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5 01:58
股利,是指依股份支付给持股人的公司盈余。一般来说,公司在纳税、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不得分配股利。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也不得分配股利。
股息、红利亦合称为股利。股份公司通常在年终结算后,将盈利的一部分作为股息按股额分配给股东。股利的主要发放形式有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财产股利和建业股利。
现金股利亦称派现,是股份公司以货币形式发放给股东的股利;股票股利也称为送红股,是指股份公司以增发本公司股票的方式来代替现金向股东派息,通常是按股票的比例分发给股东。股东得到的股票股利,实际上是向公司增加投资;新建或正在扩展中的公司,往往会借助于分派股票股利而少发现金股利。财产股利是股份公司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的形式向股东发放的股利。建业股利是以公司筹集到的资金作为投资盈利分发给股东的股利。这种情况多发生在那些建设周期长、资金周转缓慢、风险大的公司。因为建设时间长,一时不能赢利,但又要保证股利的发放吸引投资者。股利的发放一般是在期末结算后,在股东大会通过结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之后进行。有些公司的股利一年派发两次,但是中期派息与年终派息有的不同,中期派息是以上半年的盈利为基础,而且要考虑到下半年不至于出现亏损的情况。从根本上讲,看股东们考虑的是眼前利益还是将来公司的发展,从而所带来的更大利益。
股利的派发权是属于股东大会,但派发股利的具体方案则由董事会提出,一经股东大会认可,即可确定进行。公司股票是可以转让的。为了确定哪些人可以领到股利,必须在发放股利前确定一些日期界限。这里有4个重要日期需要注意,因为它们无论对于那些注重当前收入的人,或是对注重资本利得的人都十分重要。它们分别是:
⑴宣布股利日。即董事会宣布决定在某日发放股利的日期。⑵股权登记日。凡在公司股东名册上有名字的人都可分享到最近一次股利。由于股票交易与股东是不断变化的,公司很难确定某期股息派发中股东有哪些人。因此,董事会必须决定某一天为股权登记日,让股东进行股权登记,以便公司确认股东并派发股息。在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都可以领取此次的股利。
⑶除息日。去股息日期,股息将从股价中去除。除息日一般在股权登记日后一天。
⑷股利发放日。将股利正式发放给股东的日期。
上述日期对股票交易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持股人在除息日前一天卖出股票,那么他将失去他享股利的权利,如果持股人在除息日当天或以后买进股票,那么他也无权他享即将分配的一次股利,这次股利仍将归原股东领取。很显然,股利的宣布日、发放日对股票交易价格有一定的影响。
(1)制度原则。公司分派股利应遵循利润分配的基本程序和制度,一般不允许发生下列情况:未扣除税金而分派股利;未弥补亏损而分派股利;未提存公积而分派股利;无盈余而分派股利。
(2)股权平等原则。股利分派时,对分派日期、分派金额等要素,在各股东之间不得有判别。
(3)基准原则。对认股时股款的预缴或迟缴、股票转让的过户交割等影响股东持股比例的因素,应该确立一个基准,以便具体规定和限制。
(4)例外原则。对于发行特别股的公司,如章程规定特别股有先行分派股利的权利,或其所受分派率高于普通股,则依章程规定行事。对新建企业无盈利而发放建业股利,可以不受上述某些原则的限制。
中国会计网股利的种类与核算公司所发放的股利不同,会计核算方法也有所不同:
以现金形式向公司股东分派的股利。
以非现金资产向公司股东分派的股利,主要是公司持有的其他公司的有价证券等。财产股利应当按照所支付的财产的公允市价计价,并确认所发生的损益。
以公司的股票向股东分派的股利,即按比例向股东派发公司的股票。对于股东而言,股票股利有下列不足:①无法获得公司的资产;②股权比例不变;③理论上讲,投资的市场价值不会增加,增加的股份数量会被每股市价所抵消;④因股票股利减少留存利润而便利将来的现金股利受到限制。尽管如此,股票股利仍是受欢迎的,其原因是::①股东把股票股利视为公司成长的标志;②股东把股票股利视为健康财务政策的标志;③其他投资者对此有同感,通过股票交易使得市场价格不至于按比例下降;④如果公司有支付固定现金股利的历史,股票股利便利每个股东觉得他们将在未来获得更高的现金股利;⑤股东认为市价下降使得公司股票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从经济含义上分析,股票股利实际上不是股利,而与股票分割相似,两者均增加股份数量,不向股东分配资产,股东的股权比例不变,因而,公司的资产总额、实收资本、股东权益均不变。从理论上讲,为反映相同的经济内容,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的核算方法应当相同,但就会计而言,股票股利的核算方法与其他股利相同,而与股票分割不同,即减少留存利润,增加股本。股利价值的确定方法为公允市价,其假定公司以现行市价出售股票取得现金,并将现金作为股利发放,因此,股利按照市价确定。在确定市价时,应当考虑作为股利发放的股票对市价的影响。股票较大时,市价就会发生较大幅度的下跌。为此,应当确定股票股利引起市价下跌的幅度,通常以股票股利的数量来划分。
小量股票股利小量股票股利确定为小于发行在外股份的20%或25%,并假定对股票的市场价格不产生影响,收到小量股票股利的人认为这是公司的利润分配,分配的数额与股票的公允市价相等。因此,当公司发放小量股票股利时,应当按照股票的公允市价减少留存利润,按照股票面值增加股本,差额作为超面值缴入股本。
大量股票股利如果发放的股票股利大于或等于发行在外股份的20%或25%,则为大量股票股利,并假定这将会引起市价的下跌。当公司发放大量股票股利时,应当按照而值核算。
20%或25%也是区分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的重要标志,美国第43号《会计研究公报》认为,如果增加发行的股票不超过原来发行在外股票的20%或25%,一般可以取得发行股票股利的效果,而较大比例的分派则通常构成股票分割。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更加明确,凡股份分派少于25%的作为股票股利,等于或大于25%作为股票分割。
也称票据股利(scrip dividends),当公司由于某种原因无法于发放股利时,可发行一种票据(scrip),要求公司于未来某个时刻支付股利。发放负债股利时,公司应于宣派日和支付日编制正式的会计记录,确认负债,减少留存利润。由此而产生的利息费用不作为股利,而作为当期费用。
清算股利是减少实收资本的一种特殊的分派,其本质上并不是分配利润,而是返还资本,多见于准备停止经营或缩小经营规模的企业,采矿企业、油田所发放的股利也常包括清算的股利的成本。分配清算股利时,应当冲减资本,而不是留存利润。
股利有多种形式,一般包括实际收益股利、股权股利和负债股利三种形式。
股利分配:是指企业向股东分派股利,是企业利润分配的一部分,包括股利支付程序中各日期的确定、股利支付比率的确定、支付现金股利所需资金的筹集方式的确定等。
股利分配政策研究背景
股利分配政策是上市公司对盈利进行分配或留存用于再投资的决策问题,在公司经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关系到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股东对投资回报的要求和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合理的股利分配政策一方面可以为企业规模扩张提供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可以为企业树立良好形象,吸引潜在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实现公司价值即股东财富最大化。因此,上市公司非常重视股利分配政策的制定,通常会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对各种不同的股利分配政策进行比较,最终选择一种符合本公司特点与需要的股利分配政策予以实施。
股利分配政策的发布也会对市场产生重要影响。既然股利分配政策与公司价值有很强的相关性,那么其中必然传递着某些价值信息。“信号传递”理论认为,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不仅是一种分配方案,同时还是一种有效的信号传递工具。股利分配政策的变化往往是公司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的信号,这些信号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市场影响。资本市场的效率性越强,这种传递方式越有效、成本越低。因为,投资者相信,作为内部人的管理层拥有公司目前最真实全面的经营发展信息,他们会通过发放股利向投资者证明其经营能力.投资者由于具有不同的股利偏好特性,会选择在适合自己股利偏好的上市公司群落周围积聚。因此,公司可能通过设计和修改股利分配政策、在股利分配政策中包含更丰富的信息来吸引投资者。
国外成熟资本市场上,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一般可以分为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财产股利、负债股利四种方式,其中现金股利方式运用最普遍。在中国股票市场上,公司常见的股利分配方式一般有三种: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再考虑到上述几种方式混合使用,全部股利分配政策可分为八种:不分配、派现、送红、转增、派现加送红、派现加转增、送红加转增、派现加送红加转增。
股利日期与发放股利有关的日期,有宣派日、除息日、登记日和支付日。
(1)宣派日:公司董事会正式宣布向某一特定日期在册的股东支付股利的日期。股利宣派日后,公司例承担了向股东支付的法定义务,在此之前,股东无权要求支付股利。由于公司因宣派股利而承担了债务,应当在会计上减少留存利润并确认负债。宣派日后,公司在市场上流通的股票可以带利销售,即包含股利的较高的价格。
(2)除息日:于登记日前更新股东名册的日期。除息日后,股票将停止带利销售,股票的购买者将无法获得当年的股利。除息日无须编制会计分录。
(3)登记日:登记可参与当年股利分配的股东的日期。只有于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可以参与当年股利分配。登记日可在备查簿中编制会计分录,反映支付日将要分配的股利。
(4)支付日:实际向股东发放股利的日期。支付时,应当编制会计分录冲销负债,减少资产。