制成功是慢性乙型肝炎治疗史上的一次重要突破。聚乙二醇在橡胶、纺织、金属制造、化妆品等制造领域的应用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这样一个的化学物质很快在制药业中得到重视。第一个聚乙二醇化蛋白质制品——聚乙二醇化裂解酶于1977年问世后,聚乙二醇即被用于修饰多种蛋白质。聚乙二醇化干扰素在20世纪末首先被用于治疗慢性丙型肝炎,与利巴韦林合用,对HCV2、3基因型感染的持久疗效接近70%,这也是一个突破性的数据。聚乙二醇化干扰素在中国的上市时间是2003年。欧盟委员会直到2005年2月才批准了瑞士罗氏公司研发的聚乙二醇化干扰素(商品名为“派罗欣”)用于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聚乙二醇化干扰素有如下特点:第一,半衰期长,可以在血液内达到血药稳态浓度,形成对病毒的持久抑制作用,所以又称其为“长效干扰素”;第二:只需一周给药一次,减少痛苦,方便用药,提高了患者的依从性;第三,于普通α-干扰素相比,毒副作用没有增加;第四: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持久应答效果比普通α-干扰素提高了10%左右;第五:临床研究还证明对普通α-干扰素治疗无效的患者可以获得疗效。就干扰素而言,聚乙二醇化干扰素的研发成功和临床应用,也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干扰素在对疾病起治疗作用的同时也会给机体带来一定的毒副反应,尤其是在治疗肾癌、恶性黑色素瘤等恶性疾病时,由于用药剂量高,毒副反应相对较明显,这些副作用可能会导致患者的生活质量有所下降,严重时甚至会使医生和患者不得不调整最初的治疗方案。
应用干扰素3至6小时后,许多患者会出现发热、寒战等症状,部分人还可能出现头痛、肌肉痛和全身倦怠感。只要坚持干扰素的治疗,这些症状会逐步减轻以至可耐受。但是如果中断治疗即使仅几天,这些原本已经耐受的症状又会出现。这些症状可以通过大量饮水和服用对乙酰氨基酚来缓解。随着干扰素用量的不断累积,超过70%的患者会出现乏力症状,超过40%的患者会产生食欲减退。目前尚没有药物对这种慢性症状有效,但这些乏力等慢性症状可以通过适量运动、足量营养摄入、足量饮水和引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来缓解。
干扰素对患者的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和精神系统也有副作用。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副作用表现为昏睡和意识障碍,在外周神经系统表现为肢体麻痹和刺痛感。不仅如此,干扰素还会影响下丘脑-垂体轴的许多激素,刺激激素的分泌,使得肾上腺皮质激素过量释放和男性激素的分泌不足,甚至可以引起男性性功能障碍。上述症状有些可以逐步自行缓解,有些则仅需要对症处理。部分患者还会出现甲状腺功能异常。干扰素对患者精神系统也会产生影响。近10%的接受干扰素治疗的患者会出现抑郁症甚至严重的自杀倾向。治疗的关键在于早期发现患者的精神改变和抑郁倾向,及早就医。
在最初用药几天后患者就可能出现肝功能损害和中性粒细胞的减少。这两个副作用和干扰素的应用剂量相关。对较大剂量应用干扰素的患者,应该每周复查一次肝功和血象。如果患者出现Ⅲ度肝功能损害(指转氨酶大于正常高限5~10倍)或Ⅲ度中性粒细胞减少(指中性粒细胞在0.5~0.9×109/L)则需要立即调整干扰素用量。
首先要暂停干扰素的使用,停止干扰素使用后肝功能和血象均可以自行缓慢恢复。对出现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待肝功能恢复到正常高限以下时就可以再次应用干扰素治疗。 再次用量为初始量的30%~50%,同时继续每周监测肝功,肝功稳定后可每月或每两月复查一次。对于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治疗方法也基本相同,待中性粒细胞升至1.5~1.9×109/L可再应用初始量的30%~50%的干扰素治疗,同时继续至少每周监测血象,稳定后可每月或每两月复查一次。
干扰素虽然对治疗乙肝有着非常显著的作用,但是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副作用,干扰素的不良反应主要有以下几点
1、感冒样综合征:多在注射后2~4个小时出现。有发热、寒战、乏力、肝区痛、背痛和消化系统症状,如恶心、食欲不振、腹泻及呕吐。治疗2~3次后逐渐减轻。对感冒样综合征可于注射后2小时,给
扑热息痛等解热镇痛剂,对症处理,不必停药;或将注射时间安排在晚上。
2、 发热:治疗第一针常出现高热现象。以后逐渐减轻或消失;
3、干扰素少见的副反应有:如癫痫、肾病综合征、间质性肺炎和心律失常等。出现这些疾病和症状时,应停药观察。
4、骨髓抑制:出现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一般停药后可自行恢复。治疗过程中白细胞及血小板持续下降,要严密观察血象变化。当白细胞计数<3.0×10^9/L或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或血小板计数<40×10^9/L时,需停药,并严密观察,对症治疗,注意出血倾向。血象恢复后可重新恢复治疗。但需密切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